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上言:入春以來,災異疊至。近又彗星見東方,光拂 台垣,皆陰盛陽微之證。臣聞君之與后,猶天之與地, 不可得而參貳也。傳聞宮中乃有盛寵,匹耦中宮。尚 書姚夔等向嘗言之,陛下謂內事朕自裁置,屏息傾 聽,將及半載,而昭德宮進膳未少減,中宮未聞少增。 夫宮闈雖遠,而視聽猶咫尺;衽席之微,謫見懸象,不 可不懼。」且陛下富有春秋,而震位尚虛,豈可以宗社 大計,一付之愛,專情一之人,而不求所以固國本、安 民心哉?願明伉儷之義,嚴嫡妾之防,俾尊卑較然,各 安其分,本支百世之基,實在於此。四方旱潦相仍,民 困日棘,荊襄流民,所在告變。陛下作民父母,初無怵 惕,僅循故事,付部施行。而戶部尚書馬昂凡有奏報, 遇上意喜,則曰「移所司處置。」遇上意怒,則曰「事窒難 行,微有利害。」即乞聖裁。首鼠依違,民更何望?惟亟罷 征稅,發內帑,遣官賑贍,庶可少慰人心。陛下崇信異 教,每遇生愍之辰,輒重靡貲財,廣建齋醮,而西僧劄 實巴等至加法王諸「號,賜予駢蕃,出乘棕輿,導用金 吾仗。搢紳為避道,奉養過於親王。悖理亂紀,孰甚於 此!乞革奪名號,遣還其國,追錄橫賜,用賑饑民。仍敕 寺觀永不得再請齋醮,以蠹國用。天下之財,不在官, 則在民。今公私交困,由玩好太多,賞賚無節。或營立 塔寺,或購市奇珍,一物之微,累價鉅萬,國帑安得不 絀。願屏絕淫巧,停罷晏遊,諸銀場及不急務悉為禁 止。至兩京文武大臣,不乏姦貪,爭為蒙蔽,陛下勿謂 其位高而不忍遽去,勿謂其舊臣而姑且寬容,宜令 各自陳免,用全大體。其貪位不去者,則言官糾劾。而 臣等濫居言路,無補於時,亦望罷歸,為不職戒。」帝優 詔褒答之,然竟不能用。 按《憲宗貴妃萬氏傳》:憲宗 未有子,言者每勸溥恩澤,然未敢顯言妃妒也。成化 四年秋,彗星屢見,大學士彭時、尚書姚夔以為言,帝 曰:「內事也,朕自主之。」尋給事中魏元、御史康永韶等 疏入,皆不聽。 按《項忠傳》:成化四年滿俊反,乃命忠 總督軍務討之。適有星孛於台斗中,朝多言占在秦 分,不利西師。忠曰:「昔李晟討朱泚,熒惑守歲,此何害?」 日遣兵薄賊城下,焚芻草,絕汲道,賊益窘。
按《大政紀》:成化四年七月己未夜,北方有流星,青白 色,光明燭地,自閣道旁西北行,衝勾陳,尾跡後炸散, 有星犯於台斗。九月癸酉夜,客星色蒼白,光芒長三 丈餘,尾指西南,變為彗星。大學士彭時以彗星見,乞 罷免,不允。時言:「比年以來,地震水旱相仍,民不聊生。 邇者彗星復見,災異尤甚,皆臣下不職所致,乞賜罷 免。」上曰:「朕自修省。」所辭不允。吏部尚書李秉等以彗 星見,俱引咎乞免,不允。丁丑昏刻,彗星犯七公等四 星。壬午昏刻,彗星入天市垣。御史左鈺言請發遣番 僧,不報。鈺言:「比者科道因星變陳言,欲革番僧名號, 陛下謂所言有理。及吏部欲行發遣,陛下又謂恐失 遠人之心。臣以為陛下不忍失遠人心,乃忍失邇人 心乎?乞發廷臣計議。」御史胡深等劾商輅、程信、姚夔、 馬昂,乞罷黜,不從。深等六人言:「邇者天出彗星示鑒, 皇上兢惕不寧。臣等亦皆憂畏,已略陳愚衷,詔議行 之。竊惟應天以實不以文,今日雖云上下修省,亦徒 為虛文而巳,未得弭災之實。伏望皇上總攬乾綱,凡 大賞罰、大機務,斷自」宸衷,毋令左右竊以市恩。如兵 部左侍郎商輅,乃先帝親擢,恩幸無比,當皇上在青 宮郕邸,密謀廢立。彼以內閣大臣,略無一言正救,方 且自圖富貴,徇其邪謀,是乃賣國之姦也。兵部尚書 程信,頃承朝命,督師四川,聽囑權豪之子弟,多分首 級以報功。禮部尚書姚夔,用私滅公,貪財黷貨,比因 度僧,「受銀鉅萬。故京師有『反賊劉千斤,贓官姚萬兩』 之謠。戶部尚書馬昂,不學無術,妨政害民。納餽送之 女,結勢要之人。四方水旱,賑濟無方。三邊軍餉,調度 無策。凡此數人,皆足致變。乞賜顯黜,用答天意。」上曰: 「如今急切用人之際,豈宜求備?」所言不允。翌日早朝, 兵科給事中王旻等三人,具疏於御前面進。上曰:「進 疏自有舊規,旻等紊亂朝儀,本當治罪,姑宥之。」十月 甲寅,彗星犯天屏西第二星。十一月戊午,彗星滅。 按《明昭代典則》,成化四年秋七月己未夜,北方有流 星,赤白色,光燭地,自閣道旁西北行,衝勾陳,尾跡後 炸散。八月甲午夜,月犯房宿南第二星。九月戊辰,彗 星晨見東北方。己巳,彗星昏見西南方。六科給事中 魏元等、十三道御史康永韶等皆以星變陳言,嘉之。 九月丁丑,昏刻,彗星犯七宮西等四星。壬午,昏刻,彗 星入天市垣。十月甲寅,彗星犯天屏西第一星。十一 月戊午夜,彗星滅。南京十三道御史楊智等言:「妖彗 示警,災異迭至。非進君子,退小人,不足以盡應天之 實。如南京守備成國公朱儀、兵部尚書李賓、吏部侍 郎章綸、刑部侍郎王恕、工部侍郎范理、大理少卿金 紳,皆當嚴加黜責。庶足以答天戒、安人心。」南京兵科 給事中朱清等亦以為言。命葉盛往按之。
按《明通紀》:「成化四年九月,彗星掃三台。先是,英廟令 宮人萬氏侍上於東宮,司盥櫛,譎智善媚。及上登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