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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搖動,轟轟有聲。四月,河南鈞州地震有聲,至二十 三日方止。」

按《湖廣通志》:「成化元年,襄陽地震有聲。」

成化四年地震。

按《大政紀》:「成化四年八月癸巳辰刻,京師地震有聲。 九月壬午,京師地震。御史康永韶奏考察兩京官。命 吏部都察院會各堂上官考察。」

成化五年,地震。

按《湖廣通志》:「成化五年冬十月朔,安陸地震有聲,城 垣傾者數丈。」

成化六年,地震。

按《大政紀》:成化六年正月丁亥,河南地震。兵科給事 中郭鏜乞禁約天下,今後不許獻言祥瑞,置不問。鏜 言:「今年正月河南布政司奏地震,既而掌太常寺事 李希安奏甘露降,俱下禮部,尚書鄒幹等即以甘露 事上聞。臣備位諫官,適睹二事,不敢不言。蓋遇災異 則懼心起,悅休祥則驕心萌,懼則修德,驕則怠政。故」 聖人不貴祥瑞,《春秋》獨記災異。商之中宗、高宗,一則 桑穀生,一則雉雊鼎耳,二君因巫咸、祖乙之言,恐懼 修省,變災為祥,故能享國長久,商道益隆。漢文、景之 時,日食地震,山崩川涌,星變之異,未易遽數。二君恐 懼修省,今年下詔勸農桑,明年下詔免租稅,以致民 和氣應,海內富安。惟遇災而不知懼,「然後亂亡隨之。 皇上踐祚於茲六載,凡列位大臣職居典禮者,宜如 巫咸之告君,祖乙之正事。鄒幹等乃以先奏地震遲 留不言,顧以後奏甘露諂言瑞應,跡其所存,實懷容 悅之私。伏願皇上以年豐為瑞,以民安為祥,以賢才 為寶。遇災而懼,聞瑞不喜。」仍罷幹、希安二人,以謝天 下。及禁約天下,令後不許獻言祥瑞,仍以「地震天旱, 因災求言,博訪政事缺失,民間疾苦,以次施行。使天 下後世知皇上不愛祥瑞,不近諂諛,懼災修德,其為 瑞應,豈不大哉!」上曰:「朕未嘗以此怠於德政,郭鏜安 得為此言,姑置之。」以湖廣地震,遣官祭告境內山川。 八月己巳,廣東高、雷二府地震有聲。

成化七年,地震。

按《雲南通志》:「成化七年春正月,順寧地震,聲如雷,踰 日始寧。」

成化八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成化八年地震。太原府境內,七月再震, 有聲如雷。」

按《貴州通志》:「成化八年冬十一月地震。」

成化九年,地震。

按《山西通志》:「成化九年三月,石樓縣地震,七月又震, 有聲。」

成化十一年,地震地裂。

按《江南通志》「成化十一年,蘇州松江地震,生白毛。」 按《浙江通志》:成化十一年,諸暨地震。

成化十二年,地震,地涌血。

按《大政紀》,「成化十二年正月辛亥,南京地震有聲。」「正 月,南京六科十三道各奏,南京陰霾遮日,地震有聲, 乞加修省。下所司知之。四月庚寅夜,山西太原府地 震有聲。十月辛巳,京師并薊州等處地震有聲。」 按《浙江通志》:成化十二年,嘉興地震,山陰地涌血。 成化十五年地震。

按《大政紀》:「成化十五年五月乙丑,直隸常州府地震 有聲,生白毛。九月丙子,直隸無錫、常熟二縣地震有 聲。」

按《浙江通志》:「成化十五年九月,嘉興地震。」

按《湖廣通志》:「成化十五年九月,黃梅地震。」

成化十六年,地突起,地震。

按《大政紀》,成化十六年六月,長樂縣昆田里平地突 起小阜,阜通三四尺,人畜踐之輒陷。尋復於其左涌 一山,廣袤五丈餘。其占女主為男之兆。唐武后時有 此,但今異,幸小耳。九月辛丑,四川威州地震有聲。 按《山東通志》:成化十六年九月,鄒平地震。

按《廣東通志》:「成化十六年夏五月,香山地震。」

成化十七年,地震。

按《大政紀》:成化十七年三月,禮部尚書周洪謨等奏 災變修省事宜,從之。禮部以二月初十日,南京及江 北四府、山東、河南等府州縣俱同日地震有聲。奏言: 「『考之傳記,地動千里有大災』。又云:『春動者歲凶,二月 動者水災』。今所動不止千里,又況鳳陽、南京皆祖宗 根本之地,宗廟社稷所在,關係尢重。乞行各處守臣, 理冤抑,恤孤寡,以消變異;廣儲畜,省費用,以備歲凶; 濬溝渠,築河堤,以防水患。毋徒事虛文。」四月,南京六 科給事中周紘等、十三道御史陳金等,因災異劾南 京禮部侍郎李本、兵部侍郎馬顯、工部侍郎劉俊、國 子監祭酒王㒜、左副都御史胡拱辰、鴻臚寺卿李鎔, 俱不職,乞罷黜。上下部悉留之。金等言:「南京地震有 聲,白毛頓長,猛虎近城傷人。且當陽春和煦之時,而 寒風凄雨,有類秋冬。臣惟根本重地,災異獨甚,皆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