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均》所從出者,「本」 圈「丑」 「寅」 「上」 之「本行」 也。
度數。
用此求本均數可以合天。
古數小差,於法為正,新數依此別解之。
然非正法,大違曆算、測量二家之公論。
公論曰:諸星行本圈上,必順行,必以本心為心而成全圈。今日星行丑寅卯圈,其自行之度,卻於庚乙圈上測之,不以本圈心為心,故曰《非正論》。今試別解之如左:
圖
十一本均正法
己為心作甲乙丙戊圈〈名載均輪之圈〉取己於兩心相距四分之三。
前卷初法己丁四今取其三為己丁一為小均半徑
丁為地心甲乙周上取四點〈最高最庳左右兩平距〉甲乙丙戊
以為心,用己丁三之一為度以為界,作四小輪。〈名小均輪〉 星。〈或次輪心〉依此均輪周上行,若均輪心在最高,如戊星 在均輪之最近,為庚。均輪心順行至甲。〈中距之處〉星逆行。 〈在下半周故曰逆行非違天上也〉至癸至均輪心行滿大圈一周,星 亦行滿均輪一周,同時復於故處,星所行之軌迹,必 成庚甲。壬、丙一大均圈,與前法等,在甲在丙為兩極 大均數,兩法所得無二。〈見本曆第一卷〉
十二依古法用三測求本均正數,置大均圈之心 子於己丁兩心之間,星行本圈至甲〈第一測〉即「大均圈。」
圖
上在酉距最高庚為庚己甲角五十五度五十二分〈上算所得〉又作己甲酉子甲丁丁酉四線,成己子酉子酉丁丁酉甲三形,求丁酉己均角。
己酉子形有己子為兩心之半距有子酉為均圈半徑有酉己子為自
行度甲庚之餘角。求酉角,自得己子酉角。又酉子丁形,有子丁,有子酉,有酉子丁,為己子酉之餘角。求酉角,兩酉角并。
得五度二十五分半。以較己甲丁角,盈九分。
第二測如上法,算得均數二度一十二分。
第三測得均數五度三十九分半。先兩測、兩均數相 并,得七度三十七分半。較所測〈七度一十六分〉盈二十一分 半。後,兩測相減,得三度二十七分半,較所測。〈三度一十八分〉 盈九分半,理雖允正,數不合天。
十三《多祿》某因上所推數不合天,別定兩心之差為 一一二七七。又最高,順天進移一度一十三分,即第 一測距最高為五十七度○五分。〈先算為五十五度五十二分〉第 二測距最高為十八度三十八分。〈先算為十九度五十一分〉第三 測距最高為五十六度三十分。〈先算為五十七度四十三分〉 十四。用上數,依本圖再算。第一測得己酉丁均角,為 五度一十八分;以減星自行距最高,得星視行距最 高為五十一度四十七分。第二測算均角,得一度五 十八分;以減自行距最高,得一十六度四十○分,為 星視行距最高。第三測算均角,得五度一十六分;以 減自行,得五十一度一十四分,為星視行距最高 十五。先,二測相距為六十度二十七分。〈兩測距最高度數并〉與 所測等,後二測相距為三十四度三十四分。〈兩測距最高度 之較〉與所測等。又先測兩均數,并為七度一十六分,後 兩測均數,并為三度一十八分,各與所測等。
多祿某因推數與測數密合,遂借所設數為正數 十六第一。測土星在壽星宮一度一十三分,又得視 行距最高五十一度四十七分。兩數并。〈第一測土星在最高前故 相加〉得在大火宮二十三度,土星,天最高之經度也, 十七多祿。某步土星。術於兩不同心圈外,更用一小 輪。〈名歲輪一歲行一周〉星依此輪,周行如第三測歲輪心在丙。 〈圖號如前〉依《丙心》作午未卯歲輪。〈今不論其徑後推之〉作己丙自行 線。〈出自圈心〉作「丁丙視行線。」〈出地心〉凡星在最近,未:〈近地〉為太 陽之視行衝。在卯,即以視行會太陽。然午或甲,為歲 輪平行之界,則第三測時星在未,距午平視行之差 五度十六分,歲輪行一周者,非三百六十五日也。五 星皆以行一周天而與日會為歲行,其率土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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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日有奇木星一年三十三日有奇火星二年四十九日有奇金星一年二百一十九日有奇水星一百一十五日有奇皆謂之歲行周
十八約上論列各類之數以便簡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