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29 (1700-1725).djvu/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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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或因村落草創,圭表未精故也。試以勾股、《割圓》二 術,面相籌筭,是非立見矣。又漫言「某先某後,惟己為 獨得。」豈好高使氣者,能使日再中乎?

一處士言,「日食分數,止論京師,不論各直省」,異哉?自 黃帝以來至于今四千餘年矣。正閏殊統,南北東西 殊地,而皆有曆,將悉從燕冀受術乎?將各就其國都 立術乎?抑一方所立,可概普天之下乎?史書所載,有 食在晨見於東,食在夕見於西者,有南北所見,多寡 不同者,不數考諸方之異同,何由得此方之必合也? 嗚呼!九州萬國,周環大地,一一知其入限有無,食分 多寡,加時早晚,先言後驗,若合符契,則目之為小技, 拘虛局見寶為家珍,且復論而不推,推而不效,則以 為大經大法,此可謂明于大小之辨者乎?若處士者, 亦幸而生當今之世,近聖人之居,故得憑藉金元舊 法,自為滿足耳。試令生洪武之時,將用何術從留都 推算?又或居滇粵之地,將用何術從本鄉測候也?古 云:「南北不同分,東西不同時。」又云:「月食天下皆同,日 食九服各異。」是皆曆書之言。處士自云何處搜尋不 到,乃獨遺此數語耶?《律曆考》篇袠稍繁,搜括亦備,竟 未見創一新法,說一大義,造一用器,有可為革故鼎 新之助者。是故不知者《河漢》,其言以為自成一家,其 知者以為皆古人之糟粕也,而欲守此以裁成大典, 沮抑方來,吾見其窮已。

一、崇禎四年十月朔日食,先報後驗,通都共見。乃處 士先推九十七秒,後來直云不食,何也?是日有司奏 鼓,兆人屬目,果不食言食,曆官安所逃罪?聖明在上, 誰為揜護而獲免耶?若夫密室測量,蓋因陽精炫耀, 非人目可當。初虧時率多未見。或用水盤映照,則免 于閃爍,又苦動搖。故善巧者設為此法,用素板作圜 界畫分秒,以承日光,則虧復初終,分數多寡,灼然不 爽。所取於密室者,「窺光自闇,倍蓰分明即眢,并《茂林》 日中見星」之義。僧寮中或為幽房,通隙以受塔影,亦 此理也。于時寓目者,有周農部名天祚,李儀部名長 德,及王光祿應遴、陳中翰應登,本監在局學習官生 僉共賞歎,以為見所未見。此外鄰近來觀者,未易縷 數。又同日於本臺依法測之,所見同。禮部及觀象臺 官生以水盤照之,所見亦同。何獨處士一人未見耶? 所以然者,似因原推本無定據,中心惶惶,幸其不食, 年高目眩,臨時未獲諦見。而旁人見者,懼于逢怒,諛 言迎合,遂信以為真,強詞附會耳。然而遽形筆劄,指 通國所見者,悉云非是,斯誤甚矣。凡處士之護前自 用,強人從己,皆此類也。自欺欺人,竟誰屬乎?

一萬曆四十年壬子五月朔日食,處士稱「測候不食」 是也。第未知本時候得耶,抑先時推得耶?若本時候 得,則人人得言之,又何足論?若先時推得,曷不明言 其所以然也。依本局新法,是日定朔為筭外酉初二 刻。于時太陽躔實沈宮九度○八分未至地平十九 度有奇,日入戌初一十九分,距定朔得一小時四十 九「分,而太陰亦未至地平十九度,此實食也。」論視食, 尚有高庳,差約一度。于時,大陰日行十二度,約二小 時行一度。今差一度變為二小時,以加定朔,并得戌 初初刻三十○分,則太陽巳入地,故不可得見也。又 此時太陰在陰曆,離黃道四十分,而實沈宮當正降, 故在順天府,即日未入,亦不能相掩。若西國則羅先 生親候得午正刻食甚六分有奇。葢!東西不同時。此 其一徵已。

「一,黃赤二道,廣狹不同距,升降不同分,舊傳距度等 表,殊多舛謬,處士以為無庸改乎,奈何因仍用之。」夫 造表之法,無論術不能強立,義不能妄言,即黃赤道 以一弧求一矢,如處士所抄集古術,必用四十餘法 而得一率,則造一小表,亦將抑首終歲,其難甚矣。若 局中新法,一弧一矢,特用乘法一次,便能得之,終歲 之功,一日可了。此其繁簡巧拙,相去幾何?如處士是 己非人,必欲舍而從彼,則局中所撰《新法立成》,其種 以百計,一種之率,大者以萬計。儻用其舊術,當聚數 十人,推筭二三百年,乃可竣事,將何以應詔稱任使 乎?

一聞處士出占候自命,未知果否?果爾,則七政之學, 尤宜虛心究之。何者?日月五星,經緯度數,及其次舍 衝會,合照陵犯,與人物為徵應,實占候家之準的。若 言會而實未會,言合而實未合,則一切吉凶禍福,孰 從論之?設遇夫曉達象緯者,又孰肯信之?今者徐察 其語言文字,恐分宮賦度,或未能盡合天行也。何者? 元監正未能為五星,即郭太史亦然。今所傳《九曜法》, 猶是古來相仍舊貫,兩家特傳錄其書耳。處士之書, 亦復如是。觀其所爭,四餘歲實尚作小餘,二四三六, 則是五百年前之術也。而欲以推今之星躔經緯,其 能合乎?今本局所造,皆崇禎元年之數,歷茲六載,已 有微差,特未及歲歲更定耳。而漫錄「五百年前之術, 用強求勝,吾弗知之矣。如必自以為是,請先指一星, 推定某日時刻,與某星會于某宮某宿若干度分,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