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3 (1700-1725).djvu/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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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索之馭六馬。」子貢曰:「何畏哉?」對曰:「不以道導之,則 吾讎也,若何不畏?陛下在貞觀初,護民之勞,煦之如 子,不輕營為。頃既奢肆,思用人力,乃曰:『百姓無事則 易驕,勞役則易使。自古未有百姓逸樂而致傾敗者, 何有逆畏其驕而為勞役哉?此不克終,二漸也。陛下 在貞觀初,役己以利物,比來縱欲以勞人,雖憂人之 言不絕於口,而樂身之事』」實切諸心,無慮營構,輒曰 「弗為。」此不便我身,推之人情,誰敢復爭?此不克終三 漸也。在貞觀初,親君子,斥小人。比來輕褻小人,禮重 君子,重君子也;恭而遠之,輕小人也,狎而近之,近之 莫見其非,遠之莫見其是。莫見其是,則不待間而疏; 莫見其非,則有時而昵。昵小人,疏君子而欲致治,非 所聞也。此《不克終》四漸也。在貞觀初,不貴異物,不作 無益,而今難得之貨雜然並進,玩好之作無時而息, 上奢靡而望下朴素,力役廣而冀農業興,不可得已, 此「不克終」五漸也。貞觀之初,求士如渴,賢者所舉,即 信而任之,取其所長,常恐不及。比來由心好惡,以眾 賢舉而用,以一人毀而棄,雖積年任而信,或一「朝疑 而斥。夫行有素履,事有成迹,一人之毀,未可必信;積 年之行,不應頓虧。陛下不察其原,以為臧否,使讒佞 得行,守道疏間,此不克終,《六漸》也。在貞觀初,高居深 拱,無田獵畢弋之好;數年之後,志不克固,鷹犬之貢, 遠及四夷,晨出夕返,馳騁為樂,變起不測,其及救乎? 此不克終」,《七漸》也。在貞觀初,遇「下有禮,群情上達。今 外官奏事,顏色不接,間因所短,詰其細過,雖有忠款, 而不得申。此不克終《八漸》也。在貞觀初,孜孜治道,常 若不足,比恃功業之大,負聖智之明,長傲縱欲,無事 興兵,問罪遠裔,親狎者阿旨不肯諫,疏遠者畏威不 敢言。積而不已,所損非細。此不克終《九漸》也。貞觀初, 頻年霜旱,畿內戶口並就關外,攜老扶幼,來往數年, 卒無一戶亡去。此由陛下矜育撫寧,故死不攜貳也。 比者疲于徭役,關中之人,勞敝尤甚。雜匠當下,顧而 不遣,正兵番上,復別驅任市物繈屬于廛,逓子背望 於道。脫有一穀不收,百姓之心,恐不能如前日之帖 泰,此不克終十漸也。」夫禍福無門,惟人之召。人無釁 「焉,妖不妄作。今旱熯之災,遠被郡國,凶醜之孽,起於 轂下,此上天示戒,乃陛下恐懼憂勤之日也。千載休 期,時難再得,明主可為而不為,臣所以鬱結長歎者 也。」疏奏,帝曰:「朕今聞過矣,願改之以終善道。有違此 言,當何施顏面與公相見哉?方以所上疏,列為屏障, 庶朝夕見之,兼錄付史官,使萬世知」君臣之義。因賜 黃金十觔,馬二匹。

貞觀十七年,旱。

按《唐書太宗本紀》。十七年「三月甲子。以旱遣使覆囚 決獄。六月甲午。以旱避正殿。減膳。詔京官五品以上 言事」 按《五行志》。十七年春夏旱。

按《冊府元龜》,「十七年三月甲子,以久旱詔曰:『去冬之 間,雪無盈尺;今春之內,雨不及時。載想田疇,恐乖豐 稔。農為政本,食乃人天,百姓嗷然,萬箱何冀?昔頹城 之婦,隕霜之臣,至誠所通,感應天地。今州縣獄訟常 有冤滯者,是以上天降鑒,延及兆庶。宜令覆囚使至 州縣,科簡刑獄,以申枉屈,務從寬宥,以布朕懷。庶使 桑林自責,不獨美於殷湯;齊郡表墳,豈自高於漢代』。」 六月癸巳,以旱不視朝。乙巳,謂侍臣曰:「殷湯、周宣,求 雨懇禱,昔聞其語,今見其心。比望雲蒸,雨濃重於金 膏玉液。」又詔曰:「朕以寡德,祗膺寶命,而政慚稽古,誠 闕動天。和氣愆于陰陽,亢旱涉于春夏。靡愛斯牲,莫 降雲雨之澤,詳思厥咎,在予一人。今避茲正殿,以自 剋責,尚食常膳,亦宜量減。京官五品以上各進封事, 極言無隱,朕將親覽,以答天譴。」六月,大旱。甲午,避正 殿,減常膳。丁未,雨降,百寮奉賀。請復常膳,御正殿,詔 從之。

貞觀二十一年,旱。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一年秋,陝、 絳、蒲、夔等州旱。」

貞觀二十二年,旱。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二年秋,開、 萬等州旱。冬不雨,至于明年三月。」

貞觀二十三年,旱。

按《唐書太宗本紀》:「二十三年三月己未,自冬旱,至是 雨。辛酉,大赦。」

按《冊府元龜》:二十三年三月,自去冬亢旱,至是始雨。 帝謂侍臣曰:「天生蒸民,樹之人君以牧養,而移時不 雨。自天亢旱,粟麥不成,春田未闢。朕憂其窘罄,無忘 于懷,將廩給之,故不令乏絕耳。」是日雨降。

高宗永徽元年旱

按《唐書高宗本紀》,「永徽元年七月辛酉,以旱慮囚。」 按《五行志》,「永徽元年,京畿雍、同、絳等十州旱。」

按《冊府元龜》,「永徽元年,自夏不雨至七月。詔在京諸 司見禁囚宜并慮過,所司精加勘當,速即斷決。」尋而 降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