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遲末 五度。〈七十七〉 三十八分 《晨留》
晨退 六度。〈四十六三十二半〉
夕退 六度。〈四十六三十二半〉 四十四分, 夕留:
夕遲初 五度。〈七十七〉
夕遲末 十六度。〈四十八〉 三十八分 夕次疾初 二十五度。〈十五〉 五十三分 夕「次疾」末 三十一度。〈七十七〉 六十二分 夕疾初 三十六度。〈三十四〉 六十七分 《夕疾》末 三十八度。〈八十七〉 七十分 夕伏 四十六度。〈五十〉 七十二分 金合伏 四十七度。〈六十四〉 一度。〈二十七分半〉 夕疾初 六十三度。〈○四〉 一度。〈二十六分半〉 夕疾末, 五十八度。〈七十一〉 一度。〈二十五分半〉 夕次疾初 四十八度。〈二十六〉 一度。〈二十三分半〉 夕次疾末 四十度。〈九十〉 一度。〈十六分〉 夕遲初 二十五度。〈九十九〉 一度。〈二分〉 夕遲末 四度。〈○九〉 六十二分, 夕留:
夕退 一度。〈五十九十三〉
夕退伏 一度。〈六十三〉 六十一分 合退伏 一度。〈六十三〉 八十二分 晨退 一度〈五十九十三〉 六十一分 《晨留》:
晨遲:初 四度。〈○九〉
晨遲末 二十五度。〈九十九〉 六十二分 晨次疾初 四十度。〈九十〉 一度。〈二分〉 晨次疾末 四十八度。〈三十六〉 一度。〈十六分〉 晨疾初 五十八度。〈七十一〉 一度。〈二十三分半〉 晨疾末: 六十三度。〈○四〉 一度。〈二十五分半〉 晨伏 四十七度。〈六十四〉 一度。〈二十六分半〉 《水合伏》 二十九度。〈○八〉 二度。〈十五分五十八〉 夕疾 十八度。〈十六〉 一度。〈七十分三十四〉 夕遲 八度。〈五十九〉 一度。〈十四分七十二〉 《夕留》:
夕退伏 二度。〈十分八十〉
「合」退伏 二度。〈十分八十〉 一度。〈三分四十六〉 《晨留》:
晨遲 八度。〈五十九〉
晨疾: 十八度。〈十六〉 一度。〈十四分七十二〉 晨伏 二十九度。〈○八〉 一度。〈七十分三十四〉
求五星平合日
置歲定積,來減往加其星合應,滿其周率去之,不盡, 往即所求來。反減周率,即歲首冬至後平合日及分 秒。
求諸段積日積度
副置平合日及分秒,累加段日,即諸段積日。命日為 度,累加平度,退則減之,即諸段積度及分秒。
求諸段入曆
置歲定積,以其星《曆應》併所求平合日及分秒,來加、 往減之,如其度率而一,為度,不滿,退除為分秒。滿曆 率去之,來即所求往反。減曆率,即平合入曆度。累加 限度,各得其段入曆度及分秒。
求盈縮初末限
置各段入曆度及分秒,若在躔中已下,為盈;已上,減 去躔中,為縮。其土、木、金、水四星諸段,在象策已下,為 初限;已上,用減躔中,餘為末限。其火星諸段,盈者在 二,因辰策已下;縮者在四,因辰策已下,為初限;已上, 用減躔中,餘為末限。
求盈縮差
土星:盈者,立差二秒八十三忽,加平差四分十秒二 十二忽,減定差千五百一十四分六十一秒。縮者,立 差三秒三十一忽,加平差一分五十一秒二十六忽, 減定差千一百一分七十五秒。
《木星盈縮立差》,二秒三十六忽,加平差二分五十九 秒十二忽,減定差千八十九分七十秒。
《金星盈縮立差》,一秒四十一忽,加平差,三忽,減定差, 三百五十一分五十五秒。
水星盈縮立差一秒四十一忽,加平差二十一秒六 十五忽,減定差三百八十七分七十秒。
火星《盈初縮末立差》,十一秒三十五忽,減平差八十 三分十一,秒八十九忽,減定差八千八百四十七分 八十四秒。《縮初盈末立差》,八秒五十一忽,減平差三 分二秒三十五忽,減定差二千九百九十七分六十 三秒。
新改縮初盈末立差,一,秒二十四忽,減平差二十分三十秒,減定差四千三百九十二分。
各置立差,以所求初末限度,反分秒乘之,加減平差, 再乘之,用減定差,又乘之,滿萬為度,不滿,退除為分 秒,為盈縮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