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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三、用諸表求甲乙歲圈半徑之數,以本時太陽實引

數。

用日躔表算,得六宮二十二度○一分,從最高起。

入表得八五七。又以火星引數入表得三四九八八。 以兩數及半徑小數六三○二七五并之,得六五五 二六三,甲乙邊也。太陽實躔○宮二十八度四分,減 火星實經數,得五宮十九度三十分。順天算「即乙甲寅 角」也。

四、甲乙寅形。有甲乙、乙寅兩腰及甲角。求甲寅、乙角, 得十四度三十四分。因火星未衝太陽,法宜加,則于 實經加之,得七宮二十二分四十九秒,或鶉火宮二 十三度七分,算與測合。

右測親切可用,為《徵火星表》之曆元。以上原本曆指卷十九五緯之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