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用之,然無蔀章之數。至於察斂啟閉之候,循用舊法,測驗不合。至穆宗立,以為累世纘緒,必更曆紀,乃詔日官改撰曆法,名曰《宣明》。上元七曜,起赤道虛九度。其氣朔發斂,日躔月離,皆因《大衍》舊術;晷漏交會,則稍增損之,更立新數,以步五星,大約皆準《大衍曆法》。其分秒不同,則各據本《曆母法》云:起長慶二年,自敬宗至於僖宗皆遵用之。
昭宗景福元年壬子,邊岡造《崇元曆》。
積年,五千三百九十四萬七千六百九十七。日法,一萬三千五百。
是時,《宣明曆》數漸差,詔太子少詹事邊岡治新曆。岡巧於用算,然實冥於本原。其「上元七曜,起赤道虛四度,其氣朔、發斂、盈縮、脁朒、定朔、弦朢、九道月度、交會、入食限,去交前後,皆《大衍》之舊。餘雖不同,亦殊塗而至者。」 景福元年,曆成,賜名「崇元。」 按岡用算巧,能立術簡捷,雖仍《大衍》,而皆變其名。如策實曰歲實,揲法曰朔實,《乾實》曰周天分之類,明白使人易曉,較之閉藏閃爍者不同,是可尚也。其治晷度,準陽城日晷前後消息,加減得宜。九服中晷,各於其地立表候之。在陽城之南之北者,各有距差以加減陽城二至中晷,九服所在,各於其地置水漏以定漏率。各以陽城二至晷漏母除之,得加時黃道日躔交道「有差」 ,其術甚善。後世郭守敬倣之測驗諸方,惜未能盡用其術也。
周
世宗顯德三年丙辰,王朴造《欽天曆》。
積年,七千二百六十九萬八千七百七十七。日法,七千二百。
五代初用唐曆,後諸國各有曆,皆行之未久,法不傳。惟周世宗《欽天曆》乃端明殿學士王朴所造,其曆以陰三陽二化成之數,得諸法,較之八十一取之黃鐘,三千四十取之《大衍》,其牽附為尤甚。行五年,周亡。
宋
太祖建隆三年壬戌,王處訥造《應天曆》。
積年,四百八十二萬五千八百七十七。
日法一萬零二
太平興國六年辛巳,吳昭素造《乾元曆》。
積年,三千五十四萬四千二百七十七。
日法二千九百四十
真宗咸平四年辛丑,史序造《儀天曆》。
積年,七十一萬六千七百七十七。
日法一萬一百
顯德《欽天曆》行五年,周亡,宋初猶用之。建隆二年五月,以其曆推驗疏闊,乃詔司天少監王處訥等別造曆法。四年四月,新法成,賜名「應天。」 至太平興國間,有上言《應天曆》氣候漸差,詔處訥等重加詳定。六年,表上新曆,會冬官正吳昭業所獻新曆,氣朔稍均,眾所推服,遂用之,賜號「乾元」 、《應天》《乾元》皆御製序焉。真宗嗣位,命判官司天監史序等考驗前法,研覈舊文,取其樞要,編為新曆。咸平四年三月,曆成,賜號《儀天》。夫天道運行,皆有常度,曆家之術,古今不同。蓋變法以從天,隨時而推數,故法有疏密,數有繁簡,雖條例稍殊,而綱目一也。
仁宗天聖元年癸亥,宋行古造《崇天曆》。
積年,九千七百五十五萬六千五百九十七。日法,一萬五百九十。
宋興百餘年,至乾興初,詔曆官宋行古等改造新曆。至天聖元年八月,曆成,詔翰林學士晏殊制序而施行焉,命曰《崇天》。其積年上考往古,歲減一算;下驗將來,歲加一算。曆成以來年甲子歲用之。是年五月丁亥朔,日食不效,詔候驗。至七年,會周琮言:「古之造曆,必使千百年間星度交食。若應繩準今曆成而不驗,則曆法為未密。」 又有楊皞、于淵者,與琮求較驗,而皞術於木為得,淵於金為得,琮於月、土為得。詔增入《崇天曆》,具改用率數云。
英宗治平元年甲辰,周琮造《明天曆》。
積年,七十一萬一千九百七十七。
日法三萬九十
《崇天曆》行。至嘉祐末,英宗即位,命殿中丞、判司天監周琮等作新曆,三年而成。琮言:「舊曆節氣加時後天半日,五星之行差半次,日食之候差十刻。」 既而司天中官正舒易簡等更陳家學,於是詔翰林學士范鎮等考定是非,上推:《尚書》「辰弗集於房,與《春秋》之日食,參今曆之所候,而易簡等所學疏闊,不可用新書為」 密。遂賜名《明天曆》。詔翰林學士王珪序之。未久。以月食不效。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