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八十度至二百四十度,用加。「又自二百四十至三百度,用減。三百至三百六十度,用加。」
又有《甲乙全數》。〈半徑〉及丁乙,〈上得數〉兩邊求乙甲丁角,為 二度七分。又求甲丁邊,得一○二六○○。
三、丁辛甲形有丁辛次輪半徑。〈前所定三八五○○〉有「甲丁丙 邊」,及「辛丁甲角」,
次輪為癸辛弧,加壬癸弧,或壬丁癸角,或丁甲乙角,皆為同,得壬辛弧。其餘辛午。
五十五度二十五分。求乙甲辛角,得二十一度二十 九分。乃次均數次輪之視差也。因次輪行在前半周 法宜用加。得《元枵》宮十七度四十五分,比所測縮三 分。
若以測法求丁辛次輪半徑,亦可得之。則於丁辛甲 形中,設丁甲邊、丁甲辛角。
以表得乙甲庚引數角,內減丁甲乙本天均數,得丁甲庚角。以測得辛甲庚角相減,得丁甲辛視差之角。
及壬辛弧,或辛丁甲角,依法求之。
若以引數及各圈半徑,從小輪上水星本行處,用下 圖各三角形之法亦得。算癸丁辛角有假如:〈見十章〉
《水星平行率》第九。〈用《古今》二測。〉
「以測求伏見輪上之行,宜擇星近太陽非留行或大 距度之處。蓋留時伏見輪上之行,人自覺其大距度 多日不變,然星更行,故測以得近太陽者為確。」 古多祿某所記,總積四千四百四十九年,為周赧王 五十年丙申。〈西曆〉十一月十五日卯初,在本方測得水 星經度為大火宮二度三十五分,緯南為二度二十 分。
當時太陽平行在大火宮十九度五十六分半,時水 星最高在壽星宮六度五分,兩數相減,得四十三度 五十一分半,乃水星之引數也。又平行、視行相減,得 十七度二十一分半。
設引數及各圈之半徑,與星視行距太陽之平行,求 水星體在伏見圈之度分。〈星體距伏見輪極遠之處若干〉「用《新圖》」諸 號如上。
一,庚乙、己丙兩弧各為引數之度,戊丁弧為引數之
圖
三倍一百三十一度四十九分三十秒
二丙丁乙形有丙丁丙乙兩邊各圈半徑及丁丙乙角〈戊丁弧以滿半周之餘〉四十八度十分求丁乙邊,得十萬分之。〈全數〉五○○二又求丙乙丁角,得九度四十五分三。己丙弧或己乙丙角,內減去丁乙丙角,餘丁乙己為三十四度五十六分半,其餘以滿半周,為丁乙甲角,是為一百四十五度四十八分半。
圖
四丁乙甲形有甲乙〈全數〉乙丁:〈前所算〉兩腰及丁乙甲角求丁甲邊,為一○三九○二。又求丁甲乙角,得一度
三十三分,乃均數之度分也,其號為減。〈引數未過半周〉減之, 得丁甲庚角,為四十二度二十四分。又以最高之宮 度加之,得丁點。〈次輪心〉在大火宮十八度二十四分。先 測水星在本宮二度三十五分,相減得較為十五度 四十九分,乃次輪之視差也,均數也。圖上為丁甲辛 角,測為晨刻,則水星在太陽後次輪右邊。
《五丁辛》甲:形有丁甲。〈先所算〉丁辛。〈先所設〉兩邊及辛甲丁 角。〈次輪視角〉求辛丁甲角,得三十一度三十三分,乃辛丁 午角或辛午弧水星體距小輪極近處午點之度分, 又加半周。〈一百八十度〉得二百一十一度有奇,即壬午辛 弧。然所定次輪極遠,非遠於地心,乃比平行為遠。
故圖中命作癸午線,與己甲平行,而壬丁癸角恆於乙甲丁均角為等。
則因先均數類亦均之,若加加之,若減減之,今減得 癸午辛弧,為二百一十度○分,乃當時水星次輪上 之行。
本章多祿某所記及前第五章所記「苐谷十測」、中第 五測,兩測相比,中積為一千八百五十一年,又五十 五日十一小時。「依法化年為日。」
總積平年,為三百六十五日,第四年閏一日,為三百六十六日。
得六十七萬六千一百三十二日為法。
兩測次輪之行相減,得較為八十三度二十五分。因 今測小,則以愬到古測或滿全周少八十三度有奇, 或滿全周外多二百七十六度三十五分。中積時水 星行滿次輪全周為五千八百三十六轉外,二百七 十六度有奇,化作秒得七五六四四九七○○○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