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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州饑民為亂者。是月,振綿、漢等州饑。五月乙丑,以邛

州安仁縣荒旱,失於蠲放,致饑民擾亂,守、貳、縣令降 罷追停有差。丁亥,以饒、信二州、建寧府饑民嘯聚,遣 官措置振濟。」 按《五行志》:四年春,蜀、邛、綿、劍、漢州、石 泉軍大饑,邛為甚盜,延八郡,漢饑民至九萬饑 按《玉海》,「四年戊子,建人大饑。」

乾道五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五年夏四月辛亥,振恤衢、婺、饒、信 四州流民。」 按《五行志》:「五年夏,饒、信州薦饑,民多流 徙,徽州大饑,人食蕨葛台。楚州、盱眙軍亦饑,秋冬不 雨,淮郡麥種不入。」

乾道六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六年冬,寧國府、 廣德軍、太平湖、秀、池徽和州皆饑。」

乾道七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七年,江東西、湖 南十餘郡饑,江、筠州、隆興府為甚,人食草寔,流徙淮 甸,詔出內帑收育棄孩。」淮郡亦薦饑,金人運麥於淮 北岸,易南岸銅鏹,斗錢八千。江西饑民流光、濠、安豐 間,皆效淮人私糴,錢為之耗。荊南亦饑。

乾道八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八年,江西亡麥。 隆興府薦饑。南昌新建縣饑民仰給者二萬八千餘。 乾道九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九年春,成都、永 康、邛三州饑。秋,台州饑,溫、婺州亦饑。」

按:《續文獻通考》:「九年,楚州饑,台州饑,饒州饑。」

淳熙元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淳熙元年,浙東、 湖南、廣西、江西、蜀、關外皆饑,台、處、郴、桂、昭、賀尢甚。」 淳熙二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年,淮東西、江 東饑,滁、真、揚州、盱眙軍、建康府為甚。是歲,鎮江、寧國 府、常州、廣德軍亦艱食,詔獎建康留守劉珙振濟有 方。

按《江南通志》:「二年秋,寧國大旱,民饑。」

淳熙三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三年,淮東饑。」 按《五行志》:「三年,淮 甸饑。夏,台州亡麥,冬,復施、隨、郢州、荊門軍、襄陽、江陵、 德安府大饑。」

淳熙四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四年三月壬子,貸隨、郢二州饑民。」

按《五行志》:「四年春,尢饑。」

淳熙五年,歲豐。

按《宋史孝宗本紀》:「五年秋七月丁亥,以歲豐,命沿江 糴米,以廣邊儲。」

淳熙六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六年春正月戊辰,振淮東饑。三月 辛未,再振淮東饑民。」 按《五行志》:「六年冬,和州饑,通、 泰、楚州、高郵軍大饑,人食草木。」

淳熙七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七年十一月。詔邊吏存恤江西過 淮饑民 按《五行志》。「七年鎮江府、台州、無為、廣德軍 民大饑。是歲江浙荊湘、淮郡皆饑。」

淳熙八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八年十一月己亥,振臨安府及嚴 州府饑民。庚子,再詔臨安府為粥食饑民。 按《五行 志》:「八年春,江州饑,人采葛而食,詔罷守臣章騂。冬,行 都、寧國、建康府、嚴、婺、太平州、廣德軍饑,徽、饒州大饑, 流淮郡者萬餘人。浙東常平使者朱熹進對論荒政, 請蠲田賦、身丁錢。」詔江、浙、淮、湖北三十八郡並免之。 淳熙九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九年十一月庚午,「振夔路饑。」 按 《五行志》:「九年春,大亡麥。行都饑,於潛、昌化縣人食草 木。」紹興府、衢、婺、嚴明台湖州饑,徽州大饑,穜稑亦絕。 湖北七郡薦饑,蜀潼、利、夔三州郡國十八皆饑,流徙 者數千人。

按:《續文獻通考》:「九年,賑兩浙饒州饑。」

淳熙十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年,合昌州薦 饑民就賑,相蹂死者三千餘人。」

按:《續文獻通考》:「十年,賑京師饑。」

淳熙十一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一年,泉、汀、漳 州、興化軍亡禾,邕、賓、象州饑。」

淳熙十二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二年,福建饑, 亡麥。江西、廣東西饑,金州饑,有流徙者。」

淳熙十三年,饑。

按:《宋史孝宗本紀》:「十三年,利州路饑。」

淳熙十四年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