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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昴。」 按《天文志》,「正月丁未,彗星見昴,稍西北行,入 營室,犯離宮,二月乙未,至東壁滅,見四十九日。彗星 為兵,入除穢,昴為邊兵,彗星出之為有兵。」至十一月, 定襄都尉陰承反,太守隨誅之。盧芳從匈奴入居高 柳,至十六年十月,降上璽綬。一曰,昴星為獄事。是時 大司徒歐陽歙以事繫獄,踰歲死。營室,天子之常宮; 離宮,妃后之所居。彗星入營室,犯離宮,是除宮室也。 是時郭皇后已疏,至十七年十月,遂廢為中山太后, 立陰貴人為皇后,除宮之象也。

建武十六年四月,土星逆行。

建武十七年三月乙未,火逆行,從東門入太微,到執 法星東。己酉,南出端門。

建武十八年十二月壬戌,月犯木星。

建武十九年閏月戊申,火逆行,自氐到亢。

建武二十一年七月辛酉,月入畢。

建武二十三年三月,月食火星。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俱不載 按《古今注》云云。 建武三十年閏月。水在東井。東北行。至紫宮西藩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三十年閏月。有星孛於紫宮。」

按《天文志》:「閏月甲午,水在東井二十度,生白氣東。」

南指,炎長五尺,為彗。東北行至紫宮西藩止,五月甲 子不見,凡見三十一日。水常以夏至,放于東井,閏月 在四月,尚未當見而見,是「贏而進也。東井為水衝,水 出之為大水。」是歲五月及明年,郡國大水,壞城郭,傷 禾稼,殺人民,白氣為喪,有炎作彗。彗所以除穢。紫宮, 天子之宮,彗加其藩,除宮之象。後三年,光武帝崩, 建武三十一年七月。火入鬼。十月,犯軒轅。有客星見 于鬼。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三十一年 七月戊午,火在輿鬼一度,入鬼中,出尸星南半度。十 月己亥,犯軒轅大星。又七日間,有客星炎二尺所,西 南行,至明年二月二十二日在輿鬼東北六尺所滅, 凡見百一十三日。」熒惑為凶衰,輿鬼尸星主死亡,熒 惑入之為大喪。軒轅為後宮。七星,周地。客星居之為 死喪,其後二年光武崩。

中元元年三月月犯心後星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 按《古今注》云云。 中元二年八月,火犯太微,十月有大星東北流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二年八月 丁巳,火犯太微西南角星,相去二寸。」「十月戊子,大流 星從西南東北行,聲如雷。」火犯太微西南角星,為將 相。後太尉趙熹、司徒李訢坐事免官。大流星為使。中 郎將竇固、楊虛侯馬武、楊鄉侯王賞,將兵征西也。

明帝永平元年夏四月流星出天市閏九月火在太微左執法十一月土逆行乘東井軒轅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永平元年四 月丁酉,流星大如斗,起天市樓,西南行,光照地。流星 為外兵,西南行為西南夷。是時益州發兵擊姑復蠻 夷太牟替滅陵,斬首傳詣雒陽。」 按《古今注》,「閏九月 辛未,火在太微左執法星所,光芒相及。十一月辛未, 土逆行乘東井北軒轅第二星。」

永平二年十二月戊辰,月蝕火星。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古今注》云云。

永平三年夏六月,彗星出天船北,詔言事。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三年六月丁卯,有星孛於天船 北。詔曰:『朕奉承祖業,無有善政。日月薄蝕,彗孛見天。 水旱不節,稼穡不成。人無宿儲,下生愁墊。雖夙夜勤 思,而智能不逮。昔楚莊無災,以致戒懼。魯哀禍大,天 不降譴。今之動變,儻尚可救。有司勉思厥職,以匡無 德。古者卿士獻詩,百工箴諫。其言事者,靡有所諱』。」 按《天文志》,「六月,彗星出天船北,長二尺,稍北行至亢 南,百三十五日去天船」為水,彗出之為大水。是歲伊、 雒水溢,到津城門外,壞伊橋郡七,縣三十二,皆大水。 永平四年,客星出梗河。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四年八月辛 酉。客星出梗河。西北指貫索。七十日去梗河為邊兵。 至五年十一月。北匈奴七千騎入五原塞。十二月入 雲中。至原陽。貫索貴人之牢。其十二月。陵鄉侯梁松 坐怨望。懸飛書。誹謗朝廷。下獄死。妻子家屬徙九真。」 永平七年正月。流星出織女。三月客星見左執法。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七年正月戊 子。流星大如杯。從織女西行。光照地。織女天之真女。 流星出之女主憂。其月癸卯。光烈皇后崩 按《古今 注》。三月庚戌。客星光氣二尺所。在太微左執法南端 門外。凡見七十五日。

「永平八年夏六月,長星出柳張。十二月,客星出東方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八年六月壬 午,長星出柳張三十七度,犯軒轅,刺天船,陵太微,氣 至上階,凡見五十六日。」去。柳,周地。「是歲多雨水,郡十 四傷稼。」 按《古今注》,「十二月戊子,客星出東方。 永平九年,客星出牽牛,歷建至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