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尚未校对
《算法》列後。
&&圖表=310261a:
〔《表〕》:
「存數」乃丙丁庚角也,歲圈均數也。加於實行,得視行, 則木星在五宮二十九度三十二分十六秒,比所測 差三分,極微差也。
此測用表法中再以表算所得,比三角形算差不到 一分,大概步星測算所差二三分內,法亦合。《天》
《木星新測二用表算式》第八。
崇禎癸酉歲十一月十六日甲辰夜朢見木星,食司 怪第二星。或曰:「兩星之體,實未合一。」細看果然。及用 遠鏡分二星相距分數,忽天有雲不見,其時為戌末 亥初,算置十七日乙巳子正。
《大統曆》載,「木星十六日夕退,即衝對太陽。」又載,十三 日,木星在參宿四度,十九日,在參三度。〈逆行也〉若然,則 木星十六日當在參宿三度半。
新法以赤道算司怪第二星赤道經度為八十六度 八分,減去參宿距星赤道上經度七十八度二十四 分,餘八度四十四分,乃十一月十七日子正木星躔 赤道宿次也,較《大統》盈五度十五分。
「司怪」第二星,黃道上。在實沈宮二十五度五十分,緯 南○度一十三分。
測星時算,太陽躔度,癸酉年根日為乙巳,本年十 一月十七日亦為乙巳,相距計十二箇月,滿六紀法 為三百六十日,乃距年根之日數也。
圖
此處缺少一幅插圖。請考慮協助將書中此處的圖片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以Imperial Encyclopaedia - Astronomy and Mathematical Science - pic0485.png或.svg命名。 |
算木星與司怪第二星兩星之差六分系木星實未食恒星然木星照光并恒星光相交如一體又依遠鏡所窺兩星實未合木星見東恒星見西皆在六分之內〈以上原本曆指卷十八五緯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