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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曆法典

 第一百十七卷目錄

 算法部彙考九

  算法統宗五衰分章第三

曆法典第一百十七卷

算法部彙考九

《算法統宗五》

衰分章第三

「衰」者,等也。物之混者求其等而分之,以物之多寡求 其出稅,以人戶等第求其差徭,以物價求貴賤高低 者也。

衰分歌

衰分法數不相平,須要分數一分成,將此一分為之 實,以乘各數自均平。

法曰:各列置衰,排列所求等次之位,副併共若干,為 法。以所分物總乘未併者。是前列衰各自為實,以法除之, 即得所問。

可約者,約分之;不盡者,以法命之。

一法:置所分物為實,併各衰為法除之,得一衰,以乘 各衰。

合率差分

今有銀一千二百兩買綾絹,議要「絹一停,綾二停。其 綾每匹價三兩六錢,絹每匹價二兩四錢,問二色併 價各若干?」

答曰:「綾二百五十匹,價九百兩;絹一百二十五匹, 價三百兩。」

《法》曰:置銀一千二百兩為實,另置綾價,以二因之,得 七兩二錢,併入絹價二兩四錢,共九兩六錢為法,除 之,得絹一百二十五匹,倍之,得綾一百五十匹。各以 原價乘之,合問。

今有銀一百二十一兩一錢七分五釐,糴米、麥、豆,議 要米一分,麥二分,豆三分;其米每斗九分二釐,麥每 斗八分五釐,豆每斗三分六釐,問三色併價各若干? 答曰:「米三十二石七斗五升,價銀三十兩零一錢三 分;麥六十五石五斗,價銀五十五兩六錢七分五 釐;豆九十八石二斗五升,價銀三十五兩三錢七 分。」

法曰:置總銀為實,另置麥價,以二因之,得一錢七分。 又置豆價,以三因之,得一錢零八釐,米價九分二釐, 併三價,得三錢七分,為法。除實,得米數,二因得麥數, 三因得豆數。各以原價乘之,得各價。合問。

又法:先得米數,倍之,得麥數,加五,即豆數。

今有鰥寡孤獨四貧民、共給米二十四石、其鰥者四 分、寡者五分、孤者七分、獨者九分。問四民各該米若 干

答曰:「鰥者給米三石八斗四升,寡者給米四石八 斗,孤者給米六石七斗二升,獨者給米八石六 斗四升。」

法曰:置米為實,另置鰥四、寡五、孤七、獨九併之,共二 十五為法,除實,得九斗六升,為一衰之數。以各自衰 因之,合問。

今有甲乙丙丁四人,各出本銀七兩五錢,甲銀八色, 乙銀七色,丙銀六色,丁銀四色,共三十兩,入爐傾成 一錠。合夥不成,各欲分散,問各該若干?

答曰:「甲銀九兩六錢,乙銀八兩四錢,丙銀七兩 二錢,丁銀四兩八錢。」

《法》曰:併四人各出七兩五錢,共三十兩為法,另以四 人各原銀折作足色紋銀,甲得六兩,乙得五兩二錢 五分,丙得四兩五錢,丁得三兩四,共併得足色銀一 十八兩七錢五分為實。以法除實得六二五色。就以 此為法,以除各人折過足色銀,得分六二五色銀數 合問。

今有張三出本銀十九兩六錢四分,李四出本銀十 二兩三錢六分,共出本銀三十二兩,營運折了七兩 問各折若干。

答曰:「張三折銀四兩二錢九分六釐二毫五絲,李 四折銀二兩七錢零三釐七毫五絲。」

法曰:置折銀七兩為實,以共本銀三十二兩為法,除 之,得二錢一分八釐七毫五絲,乃是「一兩折數。」就以 此乘各人原本,合得各折數也。《合問》:按此法置張本銀李本銀列二

位各以七兩乘之,卻以三十二兩為法,歸除之,亦得。

今有三色金,共二十兩,內九色四兩,七色七兩,五色 九兩,欲銷一處,問「成色若干?」

答曰:「六五成色。」

法曰:置九色四兩,以九因得三兩六錢;七色七兩,以 七因得四兩九錢;五色九兩,以五因得四兩五錢。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