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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晏曰:「平昌侯欲依上來學為時邪也。風日加甲申,知祕道也。」 孟康曰:「謂乙丑之日也。丑為正日,加未而來,為邪時。」 晉灼曰:「奉以未為邪時,占知平昌侯為邪人。此當言皆以邪辰加邪,時字誤作正耳。下言大邪之見,辰時俱邪是也。」 《翼氏》曰:「五行動為五音,四時散為十二律也。」

上以奉為中郎,召問奉:「來者以善,日邪?時,孰與邪,日 善時?」奉對曰:「師法用辰不用日。」

孟康曰:「假令甲子日,子為辰,甲為日,用子不用甲也。」

辰為客,時為主人,見於明主,侍者為主人。

張晏曰:「《禮》,君燕見臣,使臣為主人,故侍者為主人。」

辰正時邪,見者正,侍者邪,辰邪時正,見者邪,侍者正。 忠正之見,侍者雖邪,辰時俱正。

孟康曰:「大正厭小邪也。凡辰時屬南與西為正,北與東為邪。」 《晉灼》曰:「以上占推之,南方巳午,西方酉戌,東北寅丑為正;西南申未,北方亥子,東方辰卯,為邪。」

大邪之見,侍者雖正,辰時俱邪。

孟康曰:「大邪,厭小正也。」

即以自知侍者之邪,而時邪辰正,見者反邪。

孟康曰:「凡占以見者為本,今自知侍者邪,而時復邪,則邪無所施,故屬見者。」 晉灼曰:「上言中正,客見侍者雖邪,辰時俱正,然則小邪屬主人矣。何以知之?見者以大正來,反我小邪故也。」

即以自知侍者之正,而時正辰邪,見者反正。

孟康曰:「已自知侍者正而時復正,則正無所施,辰雖邪,而見者更正也。」 晉灼曰:「上言大邪,客見侍者雖正,辰時俱邪,然則小正屬主人矣。以此法占之,即以自知主人之正,而時正辰邪矣。何以知之?見者以大邪來,反我小正故也。」

辰為常事,時為「一行。」

孟康曰:「假令甲子日,則一日一夜為子時,十二時也。日加之,行過也。」

辰疏而時精,其效同功,必參伍觀之,然後可知。故曰: 「察其所由,省其進退,參之六合五行,則可以見人性, 知人情。」難用外察,從中甚明。故《詩》之為學,情性而已。 「五性不相害,六情更興廢,觀性以歷。」

張晏曰:「性,謂五行也。歷謂日也。」 《晉灼》曰:「翼氏五性:肝性靜,靜行仁,甲己主之;心性躁,躁行禮,丙辛主之;脾性力,力行信,戊癸主之;肺性堅,堅行義,乙庚主之;腎性智,智行敬,丁壬主之也。」

觀情以律。

張晏曰:「情,謂六情,廉貞、寬大、公正、姦邪、陰賊、貪很也。律,十二律也。」

明主所宜獨用,難與二人共也。故曰:「顯諸仁,藏諸用, 露之則不神,獨行則自然矣。」唯奉能用之學者莫能 行。

《易緯》

《京房飛候》

「春冬乾王不」,《周風》用事,人君當興邊兵、治城郭,行刑, 斷獄訟、繕宮殿。

何以知聖人隱也?風清明,其來長久,不動搖物,此有 龍德在下也。

太平時,陰陽和,風雨咸同,海內不遍。地有險易,故風 有遲疾,雖太平之政,猶有不能均同也。唯「平均」乃「不 鳴條。」

《觀象玩占》

《風角候風之法》

凡候風,必於高平遠暢之地,立五丈竿,以雞羽八兩 為葆,屬竿上,候風吹羽,葆平直則占。或於竿首作槃, 上作三足烏,兩足連上,外立,一足繫下,內轉。風來則 烏轉,迴首向之,烏口銜花,花施則占之。羽必用雞,取 其屬巽而能知時。羽重八兩,以象八風;竿長五丈,以 法五音。烏者,日中之精,巢居知風,烏為其首也。今又 按《古書》云:「三丈五尺竿,以雞羽五兩繫其端」,羽平則 占。然則長短輕重,惟取適宜,不在過泥,但須出眾中, 不被隱蔽,有風即動,直而不激,便可占候。羽毛必須 五兩以上,八兩以下,蓋羽重則難舉,輕則易舉也。時 常占候,必須用烏。

凡風發,初遲后疾者,其來遠;初急后緩者,其來近。動 葉十里,鳴條百里,搖枝二百里,落葉三百里,折小枝 四百里,折大枝五百里,飛沙走石千里,拔大根三千 里。

凡發風,一日,為其縣二日,他縣三日,其郡四日,他郡 五日,其州六日,他州各以日數知災所及。

凡風,二日二夜,事及三千里外;一日一夜周時,事及 二千里;六時以上,事,及千里;半日三時以上,事及五 百里;一時以上,事,及百里。

凡大風拔木事及三千里外;折大枝事及二千里。若 風近城郭中,有急事,卒起宮宅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