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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武帝之時,至章帝則復失矣。四分之曆非不精也,然

可用於章帝之時,至百年而復差矣。唐高祖始用《大 衍曆》,至高宗之《麟德》則變,至中宗之《景龍》則又變,殆 明皇時,《大衍》用而景龍又廢矣,大衍之精密,宜可傳 遠也,未幾而復差,則為五紀,為正元,為《觀象》,為崇元, 又何其紛紛耶?葢隨時變通,正大易「革象」之義。宋朝 之曆,率二十年一差,又復訂正,其以是歟?

「天之高也,日月星辰之遠也,寒燠雨暘,氣數之不齊, 章蔀紀元,餘分之所積,以千百年計之,猶可運之掌 上;及其久也,有非巧之所能計者,此曆久則必差,勢 之所必至也。」治曆明時之君子,因其差之未遠,革而 正之,無難也。其或盡更前人之法而更復疏遠,其或 增損前人之舊而更加詆毀,則非矣。自昔黃帝以來, 「曆凡五十餘家,皆由氣朔躔度,或先天,或後天,微有 不應曆象,則曆法從而變。黃帝始調曆,顓帝為曆宗, 至漢則不能定疏密,漢人課之詳矣。」由漢以來,《太初 曆》法為第一,三統、四分、乾象或因革焉,而復在疏密 之間葢?三統則甚疏,而乾象則甚密也。乾象之曆,為 推步之師表,韓翊、楊偉咸遵其舊法,而不及深妙,翊 又復據其術而背其言。唐自《開元》《大衍》之曆行,算數 備悉,其後雖屢有變更,皆不外於一行之數,改曆者 又從而指其疏謬。不特此也,北齊文宣悅宋景業讖 緯之佞而改行《天寶曆》,隋高祖喜張賓、陳代謝之證 而改行《開皇曆》。上之人所以改曆者,悅喜諛佞,初不 為敬天授民而設也。劉孝孫曆法甚精,輒為劉暉所 抑;劉焯推占至詳,常不為張冑元所容。下之人所以 造曆者冒寵嗜利,初不揆其法之是非也。操是心以 往,其何以議曆為哉!是以知天道遠,曆法推測,不能 每事中程。其曰「日食不效,更考日度可也;其曰斗分 有差,更定密率可也;其曰五星疏遠,更驗星躔可也」; 其或一事不中程,乃盡更前人之法,大抵因其實而 實其名,異其所入之門,而同其所歸之極。如宋何承 天曆法,齊用之,則為《齊曆》,隋張賓用之,則為隋曆也。 如劉孝孫曆法,劉焯更名《七曜曆》,其後又更為《皇極 曆》也。一法而異用,一曆而數名,大抵然也。然則自古 迄今,五十餘曆,其立法之異者,《太初曆》本「於《律》,《大衍 曆》本於《易》」是也。其餘皆襲舊法而增損焉耳。

論作曆

漢之曆,大率百年而一變。唐之曆,大率四十年而一 變。近年以來,作曆委之星翁,曆家專政,故大率二十 年一變。由今而欲考新曆之異同,驗交蝕之得失,盍 亦委之儒者乎?至宋朝司天有監,太史有局,皆以儒 臣提舉之。今日能舉行其制,則推五星聚奎,必有如 竇公儼者;定渾儀占象,必有如蘇公頌者。

善言曆者,當因天以求合,不為合以驗天;不善言曆 者,為合驗而已矣。善言曆者有三說:一曰氣,二曰象, 三曰數。不善言曆者,數而已矣。葢!數可以類推,而日 月星辰之行,有象而見於上;四時寒暑之氣,無形而 運於下。二者皆動物也,其可執其一定之數,以驗其 運行而不息者乎?故嘗謂「清臺之候,乃曆象之元龜」 也。一晷度之差,吾志矣;一星辰之動,吾著焉。旦旦而 求之,步其前往,推其後來,而毫髮無遺算,奈之何預 為合以驗天,而執其一定以驗二者之常動。此漢、唐 以來,治曆者無慮數十家,其始未嘗不密,而後未嘗 不疏者,豈非以此歟?所貴乎治曆明時之君子正以隨時變通也《革》卦第 四十九象言「治曆明時」,或者以為合大衍之數,非也。 葢曆久必差,不可不改革耳。 蔡氏曰:「當初造曆,便合并天運所差之度,都算在裡, 幾年差幾分,幾年差幾度,將這差數都做正數算,直 推到盡頭,如此庶幾曆可以正而不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