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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時相近,時相遠,時四星皆在一方,時一或二或 三在一方,餘在他方,時一或二不見。皆用遠鏡可測 之。初測者作此直線圖,共九測:一為萬曆壬子年,太 陽在元枵初度辰時。二為癸丑年,太陽在元枵二十 六度子正時;三為本年次日寅初三刻;四為本年,太 陽在娵訾二十三度亥初刻。五為次日丑正刻。六為 甲寅年,太陽在大梁八度。亥初一刻七為本日子初 刻,八為次日子正二刻,九為本日寅初刻。

依上測得其相距極近之圈半徑,為木星三徑。

水星旁小星圖

水星旁小星圖

用《木星半徑》為法,蓋無他物可與為比。

次小星圈半徑,為木星四徑,第三為五徑,第四為十 徑。

其行右旋,在上順行,在下逆行。順者自西而東逆者自東而西「近本 星疾行,距遠遲行順行,與木星會則不見。」蓋木星食 之,逆行不食,可知其環行也。又木星為其環行之心, 又環行之大圈平面不與木星之本道同面,而四小 星之各圈平面,又不作一大圈平面。蓋其高下不一, 在高者距南,在下者距北。

圖

次圈線圖木星甲為心,作乙丙丁戊圈,距心見上。每 圈為一小星之軌道,外圈從戊向丁己庚行,餘倣此。 乙星行滿本周,為一日七十四刻,丙星行一周為三 日五十三刻有奇;丁星行一周為七日十六刻,戊星 行一周為十六日七十二刻弱。皆從木星會合時起 算,不用距木星之極遠。蓋眾星依本小輪行至左右 「為留段」,不見其行,無從得真率也。

又小星在甲己左右兩線內,即隱不見,為木星掩也。 在甲壬左右兩線內,亦隱不見,蓋入木星之景故也。

設日所在,如圖照木星生甲壬景,因木星距日幾何,得甲壬景所在。

《今目恆見,四時見三》,其所不見者,必在己或《壬兩》暗 處。

系木星全為暗體,小星之體,亦自無光,光借於日,故 入水星景如壬,目所不見。

四、小星去木星遠,見大近,則木星光大,能奪小星之 光。

問:「晨昏時比中夜見小星之光為大,何故?」曰:「晨昏之 光,朦朧之光也。其光不大,故能助目之光。」

又問:「遠鏡中若少離木星之體,即不得見小星何故?」 曰:「本星光助目,以能分小星之體。」已上兩言,聊以答 問,未知其正理安在,俟詳求之。

《測四小星》,當於其較著時,一為水星,與日衝照。此特木星 距地甚近一在本輪之最庳:一晨昏時,一月明時, 其四為金星,旁無新星。特其本體,如月有朔朢,有上 弦、下弦。見本曆第五卷

其五,「太陽四周有多小星,用遠鏡隱映受之,每見黑 子,其數、其形、其質體皆難證。」論目以時多時寡,時有 時無,體亦有大有小行,從日徑往,過來續明,不在日 體之內,又不甚遠,又非空中物。此須多處多年,多人 密測之乃可,不關人目之謬,用器之缺,詳見性理書 中。

又以遠鏡窺太陽,體中見明點,其光甚大。

又「日出入時,用遠鏡見日體偏圓,非全圖也。其周如 鋸齒狀,然因其行無定率,非曆家所宜詳。」亦解見性 理。以上原本曆指卷十六五緯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