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癘,民有父子相食者。」

按《明昭代典則》:「至正十四年夏四月,江西、湖廣大疫。 十月,蒙古大都大疫。」

至正十六年,大疫。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六年春。「河南 大疫。」

至正十七年,大疫。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七年六月。「莒 州蒙陽縣大疫。」

至正十八年,大疫。

按:《元史順帝本紀》:「十八年六月,汾州大疫。」

按明《昭代典則》,「至正十八年十二月,蒙古大都饑疫。 時兩河被兵之民,攜老幼流入京師,重以饑疫,死者 枕籍。宦者樸不花請市地收葬之,前後凡二十餘萬 人。」

至正十九年,大疫。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十九年春夏。鄜 州并原縣。莒州沂水、日照二縣及廣東南雄大疫。 至正二十年。大疫。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二十年夏,紹興 山陰、會稽二縣大疫。」

至正二十二年,大疫。

按《元史順帝本紀》:「二十二年四月,紹興路大疫。」

太祖洪武二年大疫

按《福建通志》:「洪武二年大疫,死者相枕籍。」

洪武十三年,大疫。

按《浙江通志》:「洪武十三年,嘉興大疫。」

成祖永樂二年疫

按《大政紀》,「永樂二年三月己丑,天下工匠集京師者, 疫死。左都御史陳瑛劾工部尚書黃福有罪,勿問。」 永樂五年,疫。

按《湖廣通志》:「永樂五年,酃縣冬,大疫。」

永樂八年,疫。

按《大政紀》,永樂八年十月丁巳,戶部言,「江西廣昌縣 民疫死八百餘戶,乞蠲稅。」皇太子從之。

按《名山藏》,「永樂八年登州府所屬諸縣疫,皇太子命 安撫賑恤之。」

永樂十二年,疫。

按《名山藏》,「永樂十二年三月直隸、河南、山、陜、湖廣諸 縣疫,皇太子命視之。」

英宗正統十年疫

按《大政紀》:正統十年五月,浙江寧波等府民遭疫死 甚眾,命禮部左侍郎王英代祀南鎮,以禳民厲。時浙 江久旱,英至紹興大雨,水深二尺,灌獻之夕,雨止星 見。明日又大雨,田野沾足,人皆喜曰:「此侍郎雨也。」布 政使孫原貞等陪祀,請作《御祭感應記》,刻石於廟而 還。

按《名山藏》,「正統十年六月,以西安、紹興、寧波、台州諸 府大疫,遣祭於西嶽南鎮之神,為民祈福,死者蠲其 租,疾賑卹之。」

按《福建通志》:「正統中,興化縣大疫。」

代宗景泰五年疫

按《名山藏》:「景泰五年二月,建昌、武昌、漢陽疫。」

景泰六年,疫。

按《浙江通志》:「景泰六年,嘉興大疫。」

英宗天順五年疫

按《湖廣通志》:「天順五年,興寧大疫。」

憲宗成化七年疫

按《名山藏》,「成化七年五月,以民疫多死,置漏澤園於 京師外。」

按《貴州通志》:「成化七年,青平疫。」

成化十六年,大疫。

按《福建通志》:「成化十六年,長樂縣十八都昆由田突 起小阜,高三四尺,踐之輒陷。明年復於其左湧起一 山,廣袤五丈餘。是年大疫,民多死。」

成化十七年,大疫。

按《江西通志》:「成化十七年,彭澤縣大疫。」

按《貴州通志》:「成化十七年,都勻大疫。」

成化二十二年,大疫。

按《福建通志》:「成化二十二年,古田、連江大疫。」

孝宗弘治二年大疫

按《湖廣通志》:「弘治二年春正月,華容大疫,有闔門無 一存者。」

弘治五年大疫。

按《浙江通志》:「弘治五年,嘉興大疫。」

弘治八年大疫。

按《大政紀》:「弘治八年五月,東南諸省大疫。」

弘治十三年,大疫。

按《廣西通志》:「弘治十三年九月,民大疫。」

弘治十七年,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