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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三十五, 一五如五。 五七三十五, 一五如 五。

加法

凡乘法首位有一數者,用此置所有物為實,以所求 價為法加之。然加法不用首位一數,只以次位餘數 加之。言十就身,加十言如。次位加如,亦從末位算起, 用減法還原。

歌曰

加法仍從下位,先如因位,數或多焉,十歸本位,零居 次,一外添加法更元。

假如今有珍珠二百六十八顆,每顆價銀一兩一錢, 問該銀若干?

答曰:「二百九十四兩八錢。」

法曰:置珠為實,以每顆價除價首一兩,只以次價一 錢為法,從末位加起,次第而上,定位只認顆。本位 定兩,十顆上定十兩,百顆上定百兩。所謂「加減只須 認本位」也。餘倣此。

還原。用減法,即定身除也。

《一,二減去二》。九去二存七 一六減去《六》。除六下還四 一八 減去《八》。恰盡

假如今有絹九丈八尺,每尺價一錢三分五釐,問共 該銀若干?

答曰:「一十三兩二錢三分。」

《法》曰:置絹為實,以每尺除價首一錢,只以三分五釐 為法,加之定位只認尺本位定錢,丈上定兩,十丈 定十兩,合得。

假如今有羅二百四十六疋,每疋價銀一兩二錢七 分五釐,問該銀若干?

答曰:「三百一十三兩六錢五分。」

法曰:置羅為實,以每疋除價首一兩,只以二錢七分 五釐為法,加之定位,只認疋位上定兩,依次逆陞, 合得。

六七加四十二, 五六加三十 二,六加一十二, 《四七》加二十八, 四五加二十 二,四如加八, 《二 七》加一十四, 《二五》加一十 二,二如加四。

假如今有米四萬六千七百五十一石,每石加耗七 升,問共該米若干?

答曰:正耗共該五萬零零二十三石五斗七升。 法曰:「置正米為實,以耗米七升為法,隔位加之,合問 一七加七。」先從石上起呼於隔位升上 五七加三十五。石上加三斗下 位加五 七七加四十九。十位加四下位加九九退一成一十 六七加 四十二。百位加四四下五除一下位加二二起八成一十 四七加二十八。 千位加二下位加八

按:因、乘、加三法,其名雖殊,而理則一。但加法須記實 位,不動本身,學者宜當詳審,不致差誤也。

減法

凡歸除遇法首位有一數者,用此所謂「定身除」者,先 定本身之位,而後減除也。置所有物為實,以所求價 為法,與身數相呼,九九之數言十,就身言如,隔位次 第,如法減而除之。先從實首位起用加法還原 定位法,因實位本身減去,而無逢進、比歸除而降一 位。今將法首一數除而不用,亦可以抵逢、《進》、陞位也。

歌曰

減法須知先定身,得其身數始為真。法中有一何曾 用,身外除零妙入神。

假如今有銀二百九十四兩八錢買絹,每疋價銀一 兩一錢,問該絹若干?

答曰:「二百六十八疋。」

法曰:置總銀為實,以每疋除價首一兩不用,只以次 位一錢為法,定身減而除之,合問定位。此是求總 之法數,原實順下,至錢則止,前一位是疋也。逆數陞 上,合得。

假如今有米一千零三十八石,作一百七十三人分 之,問每人該米若干?

答曰:「六石。」

法曰:置米為實,以人數除首位百不用,只以七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