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餘二百八十五步,即是前截外周積也。
圓田截積
「今有圓田,中徑一十三步。今從邊截積三十二步。」問。
圓田截積圖
所截弦矢各若干
答曰:「弦一十二步,矢四步。」
法曰:倍積得六十四步,自乘,得四千零九十六步,為實。另以四因積三十。
二步,得一百二十八步,為上廉。又以四因徑一十三 步,得五十二步,為下廉。以五為負隅,用開三乘方法 除之,商四步於左上為法,以乘上廉,得五百一十二 步。就以商四乘隅五,得二十,以減下廉五十二步,餘 三十二。另以商四自乘,得一十六,以乘下廉三十二, 得五百一十二,併上廉五百一十二,共一千零二十 四,為下法。除實,得矢四步,另置積倍之,得六十四步, 以矢除之,得一十六步,減矢四步,餘得弦一十二步。 《合問》:
今有圓田徑二十六步,今從旁截一弧矢積一百二 十八步,問截弦矢各若干?
答曰:「矢八步,弦二十四步。」
法曰:倍積自乘,得六萬五千五百三十六步為實。另 以四因積,得五百一十二步,為上廉。又以四因徑,得 一百零四步,為下廉。又以五為負隅,法商得八,於左 上為法。以乘上廉,得四千零九十六步。又以商八乘 隅五,得四十,以減下廉,餘六十四步。另以商八步自 乘,得六十四步,以乘餘下廉,得四千零九十六步。併 上廉,共八千一百九十二步,為下法除實,得矢八步 也。若問求弦法曰:置積倍之,得二百五十六步,以 矢八除之,得三十二,於內,減矢八步,餘得弦二十四 步。合問。
弧矢法
《圓徑與截矢》,求截弦歌:
圓徑與矢求弧弦,半徑自乘,立一邊,另以半徑減去 矢,餘亦自乘,減卻,前又餘,平方開見數倍之,名即是 弧弦。
假如有圓徑十寸,弧矢闊一寸,問截弦若干?
答曰:「弦六寸。」
弧矢內股弦求句圖
法曰置半徑五寸為弦自乘得二十五寸另以半徑五寸減矢一寸餘四寸為股自乘得一十六寸相減餘九寸平方開之得三寸為句倍之得六寸為截弧弦即是二句相併為弦餘皆倣此
又法以圓徑自乘得一百
寸為弦冪。另以圓徑減倍矢二寸,餘八寸。自乘,得六 十四寸,為股冪;相減餘三十六寸,為句冪。平方開之, 得全弦六寸。
《圓徑與截弦》求截矢歌:
圓徑與弦求截矢:半徑,為弦自乘,是弧弦折半名為 句,亦自乘之,相減矣。餘用開方,得股數。半徑減股,餘 者,矢。
假如有圓徑十寸,弧弦長八寸,問截矢若干?
答曰:「矢二寸。」
弧矢內句弦求股圖
法曰以半俓五寸為句股之弦另以弧弦八寸折半得四為句各自乘相減餘九寸平方開之得股三寸以減半徑五寸餘二寸即矢圓徑與截矢求截弧背其截弦求弧背同術曰先求出弦徑除矢冪得半弦背差
解曰:「圓之大小,本於弧背之長短,係於圓之大小與矢之多寡。假如平圓十寸,平分一半,則矢長五寸」 ,自乘得二十五寸,以徑除之,得二寸五分為半弦背差倍之,得五寸,加入圓徑,得一十五寸為半圓周。故不論圓之大小,矢之多寡,皆準也。
弧矢求積,積求弦矢。〈調寄《西江月》:〉
一叚田禾之外東邊,近有荒坵,離邊五步繫頭牛,只 為繩長,遊走,踐跡五分,八步,如同弧矢弦。疇索長多 少是根由,演立天源窮究。
原在難題《少廣章》中,無圖,今共圖之於此,以便檢閱,併具法於後。
假如今有弧矢田積一百二十八步,離徑五步,問矢 闊、弦長各若干。
答曰:索長一十三步,弧周二十八步有零,矢闊 八步,離徑五步,弧弦二十四步,圓徑二十六。
步。
法曰:置積一百二十八步為實,另以此數倍之,得二 百五十六步,以開平方法除之,得一十六步,為法。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