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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 之數,如「太陰」 之言「交」 ,「泛」 言「平朔」 言本輪也。其次折之理,次二章詳言之,求辛點以內之定距率矣。

而借苐谷所測《清蒙》差與多祿某所定地景角之大, 得辛辰庚角三十四分。近地平之氣差大率如此得卯庚辰全角, 二十五分三十六秒。半之,為辛庚辰角,一十二分四 十八秒。其相對之外角乙辛辰,為四十六分四十八 秒。辛庚辰辛辰庚相對之兩內角并次乙辛辰三角形。其乙辛辰角 既得四十六分四十八秒,乙辰辛為切線,與垂線所 作角必直角。此直角與乙辛邊,如乙辛辰角與乙辰 地半徑,即得乙辛短線,長於地半徑七十三倍。若論 地之全景,乙庚線尚長三四倍也。夫月食於地景,必 依其景之體勢,顯其食之貌象。今全景之中,既以地 景兼蒙氣之景,則并有初景,有滿景,月入於中,隨其 所至,變易光色,無足異矣。或曰:「從古論食月者,全屬 地景。今云不止地景,而更加之氣景,此為全景,方之 地景,不亦愈長愈廣乎?」則從上古以來,以地徑度月 體過景之數,以地徑定日月之視徑,以地徑較日月 之兩高,以地徑求日月之去地遠近,悉皆乖舛,而當 更定「新率,然乎,抑否乎?」曰:「不然。所論蒙氣之景,謂太 陽之光,因於此氣,能令全景之中,分別厚薄,變易景 中之色象,非謂地之徑,因景而加大也。譬如眼鏡,本 無厚之體,徒以變易物象顯其用耳。且氣景之於地 景,亦何能加長加大乎?計《清》《蒙》出地之高,不能過極 高之山,極高之山,測其垂線,不能過千四」百步,大地 之徑則三萬里,以高山之步數化為里數,而較地徑 則五千分之一耳。此氣之厚,何能加於地徑?而云設 此論者,有妨於地徑測量之法乎?

二曰:月體當食而成赤色,是氣景所生。

「月全食時,其光色往往更迭變易。其初食既,與水生 光,當此二際,則成赤色。夫月入地景,果必失光,宜為 純黑,不應復顯他色。今赤色者,得無是其本光乎?」曰: 「次光之物,惟無光之處能顯其光,一遇大光之體,則 次者之光泯矣。今以地景言之,月居其甚厚之際,即 甚遠於大光。果有自體之光,於此尤宜顯著。乃今測」 之,則在淺見盛,在深見微,可證食時所見,非月體自 有之光也。故應論定月能食於氣景,如上所說矣。然 食時亦能變易諸色,何以獨言赤色?試觀太陽下照, 地面受之,論其本然,皜明無色,日地之間,或發昏蒙 之氣,即地面所見,時轉為黃,時轉為赤,皆因所遇之 氣,如玻璃映目,色青見青,色綠見綠也。今日照地,旁 照光所過,清蒙之氣因於斜穿而成厚體,月體所顯 光色尤深,成為赤色矣。試論其所以。

視學家有公論。「凡象斜射,次澈之體,以垂線為主,曲 折通之,初入則聚折而向於垂線,既出則散折而離 於垂線也。何謂垂線?葢於澈體之面,過受形之點作」

圖

線下垂則是折照所向所離之線如圖圓體甲戊乙方體甲丁戊皆次澈也當其面有斜照之光在丙至甲點而入至乙點而出則甲丁與丁乙皆為垂線照光至甲點而入必聚而折向於甲丁垂線至乙點而出必又散而折離於乙丁

圖

或乙壬垂線若言光至乙點出或不照庚而更照己則是反照之光非折照之光也依此申言上章所推地球滿景之長如圖太陽之光遇於蒙氣從壬癸折入作壬卯癸辰線為初折又從卯辰折出作卯午辰未線為次折以復合於己

「別生午己未雜線角形」,乃因乙己未角生己未辛及 己辛未為外兩角,并之,得乙己未內角一度二十○ 分四十八秒。今設從滿景之角己出切線至地球辰, 得乙己辰直三角形,則因乙己辰角一度二十○分。

乙己辰角比乙己未角差數甚微,略得四十八秒,故以算景之長,不論為數。

如前比例,得地滿景之心,長於地半徑四十三倍,比 月最庳之入景處,近地一十一地半徑也。

月最庳入景五十四,最高入景五十八。

今圖月在景之形勢,地球為甲乙內圈,其四周有氣, 為丙乙圈,氣外切邊之光復合於卯,是為全景。透氣 之光,自丙至戊,因戊以上,所照必聚,而止於地面,無 從透達也。則光至丙,為太陽之外邊,所照光至戊乃 其近中體,所照以丙較戊更斜,從庚而來,入氣處更 曲,從辛來之光,已透氣而復出更直。故令丙丁線割 戊己線於壬,為丁己壬角形,是為「次光」,又為初景。其 角形周遭為環體,抱滿景而居全景之中也。丁己壬 角形既盡於壬,而又展開至癸,左右相交,至丑寅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