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9 (1700-1725).djvu/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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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則可,而南北日出入異。異者,北極出地高下之故 也。東西雖同者,謂日出卯,日入酉也。若交食時刻相 同則不然。夫交食者,或當交,或交之前後移刻則交 過之,而日躔月離,去交遠矣。如陝西臨洮、蘭州、河州 等處,西去上谷纔五千餘里,日在酉時帶食,此處在 天復圓。朝鮮王京,東去上谷五千餘里,上谷西距太 原又四百餘里,北極出地雖同是,言日之出入與交 不干,假如西域巳時,即中國未時也。如是日月有食, 定巳時邪?定未時邪?欲修曆數,必也數理明達,方任 其事。余觀貴局,多曆理明達者乎?諺云「水深丈探,人 深語激」,是也是也。 與王廷評《答客難》,昨傳來魏處 士答問語已悉,當須更一辨正否。古云:「有爭氣者,勿 與言也。」又曰:「不直則道不見。」酌於言不言之間,採該 局所論次者,略節數語,開其未悟,望致之。若更有辨 論,能依名理,雖十往返可也。

一、崇禎二年五月朔日食,據云「刻書者誤也。」然原稿 未誤者云「食一分三十九秒」,亦恐未確。蓋日食之難, 苦于陽精晃耀,每先食而後見;月食之難,苦于游景 紛侵,每先見而後食。故日食一分以下,非人目所能 見,臺官類能言之。是日果食一分三十九秒,則所見 者極微矣。而通都共睹,實不止一分三十九秒也。今 年十月朔。密室所候。將及二分。而外間所見止一分 以上。此足下所目睹。非其明效耶。

一歲實小餘三十六分。據云此趙知微重修《大明曆》 四餘所用,《授時》《大統》皆仍之,處士亦仍之。則三十六 分特用之四餘,不用之氣朔耶?豈四餘氣朔當有兩 歲實耶?不知五星之歲實,又與氣朔四餘同耶?異耶? 處士自云,所用歲實,不假思索,皆從天得。此疑實測 所定,果亦近之。然何不少費思索,并定一五星四餘 畫一不爽之歲,實乃猶仍金、元諸人之舊也。《咨單》中 言「或本儒年至未得輒便前來」者,謂其高年儻未得 來,當遣子弟代之,此正欲其來,不得已命其子弟耳。 若曰拒之使不來,曷不并拒其子弟耶?文理自明,再 繹之。

一歲實加減小餘,自漢《四分曆》定為二十五分,《乾象 曆》減為二四六一八○,南宋《大明曆》又減為二四二 八一四,宋《統天曆》、元《授時曆》又減為二四二五,其間 七十餘家,互有加損,總計之,則自漢至今,皆以漸減 也。彼皆實測實筭,以為當然,烏得謂元以後遂不應 復減耶?郭云「百年減一分,三百五十年來應減三分 五十秒,當為二十一分五十秒,而該局所考正今之 定用歲實,乃是二十○分四十八秒六十○微,即又 不及百年而減一分,明理著數,亦猶行古之道也。」此 則不知者聞之,將大笑,且駭,以為該局所推冬至時 刻,必且先天若干,亦先《大統》若干,而又不然,如今歲 推壬申年天正冬至,大統得在十一月三十「日己亥 寅正一刻,而局推在本年月日辰初一刻一十八分, 乃後于大統一十二刻,用儀器數具前後測驗,確與 天合,並無乖爽。」此為何故?平歲實非本年冬至可定, 真冬至時刻,非歲實可推也。此說甚長,更僕未罄,姑 就所明通之。處士亦知冬至時刻,終古無定率乎?果 有定率,則處士所定二十七分,歲歲加增足矣,何為 每測必差?即《曆元》所測定,二三年間便成參錯,此其 間得無諉之儀表未精,測候未確?不知果精果確,乃 真見其無定率矣。蓋正歲年與步月離相似,冬至無 定率,與定朔定朢無定率一也。朔朢無定率,宜以平 朔朢加減之;冬至無定率,宜以平年加減之。若郭太 史所增減之「歲實者,平年也。故新法之平冬至,或在 《大統》前,或在後,其定冬至,恆在《大統》後也。」此法一經 道破,達者自能豁然。但欲窮究其理,非虛心定意,經 歷歲時,難可遽通耳。

一、《勾股三乘術》,非誤也,特徑一、「圍三」不合耳。既稱作 者,宜自為清源,以傳後世,奈何沿前人之濁流耶?弧 與弦,終古無相等之率,無論古率、徽率、密率、太一率, 即多分之至萬萬億,猶是弦也。否則周外之切線也。 且弧弦之術,舉手即須每推一法,當數四用之即依 古率推演,巳覺太繁,況徽、密以上乎?必若此者,曆將 卒世而不就矣。該局既已言之,安得無見?又安得無 書?第所傳之書,有《論說》,有《立成》,有《通率》,都為一十六 卷,八十餘萬言,以入曆元,得無本末不相稱耶?此書 為用甚大,故名《大測》,自當孤行於世,得知者用之。譬 如崇臺九成,延袤百丈而不混者,或未可寄人廡下 也。老而好學,誠往昔之美譚。然求人之術。乃當以排 抵為《羔鴈》耶。

「一、舊法冬夏二至為盈縮之定限,今云否者,古名曆 家精詳測候,見春分至立夏行四十五度有奇,立秋 至秋分亦行四十五度有奇,其度分等而中間所歷 時日不等,又時日多寡,世世不等。因知日行最高度, 上古在夏至前,今世在夏至後六度,則夏至後六日 乃真盈縮之限,此即真冬至所自出矣。」第其說頗奧 且賾,非好學深思,未易與之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