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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皆以加減定積,為再合定日;以天正冬至大餘及 約分加而命之,即得定合日辰。

求《五星定見》、伏木、火、土三星:各以其段初日行分減 一百分,餘以除其日太陽盈縮分為日,不滿,退除為 分,以盈減縮加。金、水二星夕見、晨伏者,以一百分減 初日行分,餘以除其日太陽盈縮分為日,不滿,退除 為分,以盈加縮減;其在晨見、夕伏者,以一百分加其 段初日行分,以除其日太陽盈縮分為日,不滿,退除 為分,以盈減縮加,皆加減其段定積,為見伏定日;以 加冬至大餘及約分,滿紀法去之,命從甲子,算外,即 得五星見伏定日日辰。

琮又論《曆》曰:「古今之曆,必有術過于前人而可以為 萬世之法者,乃為勝也。若一行為《大衍曆議》及略例, 校正歷世以來曆法強弱,為曆家體要,得中平之數。」 劉焯悟日行有盈縮之差。

《舊曆》推日行平行一度,至此方悟日行有盈縮。冬至前後定日八十八日八十九分,夏至前後定日九十三日七十四分。冬至前後日行一度有餘,夏至前後日行不及一度。

李淳風悟「定朔」之法,並氣朔閏餘皆同一術。

舊曆定朔平注「一大一小。」 至此,以日行盈縮、月行遲疾加減朔餘,餘為定朔、朢加時,以定大小,不過三數。自此後,日食在朔,月食在朢,更無晦、二之差。舊曆皆須用章歲、章月之數,使閏餘有差。淳風造《麟德曆》,以氣朔、閏餘同歸一母。

《張子信悟》:「月行有交道表裡,五星有入氣加減。」

北齊學士張子信,因葛榮亂,隱居海島三十餘年,專以圓儀揆測天道。始悟「月行有交這表裡,在表為外道陽曆,在裡為內道陰曆。月行在內道,則日有食之,月行在外道則無食。若月外之人北戶向日之地,則反觀有食。」 又舊曆,五星率無盈縮,至是始悟五星皆有盈縮加減之數。

宋何承天始悟「《測景》以定氣序。」

景極長,冬至;景極短,夏至。始立八尺之表,連測十餘年,即知舊《景初曆》冬至常遲天三日。乃造《元嘉曆》,冬至加時,比舊退減三日。

晉姜岌始悟,「以月食所衝之宿為日所在之度。」

「日所在不知宿度」 :至此,以月食之宿所衝,為日所在宿度。

後漢劉洪作《乾象曆》,始悟月行有遲疾數。

舊曆,月平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至是始悟月行有遲疾之差。極遲則日行十二度強,極疾則日行十四度太,其遲疾極差五度有餘。

宋祖沖之,始悟《歲差》。

《書·堯典》曰:「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宵中星虛,以殷仲秋。」 至今三千餘年,中星所差三十餘度,則知每歲有漸差之數。造《大明曆》,率四十五年九月而退差一度。

唐徐昇作《宣明曆》,悟日食有氣刻差數。

舊曆推日食,皆平求食分,多不允合。至是推日食,以氣刻差數增損之,測日食分數,稍近《天驗》。

《明天曆》悟日月會合為朔所立日法,積年有自然之 數,及立法推求晷景,知氣節加時所在。

自《元嘉曆》後所立日法,以四十九分之二十六為強率,以十七分之九為弱率,併強、弱之數為日法朔餘,自後諸曆效之。殊不知日月會合為朔,併朔餘虛分為日法,蓋自然之理。其氣節加時,晉漢以來,約而要取,有差半日。今立法推求,得盡其數。

後之造曆者,莫不遵用焉。其疏謬之甚者,即苗守信 之《乾元曆》、馬重績之《調元曆》、郭紹之《五紀曆》也。大概 無出于此矣。然造曆者皆須會日月之行,以為晦朔 之數,驗《春秋》日食,以明強弱。其于氣序,則取驗于《傳》 之南至。其日行盈縮、月行遲疾、五星加減、二曜食差、 日宿月離、中星晷景、立數立法,悉本之于前語,然後 較驗。上自夏仲康五年九月,辰弗集于房」,以至于今, 其星辰氣朔、日月交食等,使三千年間若應準繩,而 有前有後、有親有疏者,即為中平之數,乃可施于後 世。其較驗則依一行、孫思恭取數多而不以少得為 親密,較日月交食,若一分二刻以下為親,二分四刻 以下為近,三分五刻以上為遠。以《曆注有食而天驗 無食,或天驗有食而曆注無食者為失。其較星度則 以差天二度以下為親,三度以下為近,四度以上為 遠。其較晷景尺寸,以二分以下為親,三分以下為近, 四分以上為遠。若較古而得數多,又近于今;兼立法 立數,得其理而通于本者為最也。琮自謂善曆,嘗曰: 「世之知曆者甚少,近世獨孫思恭為妙,而思恭又嘗 推劉羲叟為「知曆」焉。

神宗熙寧八年夏閏四月壬寅沈括上奉元曆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