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五月甲戌,募饑民補廂軍。」
熙寧三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三年十一月戊子,賑河北饑民徙 京西者。是歲,賑河北、陝西旱饑,除民租。」
熙寧四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河北旱,饑。 熙寧六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六年冬十月丙戌,兩浙江淮饑。」 按《五行志》:「六年,淮南、江東、劍南西川閏州饑。」
熙寧七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七年二月,賑河陽饑民。八月,賑漢 蕃饑民。冬十月,賑常潤州饑。 按《五行志》:「七年,京畿、 河北、京東西、淮西、成都、利州、延、常、潤府州、威勝、保安 軍饑。」
熙寧八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八年春正月「己未。洮西安撫司請 為粥以食羌戶饑者。三月賑潤州饑。癸丑,賑常潤饑 民。五月己丑,遣使賑鄜延、環慶饑。」 按《五行志》:八年 兩河、陝西、江南、淮、浙饑。
熙寧九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雄州饑。 熙寧十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漳、泉州、興 化軍饑。」
元豐元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元豐元年,「河北 饑。」
元豐二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二年二月乙丑,滄州饑,發倉粟賑 之。」
元豐四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四年,鳳翔府鳳、 階州饑。」
元豐七年,饑。
按:《宋史神宗本紀》:「七年,河東饑。」
哲宗元祐三年饑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祐三年二月「乙酉,詔流民饑貧, 量與應付。」
元祐八年,饑。
按:《宋史哲宗本紀》:「八年十一月乙未,以雪寒,賑京城 民饑。」
紹聖元年饑
按:《宋史哲宗本紀》:「紹聖元年十一月,詔河北賑饑,諸 路恤流亡。」
紹聖二年,饑。
按:《宋史哲宗本紀》:「二年二月,河北饑。」
紹聖四年,饑。
按:《宋史哲宗本紀》:「四年,兩浙旱,饑。」
元符二年饑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云云。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饑。
按《宋史徽宗本紀》:「元符三年正月即位,五月癸巳,河 北、河東、陝西饑,詔帥臣計度賑恤。」
徽宗崇寧元年饑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崇寧元年,江、浙、 熙河饑。」
崇寧二年稔。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二年,諸路歲稔。」
大觀三年饑
按:《宋史徽宗本紀》:「大觀三年,秦、鳳、階、成饑,發粟賑之, 蠲其賦。」
大觀四年,饑。
按《宋史徽宗本紀》:四年三月「庚子,募饑民補禁卒,甲 寅,敕所在賑恤流民。」
政和三年稔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政和三年,以歲 稔,諸路推行均糴。
宣和元年饑
按:《宋史徽宗本紀》:「宣和元年十一月,淮甸旱,饑,是歲, 京西饑。」
宣和二年,饑。
按,《宋史徽宗本紀》:「二年六月癸酉,詔開封府賑濟饑 民。」
宣和五年,饑。
按:《宋史徽宗本紀》:「五年,河北、京東、淮南饑,遣官賑濟。」
高宗建炎元年饑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建炎元年,汴京 大饑,米升錢三百,一鼠直數百錢,人食水藻椿槐葉 道殣骼無餘胔。」
建炎二年,饑。
按《宋史高宗本紀》:「二年春正月丁亥,錄兩河流亡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