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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五卷目錄

 庶徵總部彙考五

  明二孝宗弘治十四則 武宗正德二則 世宗嘉靖十五則 穆宗隆慶二則 神宗

  萬曆五則 愍帝崇禎三則

皇清總一則 康熙八則

庶徵典第五卷

庶徵總部彙考五

明二

孝宗弘治元年以災異疊見諭德張昇御史張昺曹璘等疏言時政

按明《昭代典則》,「弘治元年四月,天壽山大風雨雹。先 是,大學士萬安、尹直既被劾罷,劉吉慮科道有言,乃 阿結科道,昏夜款門,遂建言當超遷掌科道之官,待 以不次之位,祈免彈劾。」左庶子張昇上疏,謂:「應天之 實有大本,有急務。大本在心,急務在政。心在陛下,固 當無時而不謹畏矣。政以人才為先,人才以輔臣為 先,可不慎乎?初,科道首以萬安、劉吉、尹直為言,安與 直以次罷遣,惟吉偃然獨存。知今日惟科道得言,遂 欲超遷科道。不知朝廷用人惟取賢能,不論方類。吉 柔佞取悅,無所不至。自是科道無復肯言,而群臣靡 然附之。臣思陛下方日御經筵,虛心聽納。吉以患失 鄙夫,為講官領袖,臣與之旅進旅退,實汗顏也。先時, 貴戚萬通、萬喜、萬達等,依憑宮閫,兇焰熏灼。吉與締 姻,請托公府,賂入私門。李林甫之蜜口劍腹,賈似道 之牢籠言路。吉實合而為一。因數吉十罪。請亟譴斥, 以應災變,以回天意。」疏上,御史魏章等阿吉意,交章 劾昇。左遷,昇南京工部員外郎。

按《明外史張昇傳》:「昇字啟昭,南城人。成化五年進士 第一,授修撰,歷諭德。弘治改元,遷庶子。大學士劉吉 當國,昇因天變疏言:陛下即位,言者率以萬安、劉吉、 尹直為言。安、直被斥,吉獨存。吉乃傾身阿佞,取悅言 官,昏暮款門,祈免糾劾,許以超遷。由是諫官緘口,奸 計始遂。貴戚萬喜,依憑宮壼,凶焰熾張,吉與締姻。及」 喜下獄,猶為營捄。父存則移居各爨,父沒則奪情起 官。談笑對客,無復戚容。盛納艷姬,恣為淫黷。且歷數 其納賄縱子等十罪。吉憤甚,風科道劾昇誣詆,調南 京工部員外郎。昇在部五年,遇災異輒進直言。亦數 為言者所攻,然自守謹飭。按《張昺傳》:昺擢南京御 史。弘治元年七月,偕同官上言:「頃陛下免喪,遣官告 孝陵。將祭,陰雲忽變,暴風大作,豈皇祖神靈以是啟 陛下,俾益謹履霜之戒與?請略陳之。邇臺諫交章論 事矣,而扈蹕糾儀者不免錦衣捶楚之辱,是言路將 塞之漸也。經筵既舉矣,而封章累進,卒不能回寒暑 停免之說,是聖學將怠之漸也。內倖雖斥梁芳,而賜 祭仍及便辟,是復啟寵」倖之漸也。外戚既罪萬喜,而 莊田又賜皇親,是驕縱姻婭之漸也。左道雖斥,而符 書尚揭於宮禁,番僧旋復於京師,是異端復興之漸 也。傳奉雖革,而千戶復除張質,通政不去張苗,是傳 奉復啟之漸也。織造停矣,仍聞有蟒衣斗牛之織,淫 巧其漸作乎。寶石廢矣,又聞有戚里不時之賜,珍玩 其漸崇「乎?《詩》云:『靡不有初,鮮克有終』。願陛下以為戒。」 帝嘉納之。先是,南京御史黎鼎等以雷震孝陵柏樹, 與昺劾大學士劉吉等十餘人。給事中周紘亦與同 官方向等劾吉,吉銜之。按《曹璘傳》:璘授御史,弘治 元年七月上言:「近日星隕地震,金木二星晝見,雷擊 禁門,皇陵雨雹,南京內園災,狂夫叫閽,景寧白氣飛 騰。而陛下不深求致咎之由,以盡弭災之實。經筵雖 御,徒為具文。方舉輒休,暫行遽罷。一年之中,彊半不 學。日所接者,宦官、宮妾而已。所謂一日暴之,十日寒 之者也。願日御講殿,與儒臣論議,罷大學士劉吉、徐 溥、尚書周洪謨,侍郎李嗣、何琮、呂雯、謝宇,以消天變。 臣昨冬曾請陛下墨衰視政,今每遘節序,輒漸御黃 袞,從官朱緋。三年之間,為日有幾?宜但御淺服。且陛 下方諒闇,少監郭鏞乃請選妃嬪,雖拒勿納,鏞猶任 用,何以解臣民疑?祖宗嚴自宮之禁,今此曹干進紛 紜,當論罪。朝廷特設書堂,令翰林官教習。內使,本非 高皇帝制。詞臣多夤緣以干進,而內官亦且假儒術 以文奸,宜速罷之。諸邊有警,輒命京軍北征。此輩驕 惰,久不足用。乞自今勿遣,而以出師之費賞邊軍。」帝 得疏不喜,降旨譙讓。

弘治二年,以災異問消弭之道,刑尚何喬新條奏《修 省事宜》,議行之。

按《名山藏典謨記》:「弘治二年正月,以災異問輔臣消 弭之道,七月敕曰:『近京師大雨水,南京又有風雨之 異。朕躬祇天戒,爾文武百官其修省斟酌,以缺政聞』。」 於是廷臣各言事,皆從之。

按《何喬新集》題為修省事,該刑部題前事,節該太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