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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周木德,火將出,木將焚,掃舊布新之象。天人之際, 此其見乎!」 襄陵許氏曰:「星孛大辰,火災應之,天地 之符也。大辰,明堂當宋之分,故王室亂,宋亦亂。衛、陳、 鄭災氛所溢也。衛亂君奔,陳敗卿獲,唯鄭有令政,而 無後災,是知禍福之可轉也。」 按《漢書五行志》:昭公 十七年冬,有星孛於大辰。董仲舒以為大辰,心也。心 為明堂,天子之象。後王室大亂,三王分爭,此其效也。 劉向以為《星傳》曰:「心,大星,天王也。其前星太子;後星 庶子也。尾為君臣乖離,孛星加心,象天子適庶,將分 爭也。其在諸侯,角、亢、氐,陳、鄭也;房、心,宋也。」後五年,周 景王崩,王室亂,大夫劉子、單子立王猛,尹氏,召伯、毛 伯立子晁。子晁,楚出也。時楚強,宋、衛、陳、鄭皆南附楚。 王猛既卒,敬王即位,子晁入王城,天王居狄泉,莫之 敢納。五年,楚平王居卒,子晁奔楚,王室乃定。後楚帥 六國伐吳,吳敗之於雞父,殺獲其君臣。蔡怨楚而滅 沈,楚怒,圍蔡,吳人救之,遂為柏舉之戰,敗楚師,屠郢 都,妻昭王母,鞭平王墓。此皆孛彗流炎所及之效也。 劉歆以為大辰,房心尾也。八月心星在西方,孛從其 西過心,東及漢也。「宋大辰虛」,謂宋先祖掌祀大辰星 也。陳,太昊虛,虙羲木德,火所生也。鄭、祝融、虛,高辛氏 火正也,故皆為火所舍。衛,顓頊虛星,為大水營室也。 天星既然,又四國失政相似,及為王室亂皆同。

敬王三十八年冬十有一月有星孛於東方

按《春秋》魯哀公十三年云云。 按《公羊傳》,「孛者何?彗 星也。其言於東方何?見於旦也。何以書?記異也。」杜 氏曰:「平旦眾星皆沒,而孛乃見,故不言所在之次。」 何氏曰:「周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房、心。房心,天子明堂 布政之庭,於此旦見;與日爭明者,諸侯代主治,典法 滅絕之象。」 按《漢書五行志》:哀公十三年冬十一月, 有星孛於東方。董仲舒、劉向以為不言宿名者,不加 宿也。以辰乘日而出,亂氣蔽君明也。明年,春秋事終。 一曰,周之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氐,出東方者,軫角、亢 也。軫、楚。角亢,陳、鄭也。或曰,角亢,大國象,為齊、晉也。其 後楚滅陳,田氏篡齊,六卿分晉,此其效也。劉歆以為, 孛,東方大辰也,不言大辰,旦而見,與日爭光,星入而 彗猶見,是歲再失閏十一月,實八月也。日在鶉火,周 分野也。

三十九年冬,有星孛。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 按《漢書五行志》。哀公十四年 冬。有星孛在獲麟後。劉歆以為不言所在官。失之也。

元王七年彗星見

按《史記六國表》:「秦躁公七年,彗星見。」即周元王七年

貞定王二年彗星見

按《史記六國表》:「秦躁公十年,彗星見。」即周貞定王二年

顯王八年彗星見

按《史記六國表》:「秦孝公元年,彗星見西方。」即周顯王八年

赧王十年彗星見

按《史記六國表》:「秦昭王二年,彗星見。」即周赧王十年 十九年,彗星見。

按《史記六國表》:「秦昭王十一年,彗星見。」即周赧王十九年

始皇七年彗星見

按《史記秦本紀》:「七年,彗星先出東方,見北方,五月見 西方。將軍鷔死,以攻龍孤慶都,還兵攻汲。彗星復見 西方。十六日,夏太后死。」

九年,彗星見。

按《史記秦本紀》:「九年,彗星見或竟天,見西方,又見北 方,從斗以南八十日。」 按《六國表》,九年,彗星見竟天, 嫪毐為亂。遷其舍人于蜀,彗星復見。

十三年正月,彗星見東方。

按:《史記秦本紀》云云。

高帝元年十月五星聚於東井

按《漢書高祖本紀》云云, 按《天文志》,漢元年十月,五 星聚於東井,以歷推之,從歲星也。此高皇帝受命之 符也。故客謂張耳曰:「東井,秦地。漢王入秦,五星從歲 星聚,當以義取天下。秦王子嬰降於枳道,漢王以屬 吏寶器婦女亡所取,閉宮封門,還軍次於霸上,以候 諸侯。與秦民約法三章,民亡不歸心者,可謂能行義 矣,天之所予也。」五年遂定天下,即帝位。此明歲星之 崇義,東井為秦之地,明效也。

「三年秋,太白過期,辰星出四孟,有星孛於大角。」 按《漢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天文志》,「三年秋,太白出 西方,有光幾中,乍北,年南,過期乃入。辰星出四孟。」是 時項王為楚王,而漢已定三秦,與相距滎陽。太白出 西方,有光幾中,是秦地戰將勝,而漢國將興也。辰星 出四孟,易王之表也。後二年,漢滅楚。 按《五行志》,「七 月,有星孛於大角,旬餘乃入。」劉向以為,是時項羽為 楚王,伯諸侯,而漢已定三秦,與羽相距滎陽,天下歸 心於漢,楚將滅,故彗除王位也。一曰,項羽阬秦卒,燒 宮室,弒義帝,亂王位,故彗加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