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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七年秋七月壬辰,熙河、環慶、

涇原地震。 按《五行志》:政和七年六月,詔曰:「熙河、環 慶、涇原路地震經旬,城砦、關堡、城壁、樓櫓、官私廬舍 並皆摧塌,居民覆壓死傷甚眾,而有司不以聞,其遣 官按視之。」

宣和四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宣和四年,北方 用兵,雄州地大震,元武見於州之正寢,有龜大如錢, 蛇若硃漆著,相逐而行。宣撫司使焚香再拜,以銀奩 貯二物,俄俱死。」

宣和六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紀》,六年,京師、河東、陝西地大震 按《桯史》:宣和六年春,東都地震。後三月又震,宮殿門 皆動有聲。既而蘭州地及山之草木悉沒入地,而山 下麥苗乃在山上。驛書聞朝廷,徽宗為之側席。時方 得燕兵,端釁日侈。上心向闌,遇災而懼。臨朝謂群臣 曰:「大觀彗星之异,張商英勸朕畏天戒,更政事,雖復 作輟,朕常不忘。」五月壬寅,遂罷經撫房,於是時事危 一變矣。會遣右司郎中黃潛善按視回,乃沒其實,以 不害聞,天意遽回。六月,詔天下起免。夫錢圖卒固燕, 黃驟遷戶部侍郎。建炎中興,復以扳附致鼎軸,殺陳 東、歐陽徹,逐李忠定綱,撤備納寇,皆其為也。維揚渡 江以覆餗賜罷,跡其媕阿患得之心,蓋已見於在庶 僚時矣。遺臭千載,言之拊膺。

宣和七年,地震。

按《宋史徽宗本紀》,七年秋七月,河東路地震。 按《五 行志》:「七年七月己亥,熙河路地震,有裂數十丈者,蘭 州尢甚陷,數百家倉庫俱沒,河東諸郡或震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