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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乎元。」二子之論,或以為曆必正元,或以為曆不主於

元,何者為是?嘗觀唐傅仁均作《戊寅曆》,所以武德元 年為曆始。高祖以戊寅歲甲月登極而歲朔遲疾、交會及五星皆 有加減。至九年,復用上元積算。五代晉高祖時,馬重 績作《調元曆》,不復推古上元,止以唐天寶十四載為 元,行之輒差,遂復用唐末《崇元曆》。揆此二事,則推曆 起元,止據目前,攷驗無證,則其術失之淺;上推「開闢, 冥測洪濛」,則其術近乎迂也。必用太史公《三紀大備》 之法。范蔚宗紀元之日,推上元甲子,四千五百餘年, 以時考之,不近不遠;以術言之,不淺不迂矣。四分曆仲紀之 元起孝文帝後元三年

總論七政之運行

奚?自混元之初,七政運行,歲序變易,有象可占,有數 可推,由是曆數生焉。夫日月星辰,有形而運乎上者 也;四時六氣,無形而運乎下者也。一有一無,不相為 侔,然而二者實相檢狎,以成歲功。蓋「日窮於次,月窮 於紀,星回於天,此有形之運於上而成歲者也。五日 為候,三候為氣,六氣為時,四時為歲,此無形之運於」 下而成歲者也。「混元之初,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 自此運行,迨今未嘗復會,如合璧連珠者,何也?蓋七 政之行,遲速不同,故其復會也甚難。」日之行天也,一 歲而一周;月之行天也,一月而一周;歲星之周也,常 以十二年。世俗以年為歲蓋本於此「鎮星之周也以二十八年,熒 惑之周也以二年。惟太白、辰星附日而行,或速則先 日,或遲則後日。速而先日昏見西方,遲而後日晨見 東方。要之周天僅與日同,故亦歲一周天焉。」夫惟七 政之行不齊如此,此其所以難合也。世之觀漢史者, 見其論《太初曆》之密,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而遂 以謂五星會於太初之「元年。」殊不知此乃論《太初曆》 之周密,推而上至於混元之初,其數之精,無有餘分, 故有是言。在太初之年,實未嘗如合璧、如連珠也。何 以言之?五星之會,常從鎮星,五星之行,鎮星最遲,故 諸星從之而會。以曆攷之,漢高祖之元年,五星聚於 東井,蓋鶉首之次也。自高祖元年至太初元年,凡百 有年也。鎮星二十八年而一周,當是之時,鎮之周天, 蓋已三周,而復行半周有餘,凡八次矣。進在元枵之 次,安得有「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起於牽牛之初 乎?牽牛星紀之次也

太初曆元不同

《史記曆書》載武帝改太初曆之詔曰:「十一月甲子朔 旦冬至。其更以元封七年為太初元年,年名閼逢攝 提格,月名畢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夫閼逢者 甲也,攝提格者,寅也,是以太初元年為甲寅年也。故 《史記曆衍甲子篇》以太初元年為甲寅,又五年,天漢 元年也,為戊午;又五年,太始元年也,為壬戊。自此順 「數周六十餘年,皆以漢家年號紀之」,是太初元年為 甲寅,曉然矣。又按《東漢志》:「漢安二年,宗訢等建議,以 為漢興元年,歲在乙未。又四十五年,文帝後元三年 也,歲在庚辰。又五十八年,武帝太初元年也,歲在丁 丑。」今攷之《通鑑編年》,高祖即位之年以乙未,文帝後 三年以庚辰,武帝太初元年以丁丑,與宗訢之議脗 合。而劉孝孫《勘日度之議》亦曰:武帝太初元年丁丑。 然則《范志》所謂太初曆元用丁丑,即以太初元年為 元也,非推上古之元也。太史公所紀武帝之詔曰:「其 更以元封七年為太初元年,年名閼逢攝提格。」是推 上古之元,得甲寅之歲。其歲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 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故武帝時以太古甲寅歲 為起曆之元也。故曰「其更以元封七年為太初元年」, 猶言以七年為上古甲寅之歲也。上古太初應合璧 連珠之瑞,今以《太初紀年》元起丁丑,亦與甲寅同耳, 非元封七年即甲寅也。然則太史公《曆衍甲子篇》以 古初甲寅為元順紀六十餘年大餘、小餘之數,此其 起曆之數,此其起曆之術也。後人不悟太初元年年 號,依古初之意,即以太初、天漢、太始年號分配年名 之下者,非也。太史出於武帝時,安能預知六十年後 年號,而先書於曆術年名之下哉?此必後人增益之 無疑也。唐一行《日度議》引《洪範傳》曰:「曆始於顓帝上 元太始閼逢攝提格之歲,畢聚之月,朔日己巳立春, 七曜俱在營室五度」是也。觀此則知上元太始,猶言 上元太初也。《顓帝曆》以甲寅為元,故漢曆亦以顓帝 之元為元也。又曰:「漢《太初曆》元起丁丑,秦《顓帝曆》,元 起乙卯。」推而上之,皆不值甲寅,猶以日月五緯復得 上元星度,故命閼逢、攝提格之歲,而實非甲寅也。觀 此言,則又知曆書曰「年名」閼逢攝提格者,以甲子朔 旦冬至而為起曆之元,故名之以甲寅云耳。未必日 月合璧,五星連珠,正當顓帝甲寅年也。劉歆《三統曆》 進太初前一世得五星,會庚戌之歲以為上元,顓帝 元用乙卯,《洪範傳》云用甲寅,又何也?太史公《曆術甲 子篇》有天漢、正和等年號,在劉歆《三統曆譜》則有之, 此必後人以此《曆譜》附入《太史公曆術》也。

冬至周復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