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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淳風有《推月孛法》,言「孛星所在,則月行最遲;與孛 星對衝,則月行最疾。孛不常見,而月行最遲處,可以 測知。」今曆四餘躔度所推,月孛是也。孛躔赤道南,則 月行遲於南;孛躔赤道北,則月行遲於北。是月行之 遲疾,不係於赤道也。先儒謂日月行度,本無盈縮。又 謂「月行近日則疾,遠日則遲。」其說非也。古法因十九 年月圓二百三十五次,故以十九除之,得十二度十 九分度之七,併太陽行一度,共得十三度十九分度 之七,為月一晝夜平行之定數。然觀其所離,先後不 同,有差至五度半者。後漢劉洪始推究之,知月入轉 一周,有疾有遲。凡一晝夜疾行則至十四度餘,遲行 則止十二度餘。二十七日強半之間,疾遲各有等差。 古法《疏略》,但謂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而近代諸 曆用十三度百六十分度之五十九,以萬平之,得三 千六百八十七分半,為月平行率,視古為密焉。

定朔

古者平朔月朝見曰朒,夕見曰朓。劉向父子據《鴻範 傳》以為人事緩急之應,未達月行遲疾之理。今以日 所盈縮,月所遲疾而損益之,或進退共日,以為定朔, 則舒亟之度,乃數使然,非由人事之應,遲疾有衰,其 變者,勢也。月逶迤馴屈,行不中道,進退緩速,不率其 常,而損益之率生焉。由是躔離相錯,偕以損益,所謂 「日過平行則益之,不及則損之」,從陽之義也;「月過平 行則損之,不及則益之」,御陰之道也。雖尊卑之用暌, 而及中之志同。蓋月度縮而日度盈,則定朔在經朔 後,名曰朒;月度盈而日度縮,則定朔在經朔前,名曰 朓。若俱盈俱縮,則有損有益,定弦、定朢亦如之。今曆 求盈縮疾遲之加減差,即損益之謂也。舊法若定朔 加時在日入後,則進一日有交,見初虧則不進。若弦 朢加時在日出前,則退一日,雖在日出後有交,見初 虧則亦退。蓋加時不可見,但見初虧即比加時,故借 初虧如加時例而進退之。夫陽道主於進,而陰道主 於退,朔之有進,朢之有退,亦至理所在也。自元人建 議革去進朔法,朔不復進,而弦、朢猶退焉。《大統曆》因 之。凡月帶食於日出時,雖屬次日,只以其夜言朢,故 退一日,此定論也。然嘉靖二十六年四月丁酉,二十 七年三月辛卯,皆謂之「曉朢。」食甚在日出後,初虧在 日出前,當退朢而不退,蓋註曆之誤云。

交道

「天左旋,日月右轉,其所行各有道路,月不由日之黃 道,亦猶日不由天之赤道也。前漢治曆者,惟有赤道 術,雖知黃道而無其術。後漢已來,始推黃道而未推 月道,曆家步月,權以黃道命之。蓋日道與赤道差遠 至二十四度弱,月道與黃道差近不過六度耳。」以黃 道步月,取其易筭也。若尋常註曆,求其捷要者,依《月 離術求之足矣。欲究象數精微,則宜推考月之本道, 即舊曆所謂九道也。元人一之,名為白道,載在〈月離 術〉》中。今以其名未當,改名交道。以其布筭既殊,故別 為篇。《宋書》曰:「前世諸儒依圖緯云月行有九道,故畫 作九規,更相交錯,檢其行次,遲疾換易,不得順度。劉 向論九道云:『青道二,出黃道東;白道二,出黃道西;黑 道二,出北;赤道二,出南』。」又云:「立春、春分,東從青道;立 夏、夏至,南從赤道;秋白冬黑,各隨其方。」按:日行黃道, 陽路也。月者陰精,不由陽路,故或出其外,或入其內, 出入去黃道不得過六度。入十三日有奇而出,出亦 十三日有奇而入,凡二十七日而一入一出矣。交於 黃道之上,與日相掩「則食焉。」今書傳官本有圖為圓 規者九,而重疊相錯,先儒所傳九道,蓋如此耳。以理 究之,月行若今纏線於彈丸上,線道雖重,然止一縷 往來,未嘗斷絕,果如九規,則斷而不相屬。此可以見 九道之說非也。故《筆談》曰:「天有黃赤二道,月有九道。」 此皆強名,非實有也。亦由天之有三百六十五度,天 何嘗「有度?」以日行三百六十五日而一期,強謂之度, 以步日月五星行次而已。日之所由謂之黃道,南北 極之中間度最均處謂之赤道;月行黃道南謂之朱 道,北謂之黑道,東謂之青道,西謂之白道。黃道內外 各四,并黃道而為九。日月之行,有遲有速,難以一術 御也。故因其合散分為數段,每段以一色名之,欲以 別筭位而已。如筭法用赤籌黑籌,以別正負之數。曆 家不知其意,遂以為實有九道,甚可嗤也。《元志》曰:「古 人隨方立名,分為八行,與黃道而為九,究而言之,其 實一也。惟其隨交遷徙,變動不居,故強以方色名之。 月道出入日道兩相交值,當朔則日為月所掩,當朢 則月為日所衝,故皆有食。」然涉交有遠近,食分有深 淺,皆可以數推之。每一交之終,退天一度。餘凡二百 四十九交有奇,退天一周,終而復始。正交在春正,半 交出黃道外六度,在赤道內十八度。正交在秋正,半 交出黃道外六度,在赤道外三十度。中交在春正,半 交入黃道內六度,在赤道內三十度。中交在秋正,半 交入黃道內六度,在赤道外十八度。月道與赤道正 交,距《春秋》二正,黃、赤道正交宿度,東西不及十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