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1 (1700-1725).djvu/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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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行冊立之典。朝廷之上有此大典章,而後可以辟 除大「穢。宮闈之中有此大喜慶,而後可以鎮壓大災。 若稍遲時日舉行,廷臣有言之後,則臣代主受名,子 代父受福,呼吸之氣豈能動?天地安危之機間不容 髮,惟皇上密斷而早發之,聖躬幸甚,社稷幸甚!設或 以秋冬措處不及,乞先降一諭,斷在明春舉行,使歡 聲和氣先騰於天下,則天意亦未有不可回者。頗聞 禁中方修醮事,祈保萬安,請將臣錫爵之姓名,焚於 各神之前。有如臣之此言,不出愛君憂國、至忠至赤 之誠,而苟為妖言游說,附眾立名,神如有靈,將臣霹 靂碎屍,永無怨悔。如其不然,亦望皇上照依古災異 策免三公事例,使臣退伏失職干和之罪,亦可少為 君父分災,臣亦永無怨悔。」臣今方抱病喘喘,而手書 此揭,密封奏上:「六十老人為此將以何求?不過望皇 上身安於泰山,祚鞏如磐石耳。伏惟堯舜聖明,何所 不察。請因臣言,細思後宮歡愛,與身孰親?世上財寶, 與身孰重?趁此天心仁愛之時,專為尊生永命之計, 速決大疑,免貽後悔。」臣不勝飲血叩心,危懼急切之 至。臨疏涕泣,不知所云。尋奉御札諭元輔:「自彗星示 現,朕心甚憂懼驚惕。前者卿與二次輔所奏揭帖,內 言慎起居四事,悉見攄忠,至慮昨卿又上密揭,意欲 以大典為禳解,甚見卿愛君憂國之心。卿之忠赤,朕 豈不知。且夫冊立之事,本欲早行,朕怒群小煩聒疑 惑,故屢改移。況今春有旨,候二三年與出講,一併舉 行,朕意已定;今又發旨,是又無定言矣。夫二、三年亦 未為遲。且星變之災,乃朕之不逮,咎在朕身,非卿失 職。卿受朕心膂委託之重,方今逆倭狂逞,竊視正賴 卿運籌贊理,卿可安心輔治。其冊立之事,還候旨行, 諭卿知之。」本日臣王錫爵謹復奏:「頃奉御札諭:『元輔 自彗星示現,朕心甚憂懼敬惕。前者卿與二次輔所 奏揭帖內言慎起居四事,悉見攄忠至慮。昨卿又上 密揭,意欲以大典為禳解,甚見卿愛君憂國之心。卿 之忠赤,朕豈不知。且夫冊立之事,本欲早行,朕怒群 小煩聒疑惑,故屢改移。況今春有旨,候二三年與出 講,一併舉行,朕意已定,今又發旨,是又無定言矣。夫 二三年亦未為遲。且星變之災,乃朕之不逮,咎在朕 身,非卿失職,卿受朕心膂委託之重。方今逆倭狂逞, 竊視正賴卿運籌贊理,卿可安心輔治。其冊立之事, 還候旨行,諭卿知之。欽此』。」臣之愚戅,蒙皇上腹心相 視,答應如響,且以咎歸己,以忠歸臣。捧誦之餘,令人 仰虛懷而銜知己,不覺涕泗交下,自誓此生,必不敢 「留一毫不盡之懷,以負千載非常之遇。謹匍匐百拜, 再佈愚忠,以復。」夫聖意之久定,皇上自知之、臣等亦 共知之。乃呶呶群小,無端煩聒疑惑怒之,是矣。然為 群小而自輕父天母地、九廟社稷之身,不知天心仁 愛,其昭然示警者,為群小乎?為皇上乎?使星占萬一 有驗,果群小當之乎?皇上當之乎?若「以二三年舉行 之旨,難以驟更為疑,則屢年之旨,獨非定言歟?棄舊 旨而信今旨,欲以服人心而格天意,難矣。」且皇上之 怒群小,斥之逐之,彼反得借以為名,而天之怒皇上 一不解,而其危機隱憂,有不可勝諱者。臣有此犬馬 之誠,所以不得不嘔出心肝,誓𢬵身命,而必欲為皇 上禳解斡旋之計,保「福壽於萬年也。至於狂妄,憂雖 叵測,然其象原不應紫微垣防禦之事,臣自當與在 外諸臣儘力計處。惟臣力之所不能及,而臣之身所 不能代者,則不得不望皇上自修自補耳。萬千之愛, 為身無不可捐;萬千之嗔,為身無不可遣。有如今日 本怒群小,而將來反資群小之口。天變於上,人譁於 下,臣」為誤國之首,雖欲如聖諭安心輔治而不得矣。 惟皇上思之思之,莫誤莫誤。《聖諭》到臣宅,臣開臣閉, 無有知者,幸翻然更賜裁決,勿復以「成命難改」為嫌。 臣不勝至忠至懇之切,除御札尊藏外,謹再用手書 具復以聞。

萬曆二十二年,星變。

按《福建通志》:「萬曆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六日,星流如 火。」

萬曆二十三年,星變。

按《廣東通志》,「萬曆二十三年,東方有大星小星群繞。」 按《四川總志》,「萬曆二十三年六月望日,有星隕於昭 化縣之三堆,初墜入地,掘三尺許,氣若蒸,得黑石如 斗大。」

萬曆二十四年,星變。

按《山西通志》:「萬曆二十四年夏四月,沁州彗星見。是 月二十日夜,赤星如斗,自西南飛流東北。次日雨雹, 其大如卵,或如杵,積三尺餘,傷人無數,北柳里尤甚。 萬曆二十八年星變。」

按《雲南通志》:「萬曆二十八年八月,大星隕於騰越城。 萬曆三十年,星變。」

按《福建通志》:「萬曆三十年八月二十五日夜,長星亙 天,頭大紅色,尾尖白色。」

萬曆三十一年星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