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1 (1700-1725).djvu/18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五十四卷目錄

 星變部彙考二十八

  元憲宗一則 世祖中統三則 至元二十九則 成宗元貞二則 大德十一則 武宗

  至大四則 仁宗皇慶二則 延祐六則 英宗至治三則 泰定帝泰定四則 致和一則

   文宗天曆二則 至順三則 順帝元統二則 至元六則 至正二十四則

庶徵典第五十四卷

星變部彙考二十八

憲宗六年星變

按《元史憲宗本紀》:「六年六月,太白晝見。」

世祖中統元年星變

按《元史世祖本紀》:「中統元年五月乙未,熒惑入南斗, 留五十餘日。」

中統二年,星變。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年二月丁酉,太陰掩昴。六月戊 戌,太陰犯角。八月丙午,太白犯歲星。十一月庚午,太 陰犯昴。十二月辛卯,熒惑犯房。壬辰,熒惑犯鉤鈐。」 中統三年,星變。

按《元史世祖本紀》:「三年十一月乙酉,太白犯鉤鈐。」

至元元年星變

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元年二月丁卯,太陰犯南斗。 四月辛亥,太陰犯軒轅御女星。五月丙戌,太陰犯房。 己亥,太陰犯昴。秋七月甲戌,彗星出輿鬼,昏見西北, 貫上台,掃紫微文昌及北斗,旦見東北,凡四十餘日。 八月丁巳,改元。詔曰:『比者星芒示儆,雨澤愆期,皆闕 政之所繇,顧斯民之何罪。宣布維新之令,溥施在宥』」 之仁。可大赦天下。改中統五年為至元元年。十二月 甲子,太陰犯房。 按《許衡傳》:「至元二年,召至京師,命 議事中書省。衡上疏曰:三代而下,稱盛治者,無如漢 之文景。然考之當時,天象數變,山崩地震,未易遽數, 是將小則有水旱之災,大則有亂亡之應,非徒然而 巳也。而文景克承天心,一以養民為務。」今年勸農桑, 明年減田租,懇愛如此,宜其民心得而和氣應也。臣 竊見前年秋,孛出西方,彗出東方;去年冬,彗見東方, 復見西方,議者謂當除舊布新,以應天變。臣以為曷 若直法文、景之恭儉愛民為理,明義正而可信也。天 之樹君,本為下民,故《孟子》謂「民為重,君為輕。」《書》亦曰: 「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以是論之,則天之道 恆在于下,恆在于不足也。為君人者,不求之下而求 之高,不求之不足而求之有餘,斯其所以召天變也。 其變已生,其象已著,乖戾之機已萌,猶且因仍故習, 抑其下而損不足,謂之順天,不亦難乎?

至元二年,星變。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年六月丙子,太陰犯心宿大星。」 至元四年,星變。

按《元史世祖本紀》:「四年八月庚申,填星犯天樽距星。 壬午,太白犯軒轅大星。十月甲子,歲星犯軒轅大星。 十一月乙巳,填星犯天樽距星。」

至元五年,星變。

按《元史世祖本紀》,「五年正月甲午,太陰犯井。二月戊 子,太陰犯天關。己丑,太陰犯井。」

至元六年,星變。

按《元史世祖本紀》:「六年十月庚子,太陰犯辰星。」 至元七年,星變。

按《元史世祖本紀》:「七年正月己酉,太陰犯畢。九月丁 巳,太陰犯井。十月庚午,太白犯右執法。十一月壬寅, 熒惑犯太微西垣上將。」

至元八年,星變。

按《元史世祖本紀》:「八年正月丙寅,太陰犯畢。三月丁 亥,熒惑犯太微西垣上將。九月丙子,太陰犯畢。」 至元九年,星變。

按《元史世祖本紀》:「九年五月乙酉,太白犯畢距星。九 月戊寅,太陰犯御女。十月戊戌,熒惑犯填星。十一月 丁卯,太陰犯畢。」

至元十年,星變。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年三月癸酉,客星青白如粉絮, 起畢度五車北,復自文昌貫斗杓,歷梗河,至左攝提, 凡二十一日。」

至元十一年,星變。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一年二月甲寅,太陰犯井宿。十 月壬戌,歲星犯壘壁陣。」

至元十二年,星變。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二年七月癸酉,太白犯井。辛卯, 太陰犯畢。九月己巳,太白犯少民。己卯,太白犯太微 西垣上將。十月癸丑,太陰犯畢。十一月丙戌,太陰犯 軒轅大星。十二月戊戌,填星犯亢。戊申,太陰犯畢。」 至元十三年星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