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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南斗三十三度半,東井三十度,已與赤道之度不 同。較之《范志》所載黃道銅儀,斗減二度為二十四度, 井減二度為三十度,大略相同。是知東漢以前,黃道、 赤道之度,混而為一,《班志》之所紀者是也。東漢以後, 始分為二,故赤道之度差多,黃道之度差少,《范志》一 行之所紀者也。黃道度少,赤道度多,天行與日月不 同也。一行《日度議》曰:「古曆日有常度,天周為歲,故專 其度於節氣。虞喜乃以天為天,歲為歲,立差以追其 變焉。」觀乎此。則知《班志》所載。猶以天周為歲。東漢以 來。始有黃赤道之異。觀黃道度少赤道度多則一行歲差之說是也夫既有 黃赤道之異,而度之加減不同,此劉孝孫謂「堯時冬 至,日在危宿,武帝太初元年,日在牽牛初」,而晉宋間 姜岌、何承天以日在斗十七度,隋甲辰之歲以日在 斗十三度,所以紛紛而不齊也。夫日在危宿至牽牛 初,自牽牛而至斗十七度,自斗十七度至十三度,使 日度歲差,或常進而無退,或常退而無進。由「古迄今, 四時易位矣。」是則歲差之說,固當以進退加減之際 辨之,然亦由古今加減并度之不一,與黃赤二道之 不齊也。

一行議日度曰:「方以牽牛上星為距,太初改用中星,故《洪範傳》曰『日在牽牛一度也,與二十八宿起處不同之說相類』。」

日至交道有異

「夫中星遲,則日至所在不同,而黃道隨之矣。」《疏》曰:「黃 道者,光道也。日之所行,故曰光道。《晉志》載葛洪《渾天 儀注》,謂黃道與赤道東交於角五少弱,西交於奎十 四少強,南至斗二十一度,北至井二十五度。」《唐志》云: 「黃道春分與赤道交奎五度多,秋分與赤道交於軫 十四度少,南至斗十度,北至井十三度。」愚按:葛洪所 引《渾天儀注》,似是漢人所作。其論黃道東西交、南北 至度數,近太初元年日行之度。《唐志》則據開元甲子 而云,所以不同也。至於《漢志》謂光道北至東井,南至 牽牛,東至角,西至婁,其北至東交與葛洪同,其南至 西交與葛洪異。蓋班固主《太初曆》而云:「其《太初曆》謂 冬至日在牽牛初」,東漢賈逵已論其疏矣,葛洪與賈 逵一說也。此所謂「日至所在不同,而黃道隨之」矣。

曆法不容不變

「曆之名始於黃帝,曆之算定於容成。夫上稽天象,下 正人時,非曆有所不可。故有起之以律者矣,累實於 黃鐘是已;有積之以數者矣,較分於絲毫是已。又有 驗之以象者矣,作儀於渾天是已。然由古迄今,言天 者是幾,而造曆者尤非一家,終不能保其曆之不變 者,曆法之不容不變也。是故黃帝起辛卯,顓帝用乙」 卯,夏用丙寅,周用丁巳,魯用庚子,此則曆元之可驗 者也。夏四百三十二年,日差五度;商六百二十八年, 日差八度;周訖春秋,日差八度。戰國及秦,日差三度。 此則歲差之可證者也。斗分未易考也。古曆謂在建 星,賈逵謂在牽牛中星,范蔚宗謂在斗十一度,則言 斗分者為不同,日度未易稽也。《秦曆》以孟春在營室 五度;《三統》以立春在危斗六度;元嘉以正月中在室 一度。則言日度者為不一。然曆取更歷之義,故世代 更曆,群言不厭其紛,諸家不必其異。否則治曆明時 之語,聖人何以特取於革哉?嘗因是而為之說曰:「《革》 之為言更也,聖人序卦至四十九,而特以《革》卦居焉。」 是又發明大衍之數「足以治曆」也。

曆元不同

《東漢志》曰:「黃帝造曆,元起辛卯,顓帝用乙卯,虞用戊 午,夏用丙寅,商用甲寅,周用丁巳,魯用庚子,漢承秦, 初用乙卯。」秦用顓帝曆也武帝元封七年,作《太初曆》元以丁 丑,《章帝四分曆》元以庚申,《太初》以上諸曆,所謂六曆 也。六曆之書,《前漢·藝文志》載之詳矣,其起曆之元,必 於此乎見之。自太初以來,曆起皆有元,諸志所載曆 法,必先推其元之所起,以為積算之紀綱。故太初元 法四千六百一十七年。

范蔚宗以四千五百六十為元,與古不同。《太初》并閏歲之月總計之也。《三紀》,大備之意。

《三統》,《上元》,十四萬三千歲。見漢志《乾象》元法:七千三百 七十八年。《正曆》元法:九萬七千一年。晉武帝太始中劉智造《通 曆》甲子元法推開闢之始,亦九萬七十年。晉王朔之《三紀 甲子》,元法八萬三千八百四十一年。蔡邕「張賓《甲子元 法》,積四百萬餘算;劉焯《甲子元法》,積一百萬餘算。」一 行曆本議積算五千萬億歲。夫數往所以知來也,考 古所以驗今也。積算之多,於以見密率之詳、推步之 審焉耳。自三皇、五帝至於漢,方數千年,而漢世曆家 以三統之數推之,亦已多矣。王朔之復以九萬餘年 為開闢之始,張賓、劉焯一行,又以數百萬億為積算, 豈開闢之上復有開闢耶?按後漢順帝漢安二年,宗 訢等議:建曆之本,必先正元,正元然後定日法,日法 定然後度周天,以定分至也。又按靈帝時,馮光言盜 賊之起,由曆元不一。蔡邕力辨其非,以為咎不在此。 范蔚宗作《東漢志》,亦曰:「曆之興廢,以疏密課,固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