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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良民久羈囹圄、改造《口供》、草率定案,証據無憑,枉坐人罪。其間又有衙門蠹役恐嚇索詐,致一事而破數家之產,如此而有不上干

天和者乎?一包衣下人及諸王貝勒大臣家人侵占小

「民生理,所在指稱名色,以網市利,干預詞訟,肆行非法,有司不敢犯其鋒,反行財賄。甚且身為奴僕,而鮮衣良馬,遠勝仕宦之人。如此貴賤倒置,為害不淺。」 以上數條,事雖異而原則同。總之,大臣廉,則總督、巡撫有所畏憚,不敢枉法以行私;總督、巡撫清正,則屬下官吏操守自潔。雖有一二不肖,有司亦必改心易慮,不致大為民害。此等事、朕非不素知。但以正在用兵之際、每示寬容。今

上天屢垂警戒。敢不昭布朕心。嚴行誡飭。以勉思共回 天意。作何立法嚴禁。務期盡除積弊。著九卿詹事、科道

會同詳議具奏。《特諭》。

八月初二日

上諭大學士索額圖、明珠、戶部尚書伊桑阿官員:兵

丁「房屋牆垣,頃因地震,塌毀甚多,一時不能修葺。四品官員以下,原有半俸,此一次仍行全給。其明甲、撥什庫披甲、當差人役錢糧,并原增銀一兩,著即支與兩月,令其修理。」

十八日

上諭戶部侍郎薩木哈:「通州、三河等處地震、災變壓」

傷人口無人收瘞殊為可憫。戶工二部會同將旗下及民人房屋并各寺廟內有見被壓埋者作何察明數目。速議具奏

九月十三日

上諭禮部:「前以地震示警,朕恐懼修省,夙夜靡寧已。」

經遣官虔告

郊壇。乃精誠未達。迄今時復。震動未已。朕心益用悚惕。

茲當虔誠齋戒躬詣

天壇、親行祈禱。爾部即擇期具儀來奏。《特諭》

十月十五日

上諭大學士索額圖、明珠、李霨、杜立德、馮溥、學士噶

爾圖、佛倫、項景襄、李天馥,地震以來,修葺破壞,工費甚多。時值用兵,軍需孔亟,度支浩繁,各處工役或有遲延浮冒侵蝕等弊,除

奉先殿、皇太子宮、并總管內務府監造工程外。其各處

修造,著都察院逐一詳察。

康熙三十四年

四月二十五日

上諭戶部:「頃緣山西巡撫噶爾圖、同太原總兵周復。」

興奏報、「平陽府地震房屋倒塌人民損傷。隨經特遣司官星馳前往察勘情形比復傳問往來經過及本籍人員。具述屋宇盡皆傾毀人口多被傷斃受災甚重。朕心深切軫恤應作何恩卹。著速詳議具奏。爾部即遵諭行。」 特諭。

五月二十八日

上諭「大學士伊桑阿、阿蘭泰,《平陽府城垣樓堞衙署》」

倉庫頃因地震悉皆傾圮異日所必修者。今西安所貯銀兩。多可發二十萬兩速令修葺。及時營造。城堞既可即完災黎餬口亦資其益其下工部具議以聞。

地異部總論

《坤輿圖說》:

《地震》

或問地震曷故?曰:「古之論者甚繁。或謂地含生氣,自 為震動;或謂地體猶舟浮海中,遇風波即動;或謂地 體亦有剝朽,乃剝朽者,裂分全體而墜于內空之地, 當墜落時,無不搖動全體而致聲響者。又有謂地內 有蛟龍或鰲魚,轉奮而致震也。凡此無稽之言,不足 深辨,惟取理之至正者而姑論其數端,及其性情之」 自然者如左:其一,地震者,因內所含熱氣所致也。蓋 地外有太陽恆照,內有火氣恆燃,則所生熱氣漸多, 而注射于空隙中,是氣愈積愈重,不能含納,勢必奮 怒欲出,乃猝不得路,則或進或退,旋轉鬱勃,潰圍破 裂而出,故致震動且聲響也。正如火藥充寔于砲銃 內,火一燃而衝突奮裂,乃必破諸阻礙而發大響也。 或疑氣似不能動地,須知氣之力,堅猛莫禦。試觀夫 風,初亦莫非微氣所發,積而至于走石拔樹、頹屋覆 舟。夫氣之困鬱于地,其奮發必力,奮而震搖乎地體, 理之自然者也,何足異哉!欲証其所由然,則有二端 可以明之:一、震之時,率在《春秋》之月,蓋因此二時氣 最易生也;一、震之所,必在土理疏燥及多空窟之地; 以其易容多氣,故山崩之處內多洞穴者,其震猶更 密也。若地有空竅向天,而可以噓散所蘊之氣者,則 終不致震耳。又海中之島亦多震者,因外圍之海水 與內所含之硝磺,多致生熱氣;熱氣既熾,必發震也。 所以本土之人每多掘井,欲其氣透而易散,以免地 震故也。大凡地震之或先或後,必久屬亢旱,或并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