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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餘半弦為第一率以半弦為第二率以半徑為第三率而得第四率切線如三十度之弧其餘半弦八六六○二五四為第一率其半弦五○○○○○○為第二率半徑一○○○○○○○為第三率則得第四率五七七三五○

《二》。

其求割線,亦用三率法。

以餘半弦為第一率,半徑為第二率,又為第三率,而 得割線第四率。

如前戊乙為三十度之弧,其餘半弦甲丙八六六○ 二五四為第一率,半徑甲戊一○○○○○○○為 第二率,又以半徑甲乙為第三率,而得甲丁一一五 四七○○五為三十度弧之割線。

其求割線之約法,不用三率,而用加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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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乙己弧二十度其切線為乙戊餘弧為己丙七十度半之得己丁三十五度即截乙庚弧與己丁等次作乙辛切線得數以加乙戊切線即兩切線并為戊乙辛切線與甲戊割線等

其求矢法以餘半弦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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徑得小矢

如丙丁弧五十度餘弧甲丁四十度其餘半弦丁戊即己乙為六四二七八七六以減乙丙千萬得己丙矢

已上所述皆遠西法也彼自度以下遞析為六十今中曆遞用百析為便故須

《會通》前表為百分之表。其會通法,如西六十分即中 之百分,半之三十分即五十分,又半之十五分即二 十五分,以五為法,西三分即中五分,次用倍法,六分 即十分,九分即十五分,十二分即二十分,如是以至 六十。

三 六 九 十二 十五 十八 二十一 二十四 二十七 三十 五 十 十五 二十 二十五 三十 三十五 四十 四十五 五十 三三 三六 三九 四二 四五 四八 五一 五四 五七 六十 五五 六十 六五 七十 七五 八十 八五 九十 九五 百 《通表》法書各度之四種,割圓線中西法皆同,所不同 者,分也。其分數書五分,用其三分之率;書十分,用其 六分之率。如是逓至於百,所闕者每二率相距少其 間四率耳,則用加減法求之。

如二十四度○三分,即中五分也;其小弦數。小弦者十萬為 半徑也四○七五三,又二十四度○六分,即中十分也。 其小半弦四○八三三,其差八十五。分之得十六為 一差。以加於前小半弦,即得四○七六九,得《中曆》二 十四度六分之半弦。再加一差,得四○七八五,為七 分之半。弦三加得四○八○一,為八分之半。弦四加 得四○八一七,為九分之半。弦五加得四○八三三, 為十分之半。弦合前率矣。如是遞加之,得六十,與百 分相通之全表。

西法每二率各有差,其差大抵半度而一更也。若差 數有畸零不盡者,如西表二十四度二十七分之半, 弦為四一三九○;又二十四度三十分之半,弦為四 一四六九,其差得七十九。五分之得十五;又五分之 四為一差。通之則從中表二十四度四十五分首加 一差。

《二》。十四度四十五分       四一三九○。

差法一五     五之四

四十六分 。加一差。 四一四○五     五之四四十七分。 加二差 四一四二一     五之三四十八分。 加三差 四一四三七     五之二四十九分。 加四差 四一四五三     五之一五十○分。 加五差 四一四六九

如上有畸零者,滿半收為一,不滿去之。

「考表法 」 作「表」 未必無誤,故立考之之法。

如表書「七十七度一十八分」,其切線為四四三七三 四九九,此率如屬可疑,則以前後各二率考之。

表用篇第五

表用一 ,有弧數,求其正弦。

如三十七度五十四分之弧,求其正弦,查本度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