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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會典》、凡日月蝕。洪武六年奏定、若遇雨雪雲翳、 則免行禮」

洪武九年,以災異詔群臣言事。

按明《昭代典則》,「洪武九年閏九月詔曰:『朕本布衣,因 元多故,遂與群雄並驅,險阻艱難,更歷備至,方得偃 兵息民,稱尊海內,紀年洪武,已九春秋矣。邇來欽天 監奏報,五星紊度,日月相刑。於是靜居,日省古今,乾 道變化,殃咎在於人君。思之至此,皇皇無措,惟爾臣 民,許言朕過。於戲!於斯之道,惟忠且仁者能鑑之。若 假公濟私,豈賢人君子之操?非所望焉』。」上以手詔諭 山東布政使吳印曰:「嘗聞殷高宗思治而賢人入夢, 得傅說於版築,殷藉以興;周文王起磻溪之釣叟,遂 相武王,而創八百年之業。古有是君,亦有是臣,自是 之後,如是者蓋鮮。昨天厭元德,群雄並起,朕於是摧 強撫順,綱維海內,以主黔黎,已九年矣。其間尚有不 迪於教而麗法者,欲以刑治之,則不可勝誅。姑緩其 刑,俾之輸作,冀其向化,期於無刑。頃者天變於上,朕 心皇皇,詔告臣民,許言朕過,獨卿敷露肝膽,面陳國 計。朕以至意諭卿,卿若夙夜如此,為國為民,非特盡 心於朕,卿之令名,亦不朽矣。」時刑部主事茹泰素上 書論時務五事,累萬餘言。上令中書郎中王敏誦而 聽之,虛文多而實事少。次夕,又於宮中使人誦之再 三,審其切要可行者四事,纔五百餘言。因慨然曰:「為 君難,為臣不易。朕所以求直言者,欲其切事情,有益 於天下國家。彼浮詞者,徒亂聽耳。」遂令中書行其言 之善者,具為定式,頒示中外,使言者無事繁文。 按《明國史紀聞》:「時下詔求言,於是山東布政吳印、御 史孫化、刑部主事茹泰素、海州學正曾秉正,各應詔 陳言,上多採納。」

按《明外史曾秉正傳》:「秉正,南昌人。洪武初,薦授海州 學正。九年,以天變詔群臣言事,秉正上疏數千言,大 略曰:『古之聖君,不以天無災異為可喜,惟以祗懼天 譴為心。陛下聖文神武,統一天下,天之付與可謂盛 矣。兵動二十餘年,始得休息。天之有心於太平亦已 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創業與守成之政大抵不同。 開創之初,則行富國強兵之術,用趨事赴功之人。大 統既立,邦勢已固,則普天之下,水土所生,人力所成, 皆邦家倉庫之積;乳哺之童,垂白之叟,皆邦家休養 之人,不患不富庶,惟保成業於永久為難耳。於此之 時,當盡革向之所為,何者足應天心,何者足慰民望, 感應之理,其效甚速』。」又言:「天既有警,則變不虛生。」極 論《大易》、陰陽、《春秋》中外之旨,帝嘉之,召為思文監丞。

按《葉伯巨傳》,伯巨字居升,寧海人。以國子生授平

遙訓導。洪武九年上書。臣伏讀聖諭,因邇者五星紊 度,日月相刑,詔臣民直言得失。海內聞之,懽呼雷動, 皆曰「此禹、湯罪己之道也。」凡有識知,莫不敢竭志盡 忠,況臣愚蒙,久承養育,以至今日者乎!臣竊惟漢、晉、 唐、宋之世,凡有災異,必由刑政失宜,賢愚倒置,遂至 紀綱不振。或制於權臣,或移於宦寺,或凌遲於女主, 「或潰敗於戎翟,上下偷安,苟延歲月。天變於上而不 知戒,人怨於下而不知恤,天下已壞而莫之救也。」今 天厭元德,特命陛下以神聖之資,掃除亂略,薄海內 外,罔不臣服。方宵衣旰食,以圖至治,漢、晉、唐、宋之失, 舉皆無有。然而日月星辰失序者,得毋陛下鑑觀前 世,矯枉其弊,又有太過者與?臣觀當今之事,太過者 三:曰分封太侈也;曰用刑太繁也;曰求治太速也。何 以明之?日者,君象也;月者,臣象也;五星者,卿士庶人 象也。《詩》曰:「彼月而食,則維其常。」陰盛陽微,斯為不善 矣。是故日刑於月,猶之可也。日月相刑,是月敢抗日, 臣敢抗君也。陛下之有天下,掃除群雄如刈草芥,包 絡豪傑,如使臂指,將相大臣將數十萬眾,戰必勝、攻 必取者,朝廷遣一介召之,則拱手聽命,無敢後時,況 有敢抗者乎?惟是都城過百雉,國之害。先王之制,上 下等差,必有定分,良以強幹弱枝,遏亂原而崇治本 爾。今裂土分封,使諸王各有土地,蓋懲宋元孤立,宗 室不競之弊,而秦、晉、燕、齊、梁、楚、吳、蜀諸國,無不連邑 數十,城郭宮室,廣狹大小,亞於天子之都,優之以甲 兵衛士之盛。臣恐數世之後,尾大不掉,然後削其地 而奪之權,則必生觖望。如漢之七國、晉之諸王,否則 恃險爭衡,否則擁眾入朝,甚則緣間而起,防之無及。 此皇天眷顧之甚,或者譴告以相刑之象歟?議者曰: 「諸王皆天子骨肉,分地雖廣,立法雖侈,犬牙相制,其 誰敢抗者?」臣竊以為不然。何不摭漢、晉之事觀之乎? 孝景皇帝,漢高皇帝之孫也;七國諸王,皆景帝之同 祖父兄弟之子孫也,一削其地,則遽搆兵西向。晉之 諸王,皆武帝親子孫也,易世之後,迭相攻伐,以危王 室,遂成劉、石雲擾之患。由此言之,分封踰制,禍患立 生,援古証今,昭昭然矣。此臣所以為太過者也。昔賈 誼勸漢文帝盡分諸國之地,空置之以待諸王子孫。 文帝早從誼言,則必無七國之禍。願及諸王未之國 之先,節其都邑之制,減其衛兵,限其疆理,亦以待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