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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八十度至二百四十度,用加。「又自二百四十至三百度,用減。三百至三百六十度,用加。」

又有《甲乙全數》。半徑及丁乙,上得數兩邊求乙甲丁角,為 二度七分。又求甲丁邊,得一○二六○○。

三、丁辛甲形有丁辛次輪半徑。前所定三八五○○有「甲丁丙 邊」,及「辛丁甲角」,

次輪為癸辛弧,加壬癸弧,或壬丁癸角,或丁甲乙角,皆為同,得壬辛弧。其餘辛午。

五十五度二十五分。求乙甲辛角,得二十一度二十 九分。乃次均數次輪之視差也。因次輪行在前半周 法宜用加。得《元枵》宮十七度四十五分,比所測縮三 分。

若以測法求丁辛次輪半徑,亦可得之。則於丁辛甲 形中,設丁甲邊、丁甲辛角。

以表得乙甲庚引數角,內減丁甲乙本天均數,得丁甲庚角。以測得辛甲庚角相減,得丁甲辛視差之角。

及壬辛弧,或辛丁甲角,依法求之。

若以引數及各圈半徑,從小輪上水星本行處,用下 圖各三角形之法亦得。算癸丁辛角有假如:見十章

《水星平行率》第九。用《古今》二測。

「以測求伏見輪上之行,宜擇星近太陽非留行或大 距度之處。蓋留時伏見輪上之行,人自覺其大距度 多日不變,然星更行,故測以得近太陽者為確。」 古多祿某所記,總積四千四百四十九年,為周赧王 五十年丙申。西曆十一月十五日卯初,在本方測得水 星經度為大火宮二度三十五分,緯南為二度二十 分。

當時太陽平行在大火宮十九度五十六分半,時水 星最高在壽星宮六度五分,兩數相減,得四十三度 五十一分半,乃水星之引數也。又平行、視行相減,得 十七度二十一分半。

設引數及各圈之半徑,與星視行距太陽之平行,求 水星體在伏見圈之度分。星體距伏見輪極遠之處若干「用《新圖》」諸 號如上。

一,庚乙、己丙兩弧各為引數之度,戊丁弧為引數之

圖

三倍一百三十一度四十九分三十秒

二丙丁乙形有丙丁丙乙兩邊各圈半徑及丁丙乙角戊丁弧以滿半周之餘四十八度十分求丁乙邊,得十萬分之。全數五○○二又求丙乙丁角,得九度四十五分三。己丙弧或己乙丙角,內減去丁乙丙角,餘丁乙己為三十四度五十六分半,其餘以滿半周,為丁乙甲角,是為一百四十五度四十八分半。

圖

四丁乙甲形有甲乙全數乙丁:前所算兩腰及丁乙甲角求丁甲邊,為一○三九○二。又求丁甲乙角,得一度

三十三分,乃均數之度分也,其號為減。引數未過半周減之, 得丁甲庚角,為四十二度二十四分。又以最高之宮 度加之,得丁點。次輪心在大火宮十八度二十四分。先 測水星在本宮二度三十五分,相減得較為十五度 四十九分,乃次輪之視差也,均數也。圖上為丁甲辛 角,測為晨刻,則水星在太陽後次輪右邊。

《五丁辛》甲:形有丁甲。先所算丁辛。先所設兩邊及辛甲丁 角。次輪視角求辛丁甲角,得三十一度三十三分,乃辛丁 午角或辛午弧水星體距小輪極近處午點之度分, 又加半周。一百八十度得二百一十一度有奇,即壬午辛 弧。然所定次輪極遠,非遠於地心,乃比平行為遠。

故圖中命作癸午線,與己甲平行,而壬丁癸角恆於乙甲丁均角為等。

則因先均數類亦均之,若加加之,若減減之,今減得 癸午辛弧,為二百一十度○分,乃當時水星次輪上 之行。

本章多祿某所記及前第五章所記「苐谷十測」、中第 五測,兩測相比,中積為一千八百五十一年,又五十 五日十一小時。「依法化年為日。」

總積平年,為三百六十五日,第四年閏一日,為三百六十六日。

得六十七萬六千一百三十二日為法。

兩測次輪之行相減,得較為八十三度二十五分。因 今測小,則以愬到古測或滿全周少八十三度有奇, 或滿全周外多二百七十六度三十五分。中積時水 星行滿次輪全周為五千八百三十六轉外,二百七 十六度有奇,化作秒得七五六四四九七○○○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