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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羹,四人共肉無餘數。」請問布算莫差爭? 答曰:「客六十人,飯碗三十隻,羹碗二十隻,肉 碗一十五隻。」

法曰:以二人乘三人,得六人;又以四人乘之,得二十 四人。以乘總六十五碗,得一千五百六十為實。另列 維乘。得六 得一十二先以二乘三得六,次

以三乘四得一十二,又以四乘二得八,併之,得二十 六,為法。除實得六十人,各列。以二歸得飯碗,以三歸 得羹碗,以四歸得肉碗。《合問》。

書生分卷歌

《毛詩》春秋《周易》書,九十四冊共無餘。《毛詩》二冊三人 共,《春秋》一本四人呼。《周易》五人讀一本,要分每樣幾 多書。就見學生多少數,請君布算莫躊躕。

答曰:「《毛詩》四十本,《春秋》三十冊,《周易》」二十四本。 學生各經一百二十名,總計三百六十人。

法曰:列置三人、四人、五人維乘。以三人乘四人,得一 十二。又以四人乘五人,得二十。又以五人乘三人,得 一十五。併之得四十七,為法。另以共書九十四本在 位。以《詩》三人乘之,得二百八十二本。再以《易》四人乘 之,得一千一百二十八本。又以《書》五人乘之,得五千 六百四十本,為實。以法四十七除之,得各經學生一 百二十名,列三位,以三人歸之,得《詩經》四十本,以四 人歸之,得《春秋》三十本,以五人歸之,得《易經》二十四 本,併三經學生共三百六十人,合問。

僧分饅頭歌

一百饅頭一百僧,大和三箇更無爭。小和三人分一 箇,大小和尚得幾丁。

答曰:「大和尚二十五人,該饅頭七十五箇;小和尚 七十五人,該饅頭二十五箇。」

法曰:置僧一百名為實。以三箇、一箇併得,四箇為法。 除之,得大僧二十五人。以每人三箇因之,得饅頭七 十五箇。于總僧內減大僧,餘七十五為小僧。以三人 歸之,得饅頭二十五箇。《合問》。

一千官軍一千布,一官四匹無零數,四軍纔分布一 匹,請問官軍多少數?

答曰:「官二百員,該布八百匹。軍八百名,該布二百 匹。」

《法》曰:置官軍共一千為實。以四匹、一匹併得五匹為 法。除之,得官二百員。以每員四匹因之,得布八百匹, 於總官軍內減二百,餘八百名為軍,以四軍歸之,得 布二百匹。合問。

「今有千文買百雞,五十雄價不差池。」草雞每箇三十 足,小者十文三箇知。

答曰:「公雞八隻,價錢四百文;母雞十一隻,價錢三 百三十文;小雞八十一隻,價錢二百七十文。」

《原法》曰:置錢千文為實。另置公雞一、母雞一,各以小 雞三因之,得公雞三、母雞三、小雞三,共得九,為法。除 實得十一,為母雞數。不盡,一返減下法九,餘八為公 雞數。另列總雞一百隻,減去公雞八隻,母雞一十一 隻,餘八十一隻,為小雞數。各以價錢因之合問。

又引前法,置所答數,公雞八隻,增四作十二;母雞十一,減七為四;小雞八十一,益三為八十四,共百雞千文也。此乃張丘建云:「雞公增四,雞母減七,雞雛益三。」 又細參之,仍置原數,卻將雞公八隻,減四得四隻,雞母十一,增七得一十八隻,雞雛八十一,減三得七十八隻,亦得百雞千文也。其一法而生三,故在變通之意也。

水仙子

元宵十五鬧縱橫,來往觀燈街上行,我見燈上下紅 光映,遶三遭數不真,從頭兒三數無零。五數時四甌 不盡,七數時六盞不停,端的是幾盞明燈。

《解題》初以三算之恰盡,次以五算之餘四盞,再以七算之餘六盞。問共燈若干。

答曰:「六十九盞。」

法曰:此如孫子物,不知總法也。先置三數無零,不必 下五數剩四,每一下二十一數四,共該下八十四數; 七數剩六,每一下十五數六,共該下九十數。併之,共 得一百七十四,減去滿法一百零五,餘得六十九盞。 合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