繫囚。非十惡枉法及已殺人者死以下減一等。詔兩 京諸路收瘞暴骸。營塞破塚。戊子。幸太一宮天清寺 祈雨。庚寅。罷有司營繕之不急者。詔中外臣直言極 諫。壬辰,雨。是歲江浙、廣南、荊湖旱。 按《五行志》:二年 春,「京師旱甚。」又「廣南西路、江浙、荊湖及曹單嵐州、淮 陽軍旱。」 按《禮志》:二年旱,詔有司祠雷師、雨師。內出 李邕祈雨法,以甲乙日擇東方地作壇,取土造青龍, 長吏齋三日,詣龍所汲流水,設香案、茗果、餈餌,率群 吏鄉老日再至祝酬,不得用音樂巫覡。雨足,送龍水 中。餘四方皆如之,飾以方色。大凡日干及「建壇取土 之里數、器之大小,及龍之修廣,皆以五行成數焉。」詔 頒諸路。
咸平三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紀》,「三年二月戊辰,京畿旱,慮囚。癸酉, 大雨。」是歲,江南荊湖旱。 按《五行志》:「三年春,京師旱, 江南頻年旱。」
咸平四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紀》:四年二月「丁未,祈雨。癸丑,決天下 獄。丁巳,幸大相國寺、上清宮祈雨。戊午,雨,帝方臨軒 決事,霑服不御。」蓋 按《五行志》:京畿正月至四月不 雨。
景德元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元年六月壬午。暑甚。罷京城 工役。遣使賜暍者藥。閏月壬申。江南旱。遣使決獄。訪 民疾苦。祠境內山川。 按《五行志》。景德元年。「京師夏 旱。人多暍死。」
景德二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紀》:「景德二年九月庚戌,淮南旱。」 「景德三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景德三年京師 旱 按《禮志》,景德三年五月旱。以畫龍祈雨法付有 司刊行。其法擇潭洞或湫濼林木深邃之所。以庚辛 壬癸日刺史守令師耆老齋潔,先以酒脯告社令訖。 築方壇二級,高二尺,闊一丈三尺。壇外二十步界以 白繩。壇上植竹枝,張畫龍。其圖以縑素,上畫黑魚,左 顧環以元龜十星,中為白龍,吐雲黑色。下畫水波,有 龜左顧,吐黑氣如線,和金銀朱丹飾龍形。又設皁旛, 刎鵝頸血置盤中,柳枝洒水龍上。俟雨足三日,祭以 一豭,取畫龍投水中。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戊辰幽州旱求市麥種許之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大中祥符二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紀》。二年二月乙巳。幸大相國寺上清 宮祈雨。戊申。遣使祠太乙元冥。己酉雨。四月乙未。河 北旱。遣使祠北岳。五月陝西旱。遣使禱太平宮、后土、 西嶽、河瀆諸祠 按《五行志》。二年春夏京師旱。河南 府及陝西路潭邢州旱。 按《禮志》。「二年旱。遣司天少 監史序祀元冥五星於北郊。除地為壇望告。已而雨 足。遣」官報謝及社稷。初,學士院不設配位,及是問禮 官,言:「祭必有配,報如常祀,當設配坐。」又諸神祠、天齊、 五龍用中祠,祆祠、城隍用羊一,八籩八、豆。舊制,不祈 四海,帝曰:「百谷之長,潤澤及物,安可闕禮?」特命祭之。 大中祥符三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三年八月辛亥。以江南 旱。詔轉運使決獄。是歲淮南旱。 按《五行志》。三年夏, 京師旱。江南諸路。宿州、潤州旱。
大中祥符四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四年五月辛卯,京兆旱, 詔賑之。」
大中祥符五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紀》:「五年五月辛未,江淮、兩浙旱,給占 城稻種,教民種之。八月庚戌,淮南旱,減運河水灌民 田,仍寬租限,州縣不能存恤致民流亡者,罪之。」 大中祥符八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紀》:「八年二月癸酉,祈雨。」 按《五行志》: 「八年,京師旱。」
大中祥符九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紀》。九年八月戊子,以旱罷秋宴。九月 庚戌,以不雨罷重陽宴。丁巳,詔以旱蝗得雨。宜務稼 省事及罷諸營造 按《五行志》:九年秋,京師旱,大名 府、澶州、相州旱。
天禧元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紀》,天禧元年三月辛丑,以不雨禱于 四海。壬寅不雨,罷上巳宴 按《五行志》:元年,京師春 旱,秋又旱。夏,陜西旱。
天禧二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紀》:「二年,陝西旱,賑之。」
天禧四年,旱。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春,利州路 旱。夏,京師旱。
天禧五年冬。京師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