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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一百九卷目錄

 豐歉部彙考四

  宋太祖建隆三則 乾德二則 開寶七則 太宗太平興國二則 雍熙二則 端拱一

  則 淳化五則 至道二則 真宗咸平四則 景德四則 大中祥符九則 天禧五則

  乾興一則 仁宗天聖四則 明道二則 景祐二則 寶元一則 慶曆二則 皇祐五則

   至和一則 嘉祐二則 神宗熙寧八則 元豐四則 哲宗元祐二則 紹聖三則 元

  符二則 徽宗崇寧二則 大觀二則 政和一則 宣和三則 高宗建炎三則 紹興十

  五則 孝宗隆興二則 乾道九則 淳熙十四則 光宗紹熙四則 寧宗慶元四則 嘉

  泰四則 開禧一則 嘉定十二則 理宗嘉熙一則 寶祐一則 度宗咸淳三則 恭帝

  德祐一則

  金太宗天會二則 熙宗皇統一則 世宗大定五則 章宗明昌二則 泰和一則 衛

  紹王大安一則 崇慶一則 至寧一則

庶徵典第一百九卷

豐歉部彙考四

太祖建隆元年河南饑河北豐

按《宋史太祖本紀》。建隆元年「夏四月乙酉。遣使分詣 京城門,賜饑民粥。」 按《五行志》。建隆元年,「河南諸州 乏食。」 按《食貨志》。建隆初,河北連歲大稔。

按《玉海》,「元年正月,詔河北歲豐穀賤,命使置場,增價 以糴。」

建隆二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二年閏三月丁丑,金、商、房三州饑, 振之。」

建隆三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三年春正月己巳,淮南饑,振之。十 二月戊戌,蒲、晉、慈、隰、相、衛六州饑,賑之。」 按《沈倫傳》, 「倫奉使吳越,道出揚、泗,歲饑,民多死,郡中軍儲尚餘 萬斛。公還,具以白朝,太祖即命發廩貸民。」

按《十國春秋吳越忠懿王世家》:「建隆三年夏五月,婺、 衢、睦三州民災,戊辰,王遣使賑卹。」

乾德元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乾德元年二月辛亥,澶、滑、衛、魏、晉、 絳、蒲、孟八州饑,命發廩賑之。」 按《五行志》:乾德元年, 齊、隰等州饑。

乾德二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二年二月癸丑,遣使賑陝州饑。夏 四月戊申,賑河中饑。己巳,靈武饑,轉涇粟以饟」 按 《五行志》:「二年州府二十二饑。」

開寶元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元年春正月甲午,陝之集津, 絳之垣曲,懷之武陟饑,賑之。」

開寶四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府州六水 一旱,諸州民乏食。」

開寶五年,大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五年,歲大饑。」

開寶六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六年二月丙申,曹州饑。」

按:《十國春秋?唐後主本紀》:「六年,江南饑,宋餽米麥十 萬斛。」

開寶七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七年六月丙申,河中府饑,發粟三 萬石賑之。」

開寶八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八年江南平。 詔出米十萬石。賑城中饑民。」

開寶九年,饑。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州府十二 饑。」

太宗太平興國四年饑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太平興國四年, 太平州饑。」

太平興國八年,饑。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八年,同州饑。

雍熙二年饑

按:《宋史太宗本紀》:「雍熙二年三月,江南民饑,夏四月 乙亥朔,遣使行江南諸州,賑饑民。」

雍熙三年,饑。

按:《宋史太宗本紀》:「三年八月丁未,劎州民饑,遣使賑 之。」

端拱二年饑

按《宋史太宗本紀》,端拱二年二月戊午,以太倉粟貸 京畿饑民 按《王禹偁傳》:二年冬京城旱。禹偁疏云: 「一穀不收謂之饉,五穀不收謂之饑。」饉則大夫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