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34 (1700-1725).djvu/31

此页尚未校对

南北一罅,以直通日晷。隨罅立壁,附壁懸銅尺,長一 丈六尺。壁仰畫天度半規,其尺亦可往來,規運直望 漏屋晷影,以定冬夏二至。

《新法曆書一》

大測上

《大測》者,測三角形法也。凡測算皆以此測彼,而此一 彼一不可得。《測九章》算多以三測一,獨句股章以二 測一,則皆三角形也。其不言句股者,句與股交必為 直角。直角者,正方角也,遇斜角則句股窮矣。分斜角 為兩直角,亦句股也,遇或不可得,分又窮矣。三角形 之理,非句股可盡,故不名句股也。句股之易測者,直 線也,平面也。測天則圜面曲線,非句股所能得也。故 有弧矢弦割圜之法。弧者曲線,弦矢者直線也。以弧 求弧,無法可得,必以直線曲弧相當相準,乃可得之。 相當、相準者,圍徑之法也。而圍與徑終古無相準之 率。古云:徑一圍三,實圍以內二,徑之六,弦非圍也。祖 沖之密率云:「徑七圍二十二。」則其外切線也,非圍也。 劉徽《密率》云:「徑五十,圍百五十七」,則又其內弦也,非 圍也。或推至萬萬億以上,然而小損即內弦,小益即 外切線也,終非圍也。曆家以句股、開方,展轉商求累 時,方成一率,然不能離徑一圍三之法,即祖率已繁, 不復能用,況徽率乎?況萬萬億以上乎?是以甚難而 實謬。今西法以周天一象限分為半弧,而各取其正 半弦。其術從二徑六弦始,以次求得六宗率,皆度數 之正義,無可疑者。次用三要法相分相準以求各率, 而得各弧之正半弦。又以其餘弧之正弦為餘弦,以 餘弦減半徑為矢。弧之外與正弦平行而交於割線 者為切線,以他半徑截弧之一端而交於切線者為 割線。其與餘弦平行者,則餘切線也。即正割一線交 於餘切線而止者,餘割線也。以正弦減半徑者,餘矢 也。總之為八線,其弧度分為五千四百,每一度分有 八線焉,合之為四萬三千二百率也。其用之,則一形 中有三邊三角,任有其三,可得其餘三也。凡測候所 得者,皆弧度分也。以此二三弧求彼一弧,「先簡此弧 之某直線與彼弧之某直線,推算得數,簡表即得彼 弧之度分,不勞餘力,不費晷刻,為之者勞,用之者逸。 方之句股開方以測圓者,甚易,而實是也。然則必無 差乎?」曰:「有之,或在其末位。如半徑設十萬,則所差者 十萬分之一也;設千萬,則所差者千萬分之一也。曆 家推演至微纖以下,率皆」棄去,即謂之「無差」亦可,故 論此法者,謂於推步術中為模範矣。測天者所必須 大於他測,故名《大測》。其《解義》六篇,謹列如左:

因明篇第一

《總論》:凡三十二條。

「三角形」者,一形而三邊容有三角也,如左圖甲乙丙。

圖

為平面三角形丁戊己為球面三角形

三角形各以兩邊容一角此兩邊為角形之兩腰第三邊為角形之底

如上甲乙丙形若以甲乙甲丙為兩腰則容乙甲丙角第二字為所指角乙、丙其底也。餘二同;丁、戊、己亦同。

圖

各邊向一角者名為對角如上甲乙線向丙角者名為對丙角甲丙向乙名為對乙角

角以何為尺度一弧之心在交點從心引出線為兩腰而弧在兩腰之間此弧即此角之尺度

如上乙甲丙角其尺度則

圖

丁丙或戊己皆是其法甲為心其界或近如丁丙或遠如戊己

大測法分圈三百六十為度度析百分中曆或六十分。遠西「分」,或百析為秒,遞析為百,至纖而止。中曆或析為六十秒,遞析為六十,至十位而止。遠西

圈愈大其度分亦愈大兩弧之分數等其圈等弧亦等其圈不等弧亦不等其不等之兩弧名相似弧如上丁丙雖小於戊己而同對甲角即同為若干度分之弧也

圈四分之一為九十度有弧不足九十度則其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