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1 (1700-1725).djvu/88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無定位。分旺四季。而季夏獨為土之本位。故土寄火。亦子從母之義也。以上泛論五音之序。

《五音所屬》

五音所主:宮為君,商為臣,角為事,徵為令,羽為物。宮 數一,為君身;徵數三,為宗廟先人,為鬼怪;羽數五,為 境界,為妻,為才;商數七,為子,為臣,為僕;角數九,為病, 為死,為喪。

《論五音起例》

《五音》有納音,以金木水火「土」定五音。此日辰五音有十二 辰配音。此十二方位之音《有聽》音,配五音:此聽風聲而分五音

《求日辰五音法一》

其法有三,其日之五音皆同此。以「八卦六屬納甲法」 求之。

庚屬震, 辛屬巽, 戊屬坎, 己屬離, 丙屬艮, 丁屬兌, 子午屬庚, 丑未屬辛, 寅申屬戊, 卯 酉屬己, 辰戌屬丙, 巳亥屬丁。

《乾》主甲子、壬午。甲為陽日之始,壬為陽日之終,子為 陽辰之始,午為陽辰之終。《乾》初在子,則四在午。《乾》主 陽,故內子外午,內為始,外為終。

《坤》主乙未、癸丑。乙為陰日之始,癸為陰日之終,丑為 陰辰之始,未為陰辰之終,《坤》初在未,則四在丑,《坤》主 陰,故內未外丑。

震主庚子庚午。震為長男。乾為主。甲對於庚。故震主 庚。以父授子。故主子午。與父同也。

《巽》主辛丑辛未。巽為長女,《坤》為主,乙對辛則巽主辛, 以母授女。故主丑未,與母同也。

《坎》主戊寅、戊申,《坎》為中男,故主戊寅、戊申。

《離》主己卯己酉,《離》為中女,故主己卯己酉。

《艮》主丙辰丙戌,《艮》為少男,《乾》上對丙,故主丙辰丙戌。 《兌》主丁巳丁亥,《兌》為少女,《坤》上主癸對丁,故主「丁巳 丁亥。」

此乃「八卦納音之法」 ,除乾坤為大父母不用,而用六子也。附《八卦納音圖》於後。

天干乾得甲壬坤得乙癸

丙戊庚    為大父母,不用《震》,長男得。

壬。甲    《乾》初爻,故屬庚。餘倣此。癸╍╍╍乙

丁巳辛

地支乾本卦陽順坤本卦陰逆分為六子則子丑陰

戌申、午  、辰、寅子陽相對,震長,得乾初四故。

乾        屬子午,餘倣此。

戌申午 酉亥丑 辰寅子 卯巳未

亥酉未 巳卯丑

又曰:「今月初分,於庚見《震象》,八日丁上見《兌象》,十五 日甲上見《乾象》,十六日平旦辛上見《巽象》,二十三日 旦丙上見《艮象》,晦日見《離象》,朔日見《坎》象,皆於戊己 中宮,此納音所由來也。」

按:此論「六子納甲之由,取方月體盈虧、昏旦所見方向」 ,今附其圖於後。

月體盈虧昏旦所見方向圖

月體盈虧昏旦所見方向圖

《求日辰五音法二》

以干支之數合而求之

以地支十二辰合十干,以十干所屬者命之,以其數 納其音,以主一日,日辰相配共得一音,此「納音」之法 也。

假令求甲子所屬,則子屬庚,便從甲數至庚得七,七 言商,則甲子屬商矣。「乙丑亦屬商」者,陰從陽也。兩干 兩支相為陰陽,而干支自各有陰有陽,然後備也。若 求丙寅,則寅屬戊,從丙數至戊得三,三言徵,故為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