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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兵」,端釁日侈。上心向闌,遇災而懼,臨朝謂群臣曰: 「大觀彗星之異,張商英勸朕畏天,戒更政事,雖復作 輟,朕常不忘。」五月壬寅,遂罷經、撫房,於是時事為一 變矣。會遣右司郎中黃潛善按視回,乃沒其實,以不 害聞,天意遂回。六月,詔天下起免夫錢,圖卒固燕,黃 驟遷戶部侍郎。

《雞肋編》:「紹興三年八月,浙右地震,地生白毛,韌不可 斷。時平江童謠言:『地上白毛生,老少一齊行。臺臣論 其事,因下求言之詔,宰相呂頤浩由此以罪罷』。」按《晉 志》,武帝咸康初、孝武太元二年、十四年,地皆生毛,近 白祥。孫盛以為人勞之異。其後征劎代徵斂賦役無 寧歲,天下勞擾,百姓疾怨焉。時軍卒多擄掠,婦人有 母子,每隨軍而行,謂之「老少軍。」方韓、劉自建康鎮江 更戍,既而敕移屯池州,韓復分軍江寧,王曖往湖南, 岳飛赴江外行在,即至九江,郭仲荀赴明州。老少之 行,已數十萬人也。

《宋史列女傳》:「張氏,羅江士人女,其母楊氏寡居。一日, 親黨有婚會,母女皆往,其典庫雍乙者從行,既就坐, 乙先歸。會罷,楊氏歸,則乙死于庫,莫知殺者主名。提 點成都府路刑獄張文饒疑楊有私,懼為人知,殺乙 以滅口,遂命石泉軍劾治。楊言與女同榻,實無他。遂 逮其女,考掠無實。吏乃掘地為坑,縛母於其內,旁列」 熾火,間以水沃之,絕而復蘇者屢,辭終不服。一日,女 謂獄吏曰:「我不勝苦毒,將死矣,願一見母而絕。」吏憐 而許之。既見,謂母曰:「母以清潔聞,奈何受此污辱?寧 死箠楚,不可自誣。女今死,死將訟冤於天。」言終而絕。 於是石泉連三日,地大震,有聲如雷,天雨雪,屋瓦皆 落,邦人震恐。李志寧疑其獄,夕具冠禱于天。俄假寢 坐廳事,恍有猿墜前,驚寤,呼吏卒索之,不見。志寧自 念夢兆:「非殺人者袁姓乎?」有門卒忽言張氏饋食之 夫曰袁大。明日袁至,使吏執之,曰:「殺人者汝也。」袁色 動,遽曰:「吾憐之久矣,願就死。」問之,云:「適盜庫金,會雍 歸,遂殺之。」楊乃得免,時女死才數日也。獄上,郡牓其 所居曰孝感坊。

《纂異記》:《嘉禾志》:「頤亭林庵中有忠烈二祠,近歲忽地 裂數尺,常有風濤聲,以物引之,應手火起,至今尚然。」 《括異志》:「當湖在今縣北五十里,南北十二里,東西六 里。古老相傳,地初陷時,有婦人產一物,若蛟蜃狀,濯 于水,遂陷一方。」

《金史把胡魯傳》:興定二年,拜參知政事。三年六月,平 涼等處地震。胡魯因上言,「皇天不言,以象告人。災害 之生,必有其故。乞明諭有司,敬畏天戒。」上嘉納之,遣 右司諫郭著往閱其跡,撫諭軍民焉。

《癸辛雜識》:「至元二十五年戊子歲冬十月二十四日 丙子夜正中,地大震,始如暴風駕海潮之聲,自西南 來,雞犬皆鳴,窗戶礫礫有聲,繼而屋瓦皆搖,勢若掀 箕。余初聞是聲,大驚,以為大寇至,懼甚,噤不敢出息。 繼而覺悟,榻撼如乘舟迎海潮,始悟為地震也。遠近 皆喧呼,或以為火。凡兩茶頃甫定。次日親朋皆相勞」 問。互言所聞。至十一月初九日庚辰之辰時又震。余 向于庚子歲。時先子留富沙。曾經此變。乃《時杭霅》, 則在二鼓後,此理不可曉。

《元史李冶傳》:「冶,欒城人,登金進士第。世祖在潛邸,聞 其賢,遣使召之,問:『昨地震何如』?對曰:『天裂為陽不足, 地震為陰有餘。夫地道陰也,陰太盛則變常。今之地 震,或奸邪在側,或女謁盛行,或讒慝交至,或刑罰失 中,或征伐驟舉,五者必有一於此矣。夫天之愛君,如 愛其子,故示此以警之耳。苟能辨奸邪,去女謁,屏讒』」 慝,省刑罰,慎征討,上當天心,下協人意,則可轉咎為 休矣。世祖嘉納之。

《張孔孫傳》:「孔孫拜集賢大學士中奉大夫,商議中書 省事。丞相完澤卒,孔孫與陳天祥上封事,薦和禮霍 孫可為相。會地震,詔問弭災之道,孔孫條對八事。其 略曰:蠻夷諸國,不可窮兵遠討;濫官放譴,不可復加 任用;賞善罰惡,不可數賜赦宥;獻鬻寶貨,不可不為 禁絕;供佛無益,不可虛費財用;上下豪侈,不可不從 儉約;官冗吏繁,不可不為裁減;太廟神主不可不備 祭享。」帝悉嘉納之,賜鈔五千貫。

《愛薛傳》:大德元年,愛薛授平章政事。八年,京師地震, 上弗豫。中宮召問「災異,殆下民所致耶?」對曰:「天地示 警,民何與焉。」

《李忠傳》:「忠,晉寧人,幼孤,事母至孝。大德七年,地大震, 郇保山移,所過居民廬舍,皆摧壓傾圮。將近忠家,分 為二,行五十餘步復合,忠家獨完。」

《鄭鼎傳》:「鼎子制宜,授大都留守,領少府監,兼武衛親 軍都指揮使,知屯田事。大德八年,晉地大震,平陽尤 甚,壓死者眾。制宜承命存恤,懼緩不及事,晝夜倍道 兼行,至則親入里巷,撫瘡痍,給粟帛,存者賴之。」 《阿魯渾、薩里傳》:「桑哥奏立徵利司,理天下逋欠,使者 相望于道,所在囹圄皆滿,道路側目,無敢言者。」會地 震北京,阿魯渾請罷徵利司以塞天變。詔下之日,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