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 一千五百六十七。〈九十三〉
《小寒》, 一千五百五十七。〈五十二〉
《大寒》, 一千五百二十八。〈七十九〉
《立春》, 一千四百八十五。〈二十三〉
雨水, 一千四百三十。 〈四〉
《驚蟄》, 一千三百六十六。〈一十四〉
《春分》, 一千二百九十六。〈九十六〉
《清明》, 一千二百三十二。〈二十七〉
《穀雨》, 一千一百七十三。〈一十八〉
《立夏》, 一千一百二十二。〈三十四〉
小滿, 一千 八十二。〈四十八〉
芒種, 一千 五十六。〈四十二〉
《夏至》, 一千 四十七。〈七〉
小暑, 一千 五十六。〈四十二〉
大暑, 一千 八十二。〈四十八〉
《立秋》, 一千一百二十二。〈三十四〉
《處暑》, 一千一百七十二。〈一十八〉
《白露》, 一千二百三十二。〈二十七〉
《秋分》, 一千二百九十六。〈九十六〉
《寒露》, 一千三百六十六。〈一十四〉
《霜降》, 一千四百三十。 〈四〉
《立冬》, 一千四百八十五。〈二十三〉
《小雪》, 一千五百二十八。〈七十九〉
《大雪》, 一千五百五十七。〈五十二〉
二分前後陟降率
「春分前三日。太陽入赤道內。秋分後三日。太陽出赤 道外。」故其陟降與他日不倫。今各別立數而用之。 驚蟄十二日。陟四。〈六十七一十六〉 十三日,《陟四》。〈四十一六〉
十四《日陟》四。〈三十八,九十,〉 十五日陟,四。
此為末率,於此用畢。〈其減差亦止於此也〉
秋分初日降四。〈三十八〉 一日降《四》。〈二十九〉
二日降「四。」〈五十《九》。〉 三日降《四》。〈六十八〉
此為初率,始用之。〈其加差亦始於此也〉
求每日日出入晨昏半晝分。
各以陟降初率,陟減、降加其氣初日日出分,為一日 下日出分,以增損差。〈仍加減加減差〉增損陟降率,馴積而加 減之,即為每日日出分。覆減日法,餘為日入分。以日 出分減日入分,半之,為半晝分。以昏明分減日出分, 為晨分;加日入分,為昏分。
求日出入辰刻
置日出入分,以六因之,滿辰法而一,為辰數,不盡,刻 法除之為刻,不滿為分,命子正,算外,即得所求。
求晝夜刻
置日出分,十二乘之,刻法而一,為刻,不滿為分,即為 刻;夜覆減一百,餘為晝刻及分秒。
求更點率
置晨分,四因之,退位,為更率。二因更率,退位,為點率。
求更點所在辰刻
置更點率,以所求更點數因之,又六因之,內加昏明 分,滿辰法而一為辰數,不盡,滿刻法除之為刻數,不 滿為分。命其日辰刻算外,即得所求。
求四方所在漏刻
各於所下水漏,以定其處冬至或夏至夜刻,乃與五 十刻相減,餘為至差刻。置所求日黃道去赤道內外 度及分,以至差刻乘之,進一位,如二百三十九而一, 為刻;不盡,以刻法乘之,退除為分;內減外加五十刻, 即得所求日夜刻。以減百刻,餘為晝刻。
「其日出入辰刻及更點差率等,並依前術」 求之。
求黃道內外度
置日出之分,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上,去之,餘為外分; 如日法四分之一以下,覆減之,餘為內分。置內外分, 千乘之,如內外法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即為 黃道去赤道內外度。內減外加象限,即得《黃道去極》 度。
求距中度及更差度
置半法,以晨分減之,餘為距中分;百乘之,如周法而 一,為距中度;用減一百八十三度一十二分八十三 秒半,餘四因,退位,為每更差度。
求昏明五更中星
置距中度,以其日午中赤道日度加而命之,即昏中 星所格宿次,因為初更中星。以更差度累加之,滿赤 道宿次去之,即得逐更及明中星。
步月離術
轉終分:一十四萬四千一百一十、 秒六千 二十。
微六十
轉終日:二十七, 餘二千九百, 秒六千 二十, 微六十。
轉中日:一十三, 餘四千 六十五, 秒三千 一 十, 微三十。
朔差日:一, 餘五千一百 四, 秒三千九百七十 九, 微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