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縱飜
解曰若不益積便用減縱或有不可益積者須用減縱之術先問闊者用此若先問長則用減縱飜積法法曰置積為實以相和為減縱開平方法除之上商三十以減縱六十餘縱三十與上商三十相呼合除
積九百,而積實不及,乃命飜法。除原積八百六十四, 餘負積三十六,為實。再置上商三十以減餘,縱三十 訖次商六步。下法亦置六為隅法。與上商六呼除負 積,恰盡,得長三十六步。合問。
今有方田一段,圓田一段,共積二百五十二步。只云 「方面、圓徑適等。」問方、圓徑各若干?
答曰:「方面、圓徑各一十二步。」
法曰:置共積為實,以四因,得一千零八步,併方四、圓 三,共七為法,除之,得一百四十四步,以開平方法除。
方圓求徑圖
之得方面一十二步圓徑亦同
術曰四因方圓共積得四箇方積四箇圓積其四箇圓積恰折三箇方積故用七除得一箇方積以開平方法除之得方圓徑舊法四因共積得一千零八步為實以開平方法除
之,併方四圓三,共七,為隅。於下法:初商一十,以隅七 乘,得七十,為方法。與上商一十相呼,除實七百,餘實 三百零八步,另倍方法,得一百四十,為廉法。次商二 步,以隅七乘,得十四,併入廉法一百四十,共一百五 十四,與次商二步相呼,除實恰盡合問。
減積帶縱開平方
今有大小方田二段相併,共積四百步,只云「大方田 面比小方田面多四步。」問大小方面併積各若干? 答曰:「大方面一十六步,計積二百五十六步;小方 面一十二步,計積一百四十四步。」
法曰:置共積於中,另置大方田面多小方田面四步 自乘,得一十六步,以減共積四百步,餘積三百八十 四步,折半得一百九十二步,為實。又另置大方面多 小方面四步,為縱方。以帶縱、開平方法除之,初商一 十於左。下法:亦置一十於縱方之上,共一十四步,皆 與上商一十相呼。除實一百四十步,餘實五十二步。 卻以下法,初商一十,倍作二十,併入縱四步,共二十 四步。次商二步於左。初商一十之。次《下法》亦置二步。
方積帶縱開平方圖
於縱方之次共二十六步皆與次商二步相呼除實恰盡得小方面一十二步加四步得大方面一十六步各以方面自乘得各積合問
解曰共積是一段大方積一段小方積其大方積內有一段小方積一
段大多小方自乘積,如隅。又大多小的兩段長闊積,如廉,每廉長即小方面數,闊即大多小數。先用大多小方步數自乘,得數以減共積者,是減。云大方田一段小隅積,餘積折半,是一段小方積,一段長闊廉積。〈就如一段直田。〉用帶縱開平方法除之,求出一段小方面數,加多步,為大方數也。
今有大、中、小方田三段相併,共積八百步。只云:「大方 田面比中方田面多四步,中方田面比小方田面多 四步。」問「大半、小方面併積各若干?」
大小三方總一圖
答曰大方面二十步計積四百步中方面一十六步計積二百五十六步小方面一十二步計積一百四十四步
法曰置共積於上另置大方面多小方面八步自乘得六十四步又以中方面多小方面四步自乘得一
十六步,併二數共八十步以減,共積八百步,餘積七 百二十步。以三歸之,得二百四十步,為實。初商一十 自乘,得一百步,以減實積,餘實一百四十步。次商二 併初商共十二自乘,得一百四十四。內除初商自乘 一百,餘四十四,以減餘實,又餘實九十六,卻以三因, 得二百八十八。另併大方多中四、小八,共十二,倍之, 得二十四,與初商十步相呼,一二除二,一四除四。又 與次商二相呼,二二除四,二四除八,得小方面十二 步。加多四步,得中方面十六步。又加多四步,得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