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用諸表求甲乙歲圈半徑之數,以本時太陽實引
數。
用日躔表算,得六宮二十二度○一分,從最高起。
入表得八五七。又以火星引數入表得三四九八八。
以兩數及半徑小數六三○二七五并之,得六五五
二六三,甲乙邊也。太陽實躔○宮二十八度四分,減
火星實經數,得五宮十九度三十分。〈順天算〉「即乙甲寅
角」也。
四、甲乙寅形。有甲乙、乙寅兩腰及甲角。求甲寅、乙角,
得十四度三十四分。因火星未衝太陽,法宜加,則于
實經加之,得七宮二十二分四十九秒,或鶉火宮二
十三度七分,算與測合。
右測親切可用,為《徵火星表》之曆元。〈以上原本曆指卷十九五緯之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