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044 (1700-1725).djvu/80

此页尚未校对

按《湖廣通志》,正德十三年,彝陵火,火三日,燬民居無 筭。

正德十六年,日精門災。

按《明外史鄧繼曾傳》:「嘉靖改元,掖庭火。繼曾言:去年 五月,日精門災。」

世宗嘉靖元年長安榜廊災清寧宮小室災都勻火按大政紀嘉靖元年正月己未郊清寧宮小室火考孝宗皇帝母慈壽皇太后時郊祀甫畢清寧宮小室

火,風急不可撲滅。大學士楊廷和等因上言:「火起風 烈,殆為天意,況迫清寧後殿,豈非興獻帝后之加稱? 祖宗神靈容有未悅者乎?」給事中鄧繼曾上言:「五行 火,主禮。今日之禮,名紊言逆,陰極變災。臣雖愚,知為 廢禮之應也。」主事高尚賢上言:「郊祀甫畢,即有清寧 後宮之災。意者興獻帝后之稱,於禮不能無疑。後以 『皇』」字稱之,尢為過越。鄭佐亦言:「鬱攸之災,不於他宮, 而於清寧之後;不在他日,而在郊祀之餘。變豈虛生, 災有由召。」帝覽之心動,乃從廷和等議,稱孝宗為皇 考,慈壽皇太后為聖母,興獻帝后為本生父母,而「皇」 字不復加矣。

按《永陵編年史》:嘉靖元年壬午春正月己未郊。郊祀 甫畢,清寧宮小室火。楊廷和言,「火發風迅,且迫清寧 後殿,豈興獻帝后加稱祖宗神靈,或有未協者乎?」給 事中鄧繼曾言,「五行于火主禮,火失其正,廢禮之應 也。」主事高尚賢等亦各上疏。帝心動,乃俛從廷議,稱 孝宗為皇考,慈壽皇太后為聖母,興獻帝后為本生 父母,不稱皇。而給事中朱鳴陽因災陳言:「『清寧火災, 揆厥咎徵,典禮失中,實為厲階。蓋《禮》既徇私,直言者 始不見用。希進者恃藩邸之私,而冒濫始多;亂政者 恃調護之私,而大法始壞。戚畹恃宮掖之私,始得妄 求;貴近恃逢迎之私,始敢干預。《孔子》名不正』之語,無 一不驗。惟皇上仰畏天變,俯恤人言,以端本而釐弊 焉。」不報。是時,興邸僚役,夤緣冒濫。太后家邵喜請乞 無厭,而舊閹蕭敬仍留大內,近習亦多更異。所撤寺 觀,仍命存葺。群臣章疏留中不下,故疏及之。

按《明外史鄧繼曾傳》:「嘉靖改元,帝欲尊所生為帝后。 會掖庭火,廷臣多言,咎在大禮。繼曾亦言,去年五月 日精門災,今月二日,長安榜廊災。及今郊祀日,內廷 小房又災。天有五行,火實主禮;人有五事,火實主言。 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禮不興。今歲未期而災 者三,廢禮失言之效也。」 按《程啟充傳》:嘉靖元年正 月,郊祀方畢,清寧宮小房火。啟充言:「災及內寢,剝床 以膚也。良由徇情之禮,有戾天常;僭逼之名,深乖典 則。」輔臣執議,禮臣建明,不能敵經生之邪說,佞倖之 諛辭,動假母后以箝天下之口。臣謂不正大禮,不黜 邪說,所謂修省,皆具文也。況邇者國事漸搖,勸學已 廢。旨由中出而內閣不知,奸黨獄成而「曲為庇護。諫 臣斥逐,耳目有壅蔽之虞;大臣疏遠,股肱有痿痹之 患。司禮之權,重於宰相,樞機之地,委之宦官。邇臣貪 濁,頻有遷除;邊帥僨師,不聞譴斥。莊田之賞賚過多, 潛邸之乞恩未已。伏望陛下仰畏天明,俯察眾聽,敦 一本之孝,齊宮府之體,親大臣,肅庶政,以回災變。」報 聞。

按《貴州通志》:「嘉靖元年,都勻火。」

嘉靖二年,永安火。

按《福建通志》:「嘉靖二年三月,永安火災,延燒民居千 餘,六月又災。七月初四夜,火光見東北隅,良久乃散。」 嘉靖四年,仁壽宮災。

按《大政紀》:嘉靖四年,仁壽宮災,昭聖皇太后所居也。 至是焚爇,玉德、安喜、景福等殿俱燼。帝為減膳徹樂, 素衣避殿,告於天地宗社,敕諭群臣同心修省。於是 給事中楊言等上言:「臣聞變不虛生,感召有自。近者 仁壽宮災,皇上特諭群臣同加修省。陛下之心,成湯、 高宗警懼之心也。天變奚宜至哉?蓋責在公卿有司, 而不在陛下,罪在諫官,而不在聖躬。朝廷設六科給 事中,所以舉正欺弊,而欺弊日積,天譴曷逃。吏部失 職,致陛下賢否混淆,進退失當。林俊、蔣冕、豐熙、張漢 卿等見幾引去,抗諫謫死。而張璁、桂萼始捷徑以獵 清秩,終怙勢以誣重臣。戶科失職,致陛下儉朴不聞。 而陽和土田張崙等請索無厭,鹽商弔引。崔和等饕 餮亡忌。禮科失職,致陛下享祀未孚而廟社精靈無 帡幪之庇。兵科失職,致陛下法度廢弛而錦衣衛多 濫職。山海關創榷,分匠役增收五百,奏帶陞授員多。 刑科失職,致陛下刑罰不中而元惡如藍華等脫籍 沒之法。諍臣如郭柟等施杻械之刑。工科失職,致陛 下工作不常而局官陸宣等乞全支俸薪,內監陳林 等請權取木植。凡此數端,乃時弊之重且大者,所以 拂天理、逆人心、傷和氣者多矣。故皇天赫怒,示以大 變,以顯諫官不職之罪也。伏望陛下益崇敬畏之心, 克念災變之由,進君子,退小人,還謫戍之官,卹箠死 之後;鹽課土田,蘇商民之困;榷分押解,免征市之貪。 當籍沒者正其法,加杻械者亮其忠,濫帶冒賞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