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1 (1700-1725).djvu/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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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振蕩者,不過百步,而一里之外,澹然澄靜,離之遠 也。今人操行變氣,遠近宜與魚等,氣應而變,宜與水 均。以七尺之細形形印之,微氣不過與一鼎之蒸火, 同從下地上變皇天,何「其高也!且景公,賢者也,賢者 操行,上不及聖,下不過惡人。世聞聖人莫不堯、舜,惡 人莫不桀、紂。堯、舜操行多善,無移熒惑之效;桀、紂之 政多惡,有反景公脫禍之驗。」景公出三善言,延年二 十一歲,是則堯、舜宜獲千歲,桀、紂宜為殤子。今則不 然,各隨年壽,堯、舜、桀、紂皆近百歲。是竟子韋之言妄, 延年之語虛也。且子韋之言曰:「熒惑,天使也,心,宋分 野也,禍當君。」若是者,天使熒惑加禍於景公也,如何 可移於將相若歲與國民乎?天之有熒惑也,猶王者 之有方伯也。諸侯有當死之罪,使方伯圍守其國,國 君問罪於臣,臣明罪在君。雖然,可移於臣子與人民。 設國君計其言,令其臣歸罪於國,方伯聞之,「肯聽其 言,釋國君之罪,更移以付國人乎?方伯不聽者,自國 君之罪,非國人之辜也。方伯不聽,自國君之罪,熒惑 安肯移禍於國人?若此,子韋之言妄也。」曰:「景公聽乎 言,庸何能動天?使諸侯不聽其臣言,引過自予。方伯 聞其言,釋其罪,委之去乎?方伯不釋諸侯之罪,熒惑 安肯徙去三舍?夫聽與不聽」,皆無福善,星徙之實,未 可信用。天人同道,好惡不殊;人道不然,則知天無驗 矣。宋、衛、陳、鄭之俱災也,氣變見天,梓慎知之,請於子 產有以除之。子產不聽,天道當然,人事不能卻也。使 子產聽梓慎,四國能無災乎?堯遭洪水時,臣必有梓 慎、子韋之知矣,然而不卻除者,堯與子產同心也。案 子韋之言曰:「熒惑,天使也。心,宋分野也,禍當君。」審如 此言,禍不可除,星不可卻也。若夫寒溫失和,風雨不 時,政事之家,謂之失誤所致,可以善政賢行,變而復 也。若熒惑守心,若必死猶亡,禍安可除?修政改行,安 能卻之?善政賢行,尚不能卻,出虛華之三言,謂星卻 而禍除,增壽延年,享長久之福,誤矣。觀子韋之言,景 公言熒惑之禍,非寒暑風雨之類,身死命終之祥也。 國且亡,身且死,妖氣見於天,容色見於面,面有容色, 雖善操行,不能滅,死徵已見也。在體之色,不可以言 行滅,在天之妖,安可以治除乎?人病且死,色見於面, 人或謂之曰:「此必死之徵也。」雖然,可移於五鄰,若移 於奴役,當死之人,正言不可容色肯為善言之故滅, 而當死之命,肯為之長乎?氣不可滅,命不可長,然則 熒惑安可卻?景公之年安可增乎?由此言之,熒惑守 心,未知所為,故景公不死也。且言星徙三舍者,何謂 也?星三徙於一舍乎?一徙歷於三舍也。案子韋之言 曰:君有君人之言三,天必三賞君。今夕星必徙三舍。 若此星竟徙三舍也。夫景公一坐,有三善言,星徙三 舍,如有十善言,星徙十舍乎?熒惑守心,為善言卻。如 景公復出三惡言,熒惑食心乎?為善言卻,為惡言進, 無善無惡,熒惑安居不行動乎?或時熒惑守心,為旱 災,不為君薨,子韋不知,以為死禍。信俗至誠之感,熒 惑之處,星必偶自當去,景公自不死。世則謂子韋之 言審,景公之誠感天矣。亦或時子韋知星行度適自 去,自以著己之知,明君臣推讓之所致,見星之數七, 因言星七舍,復得二十一年,因以星舍計年之數,是 與齊太卜無以異也。齊景公問太卜曰:「子之道何能?」 對曰:「能動地。」晏子往見公,公曰:「寡人問太卜曰:『子道 何能』?對曰:『能動地』。地固可動乎?」晏子嘿然不對。出見 太卜曰:「昔吾見鉤星在房、心之間,地其動乎?」太卜曰: 「然。」晏子出,太卜走見公:臣非能動地,地固將自動。夫 子韋言星徙,猶太卜言地動也,地固且自動,太卜言 己能動之;星固將自徙,子韋言君能徙之,使晏子不 言鉤星在房心,則太卜之姦對不覺。宋無晏子之知, 臣故子韋之一言,遂為其是。案子韋《書錄序》,秦亦言 「子韋曰:『君出三善言,熒惑宜有動』。」於是候之,果徙舍, 不言三,或時星當自去。子韋以為驗實,動離舍,世增 言三,既空增三舍之數,又虛生二十一年之壽也。

北齊顏氏家訓

《星宿》

天地初開,便有星宿,九州未劃,列國未分。翦疆區野, 若為躔次,封建已來,誰所制割?國有增減,星無進退, 災祥禍福,就中不差。乾象之大,列星之夥,何為分野, 止繫中國?昴為旄頭,匈奴之次;西胡東越,彫題交趾, 獨棄之乎?以此而求,迄無了者,豈得以人事尋常,抑 必宇宙外也?

星變部藝文一

《詣闕疏》
      後漢郎顗

順帝時,災異屢見,陽嘉二年正月,公車徵顗乃詣闕拜章。

比,熒惑失度,盈縮往來,涉歷輿鬼,環繞軒轅。火精南 方,夏之政也。政有失禮,不從夏令,則熒惑失行。正月 三日至乎九日,三公卦也。三公上應台階,下同元首。 政失其道,則寒陰反節。節彼南山,詠自周詩。股肱良 哉,著于《虞典》。而今之在位,競託高虛,納累鍾之奉,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