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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五十七秒。初虧查《表》,得本日日入申正三刻一 十三分,是初虧在日未入之前已一十一分○三秒, 測得在晝是也。「一更一點」之說,誤矣。

天啟七年丁卯歲,十二月十四日丁未朢月食。曆官 報,「復圓辰初三刻不見,復光八分四十六秒。」測候,復 圓在天。

今以法考之,是日太陰實引○宮二十三度三十九 分四十四秒,太陰實引七宮一十七度一十二分五 十二秒,實交周○宮○一度四十七分二十○秒。月 食一十六分一十二秒,實朢得五時一十分二十五 秒。內減視分八分三十五秒,應卯初初刻○一分五 十秒。食甚初虧,寅初初刻○七分五十四秒。食既,寅 正初刻○一分一十九秒,生光卯正初刻○二分二 十一秒,其復圓應在卯正三刻一十分四十六秒。查 《高弧表》,得本日日出辰初初刻一十四分,則見復圓 已一刻有奇,又安有所為不見復光八分四十六秒 哉?

凡「十五分為一刻,四刻為一小時,二十四小時為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