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4 (1700-1725).djvu/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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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米四百餘石,每銀一兩,糴米三石,問共該銀 若干。法曰:置米為實,以銀每兩糴米三石為法除之, 得數莫動定位。訣曰:「此是實多法少。」先從實首位起 數,原實百,順下至石,遇法首位是石,則止。前一位得 令是兩,又前一位是十兩,又前一位是百兩,此是「逆 上。」

假如麥四百五十石,賣銀三十二兩四錢,問每石該 銀若干?法曰:「置銀為實,以麥為法,歸除之,得數莫動 定位。」訣曰:「此是法多實少」,先從實首位起數,原實十, 逆上至百,遇法首位是百,則止前一位,得令是兩,降 下順數至實是七分,次位即二釐也。

但用因乘法實後定位。故云「乘法雖陞而位反降矣。」 但用歸除法實前定位。故云「除法雖降而位反陞矣。」

定法實訣

《訣》曰:「凡因乘,不必拘於法實,或以法乘實,或以實乘 法,皆可也。惟歸除不可顛倒錯亂,詳理而用之。」

歸除法實

假如有銀若干,買物若干,或幾人分,或幾人出,以銀 物為實,以人分為法。

假如有銀若干,買貨若干,問銀每兩該貨若干,以「貨」 為實,以總銀為法。若問貨價,則以銀為實,以「貨」為法。 假如有銀若干,每貨價若干,問共該買貨若干,以總 銀為實,以貨價為法。

假如有貨若干,每兩賣貨若干,問共該銀若干,以總 貨為實,以每兩之貨為法。

總訣

一曰以所有總數為實,以所求每數為法除之。 一曰有總物而又有總價,或問每物則以物為法,以 價為實;或問每價即以價為法,以物為實。餘倣此。

分別法實左右圖

分別法實左右圖

九因

凡二至九單位者,用此置物為實,以價為法,呼「九九」, 合數言「十」就身言,如隔位,從末位算起,用《九歸》還原。

因法歌

合數九因須記熟,起手先從末位推。言十就身如隔 位,若要還原用九歸。

歸因總歌

《歸》從頭上起,因從足下生,逢如須隔位言,十在本身。 假如今有銀一百二十三兩四錢,每銀一兩、糴米二 石,問共該米若干?

答曰:「二百四十六石八斗。」

法曰:置銀於左為實,以每銀糴米二石於右為法,因 之,合問定位法,只認兩下位。即錢之位「定石」逆上。即兩之位 定「十石」再上位。十兩之位定百石合得。

此所謂「因乘俱向下位」,推先數左首原實百位,起, 順下至兩,遇右法首位每兩二石則止。下位得術,是 石回向前,逐位逆數陞上,合得也。今列布算之法於 後。

圖

還原。「《用二歸》法。」 詳後。

逢二進一十, 逢四進二十, 逢六進三十, 進八 進四十。

假如今有米二百三十四石五斗,每石賣銀三錢,問 共該銀若干?

答曰:「共該七十兩零三錢五分。」

《法》曰:「置所有米」為實,以每石銀三錢為法,因之,合問。

定位先數原實百起,順下至石止,下一位得術是。

錢回向前逆數陞上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