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元史英宗本紀》,三年五月戊午,大同路、鴈門屯田 路旱損麥 按《泰定帝本紀》,三年八月癸巳即位。十 一月,芍陂屯田旱,賑之 按《五行志》:三年夏,順德、真 定、冀寧大旱。
泰定帝泰定元年旱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元年三月「癸丑,臨洮、狄道 縣,冀寧、石州、離石、寧鄉縣旱饑,賑米兩月。六月己卯, 河間、晉寧、涇州、揚州、壽春等路,湖廣、河南諸屯田皆 旱。是歲,兩浙及江東諸郡水旱,壞田六萬四千三百 餘頃。」 按《五行志》:泰定元年六月,景清、滄、莫等州,臨 汾、涇州,靈臺、壽春、六合等縣旱。九月,建昌郡旱, 泰定二年,旱。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二年三月乙亥,荊門州旱。五月 丙子,潭州興國屬縣旱。六月丁未,新州路旱。七月壬 申,順德、汴梁、德安、汝寧諸路旱,免其租。 按《五行志》: 二年五月,潭州茶陵州、興國永興縣旱。七月,隨州、恩 州旱。
泰定三年,旱。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三年三月乙巳朔,帝以不雨自 責,命審決重囚。遣使分祀五嶽四瀆、名山大川及京 城寺觀。五月庚午,廬州、鬱林州及洪澤屯田旱。六月 戊戌,中書省臣言:「比郡縣旱蝗,由臣等不能調燮,故 災異降戒。今當恐懼儆省,力行善政,亦冀陛下敬慎 修德,憫恤生民。」帝嘉納之。己亥,峽州旱,大寧、廬州德 「安、梧州、中慶諸路屬縣水旱,並蠲其租。」七月庚申,大 名、永平、奉元諸路屬縣旱。九月戊辰,南恩州旱,民饑, 賑之。十一月庚子,懷慶修武縣旱,免其租。己巳,沔陽 府旱,免其稅。壬午,敕以來年元夕搆燈山於內廷,御 史趙師魯以水旱請罷其事,從之。 按《五行志》:「三年 夏,燕南、河南州縣十有四亢暘不雨。七」月,關中旱。 泰定四年,旱。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四年五月,大都南陽、汝寧、廬州 等路屬縣旱。六月乙未,汝寧府旱。七月,延安屬縣旱, 免其租稅。八月,真定、晉寧、延安、河南等路屯田旱。十 月壬戌,龍興路屬縣旱,免其租。十一月辛卯,永平路 水旱,民饑,蠲其賦。十二月丙辰,大都、保定、真定、東平、 濟南、懷慶諸路旱,免田租之半。」是歲,汴梁、延安、汝寧、 峽州旱 按《五行志》,四年二月奉元醴泉順德唐山 邠州淳化等縣旱。六月潞、霍、綏德三州旱。八月藤州 旱。
致和元年旱文宗即位改元天曆大旱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致和元年五月,涇州靈臺縣旱。 六月,江陵路屬縣旱。 按《文宗本紀》,「自泰定二年至 是歲不雨,大饑,民相食。」 按《五行志》,致和元年二月, 廣平、彰德等郡旱。天曆元年八月,陝西大旱,人相食。
文宗天曆二年旱
按《元史明宗本紀》:「天曆二年五月,西木鄰等四十三 驛旱災,命中書以糧賑之,計八千二百石。馬札罕部 落旱民五萬五千四百口不能自存,敕河東宣慰司 賑糧兩月,六月次忽禿之地。鐵木兒補化以久旱啟 於皇太子,辭相位,乞更選賢德,委以燮理。皇太子遣 使以聞,帝諭闊兒吉思等曰:『修德應天,乃君臣當為 之事,鐵木兒補化所言良是。天明可畏,朕未嘗斯須 忘於懷也。皇太子來會,當與共圖,其可以澤民利物 者行之。卿等其以朕意諭群臣』。」 按《文宗本紀》,二年 三月壬申,以去冬無雪,今春不雨,命中書及百司官 分禱山川群祀。四月戊戌,以陝西久旱,遣使禱西嶽、 西鎮諸祠。河南廉訪司言:「河南府路以兵旱民饑食 人肉,事覺者五十一人,餓死者千九百五十人,饑者 二萬七千四百餘人。乞弛山林川澤之禁,聽民采食。」 諸王忽剌答兒言:黃河以西所部旱蝗,凡千五百戶。 命賑糧兩月。六月,鐵木兒補化以旱乞避宰相位,有 旨諭之曰:「皇帝遠居沙漠,未能即至京師,是以勉攝 大位。今亢陽為災,皆予闕失所致。汝其勉修厥職,祗 修實政,可以上答天變。」仍命馳奏於行在。九月,史惟 良上疏言:「今天下郡邑被災者眾,國家經費若此之 繁,帑藏空虛,生民凋瘵,此政更新百廢之時。宜遵世 祖成憲,汰冗濫蠶食之人,罷土木不急之役,事有不 便者,咸釐正之。如此則天災可弭,禎祥可致。不然,將 恐因循苟且,其弊漸深,治亂之由,自此而分矣。」帝嘉 納之。丙子,以衛輝路旱,罷蘇門歲輸米二千石。十月, 湖廣常德、武昌、澧州諸路旱饑,出官粟賑糶之。十一 月戊午,寇州旱。甲子,廬州旱饑,發糧五千石賑之。江 西龍興、南康、撫、瑞、袁、吉諸路旱。十二月甲午,冀寧路 旱饑,賑糧二千九百石。癸卯,蘄州路夏秋旱饑,賑米 五千石。壬子,黃州路及恩州旱,並免其租。 按《五行 志》,夏,真定、河間、大名、廣平等四州四十一縣旱,峽州 二縣旱。八月,浙西湖州,江東池州、饒州旱。十二月,冀 寧路旱。
按《通鑑》:天曆二年,以張養浩為西臺御史丞,時關中 大旱,民相食。既聞命,即登車就道,遇饑者賑之,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