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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七十一卷目錄

 曆法總部彙考七十一

  新法曆書二十一五緯曆指七

曆法典第七十一卷

曆法總部彙考七十一

新法曆書二十一

五緯曆指七

五緯凌犯論

按《大統》及古曆,皆粗定五星見伏之限而已,其緯行 不見於書,意亦未講明及此。又凡於兩星相會著為 災祥之說,於理更謬。蓋天上諸星紛布,自古迄今,其 行不忒,合所不得不合,會所不得不會,皆理之常,初 無犯戾。緣曆家未明合朔、凌犯之故,庶民因不知會 合之宜,駭為變異耳。夫星曾何變異之可言哉?然亦 有足徵者,如農家以之占歲,醫家以之療疾,及人身 之羸壯,天時之雨暘,皆日月五緯所屬,故必得其所 同居度分及相對等度分,亦為切要也。因著《凌犯論》, 共十七章如左:

界說第一

「七政凌犯,曆家恆言。顧有所以然之理,未明其理,未 透其根,則測無算,難相符合。惟明其所以然,則先推 後測,無弗合者。」蓋七政之行,有遲疾不等,是以後先 參錯,其所呈象,約有五種,作界說。

一會聚界

「會聚」者,是彼此兩曜在黃道上同經度。若月於太陽 曰「朔」,星於太陽曰「『合」,伏星於星曰「凌』、曰犯。」

《古占法》:「二星相距七寸內曰犯,二星光相切曰凌。」

若經緯度俱同在日月曰「食星」於星或月於星曰「掩。」

同經度有二,或同黃道,或同赤道。在赤道同度,謂之「同升。」 此謂「同度」 ,第指黃道言也。

二對照界

對照者,乃相距天周之半,為經度一百八十度。月對 日曰「朢」,經緯俱對曰「月食」,星對日曰「夕退」,統名曰「衝 照。」

月與土、木、火三星皆能於日對照,亦能各相對照;金水二星不然,蓋其不離日之左右,故於日不對照,亦不相對照。

三方照界

「方照」者,相距天周四之一,即九十度也;月距日曰上 下弦。其象如弓中明晦之界如弦他曜相距,統名曰「方照。」

四隅照界

「隅照」者,相距天周三之一,乃一百二十度也,亦名「三 角形照。」

五六合照界

「六合照」者,乃相距天周六之一,即六十度也。

以上諸照視諸曜之性情,或相益,或相損,或相勝,或 相和,象懸於天,而宇下徵驗因之。曆家所算,尤不可 爽也。

五照圖

五照圖

五照圖說

周圈為黃道,各分其照之界,以相距之度著其名。而 照有先後,先者順天數,後者逆天數。

諸曜伏見說第二

凡星會太陽時,太陽光大,勝於星光,人目不能見星, 故曰「伏。」

「夕伏」者,星比太陽行遲,合後太陽,故夕初伏不見,亦 名「西伏」,如土木、火三星及金水二星逆行之時。 「晨伏」者,星比太陽行疾,合先太陽,故晨初伏不見,亦 名「東伏。」

惟金、水二星及月名「晨伏」 ,上三星非晨伏。

夕見者,星比太陽行疾,過合而先行,故夕見,亦曰「西 見。」

惟「金、水」 二星及月名「夕見」 ,上三星非夕見。

「晨見」者,星比太陽行遲,合後太陽,故晨見,亦名「東見。」 如土、木、《火》三星及金、水逆行,合太陽之後,或初見,或 初不見之限,有本篇。

《同升》者,是二星同過子午線,或同出地平,或同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