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日時相減,得較,為中積。於土星零年日表,求中積 時之行度分,以加所測之土星行度分。
凡測在前,曆元在後,用加法。若測在後,曆元在前,用減法。
得《曆元》時土星之平行經度。
又測星之地,非曆元所定之地,則以東西里差時刻, 用日細行表,以加減法均之。〈測地在西用減法測地在東用加法〉
「《本曆》所用《土星表》,以新測十五條推算考驗。」 第五
一總積六千二百九十五年為萬曆十年壬午,西曆 八月二十一日八刻。〈子正起算〉太陽躔鶉尾七度二十六 分;〈視行也〉測土星經度,得娵訾宮七度二十六分,為太 陽衝。用表查得平行三百○九度二十三分四十秒。 〈春分降婁宮起算〉自行為七十七度三十四分四秒,用加減 表,得土星視經度,為娵訾宮七度二十二分○四秒。 以較測數,縮三分有奇。
「二。總積六千二百九十六年,為萬曆十一年癸未。」西 曆九月初三日一時,太陽躔鶉尾十九度五十○分。 測土星經度,得娵訾宮十九度五十分,為太陽衝。用 表查平行,得三百二十八度二十六分二十一秒,自 行為九十度一十七分一十五秒。用均數,得土星視 經度,為娵訾宮十九度四十八分。以較測數,縮二分 三。總積六千二百九十七年,為「萬曆十二年甲申」,西 曆九月十五日六時半。測土星正對太陽經度,為降 婁宮二度三十四分。以算較測,盈一分。
四總積六千二百九十八年,為萬曆十三年乙酉,西 曆九月二十八日十九時半。測土星正對太陽經度, 為降婁宮,十五度三十九分半。以算較測,縮十五、秒 五,總積六千二百九十九年為萬曆十四年丙戌,西 曆十月。〈闕日時〉測土星經度,為降婁宮二十九度○二 分。以算較測,盈二分。
六、總積六千三百○○年為「萬曆十五年丁亥,西曆 十月二十六日九時,測土星經度為大梁宮,十二度 四十六分」,算與測密合。
七、總積六千二百○一年,為萬曆十六年戊子,西曆 十一月初八日十時十分,測土星經度為大梁宮,二 十六度四十四分。以算較測,盈二十秒。
八、總積六千三百○二年為「萬曆十七年己丑,西曆 十一月二十二日十四時半。」測土星經度,為實沈宮 十度五十三分。以算較測,盈三十六秒。
九、總積六千三百○三年為「萬曆十八年庚寅,西曆 十二月初六日二十時半。」測土星經度為實沈宮二 十五度十分。以算較測,縮一分有奇。
十、總積六千三百○四年為「萬曆十九年辛卯」,西曆 十二月二十一日一時,測土星經度,為鶉首宮九度 二十四分半。以算較測,縮一分有奇。
十一、總積六千三百○八年為「萬曆二十三年乙未」, 西曆正月三十日二十一時,測土星經度,為鶉火宮 二十一度一十五分半。以算較測,盈三分。
十二、總積六千三百二十年為「萬曆三十五年丁未」, 西曆七月初九日三時,測土星經度為星紀宮二十 六度五十三分。以算較測,盈四分有奇。
十三、總積六千三百二十二年,為「萬曆三十七年己 酉」,西曆七月二十一日十三時,測得土星經度,為元 枵宮八度三十一分。以算較測,盈一十二秒。
十四、總積六千三百二十三年為萬曆三十八年庚 戌,西曆八月初二日二十二時半,測土星經度為元 枵宮,二十度十分。以算較測,盈四分有奇。
十五、總積六千三百二十四年,為萬曆三十九年辛 亥,西曆八月十五日十六時。測土星經度為娵訾宮 二度一十二分。以算較測,盈一分半。
《測土星次行先法》第六。〈次行:一名「歲行」 ,一名「他行。」 〉
上論「用不同,心圈及均圈。」〈大小一理〉以齊土星之自行。〈或稱 本行〉「二十九年有奇,而一周天」,今論其次行:〈一曰歲行每一會日 稱一周〉有二說。蓋古今曆家,皆言土星在日之衝,則逆 行,則遲行,其正衝之點,為逆行、遲行兩限之界。若土 星與日會,則順行,則疾行,其正會之點,為順行、疾行 兩限之界也。然日有平行,有視行,未知定兩限之界 者,為日平行之衝與會耶?抑日視行之衝與會耶?故 有二說。上世每用日平行之衝為逆行之限,今世則 曰「宜用日視行之衝,為逆行之限。」〈即歲輪極高極庳之點〉兩法 皆可推定。次均表,其差甚微,似不妨任用之。
今以法齊歲行,依古測用古圖,依新測用新圖。 古法《多祿》某於總期四千八百五十一年,為「漢順帝 永和三年西曆十二月二十二日子正前四時。」〈即戌正〉 《本地測土星經度》,為元枵宮九度○四分。
「測土星經度以大渾儀」 ,用月,用畢宿大星,本書詳記其術。
於時,太陽平行躔析木宮九度一十五分,較前所用 第三測,則此測在後八百九十七日又八時。其時土 星最高在大火宮二十三度,土星在元枵宮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