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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曆象彙編庶徵典

 第一百十六卷目錄

 地異部彙考三

  魏明帝青龍一則 景初一則 齊王芳正始三則

  吳大帝黃武一則 嘉禾一則 赤烏二則 烏程侯璽一則

  晉武帝泰始三則 咸寧二則 太康七則 太熙一則 惠帝元康六則 太安二則

  光熙一則 懷帝永嘉三則 憨帝建興三則 元帝太興三則 成帝咸和二則 咸康二

  則 穆帝永和八則 升平二則 哀帝隆和一則 興寧二則 海西公太和一則 簡文

  帝咸安一則 孝武帝寧康二則 太元七則 安帝隆安一則 元興一則 義熙七則

  宋武帝永初一則 文帝元嘉五則 孝武帝大明二則

  南齊明帝建武一則 東昏侯永元一則

  梁武帝天監一則 普通三則 中大通一則 大同五則 太清二則

  陳武帝永定一則 宣帝太建一則 後主禎明一則

  北魏太宗泰常一則 世祖太延二則 太平真君一則 高祖延興一則 太和十三

  則 世宗景明二則 正始三則 永平三則 延昌四則 肅宗熙平一則 正光二則

  孝靜帝武定三則

庶徵典第一百十六卷

地異部彙考三

明帝青龍二年地震

按:《魏志明帝本紀》:「青龍二年十一月,京師地震,從東 南來,隱隱有聲,搖動屋瓦。」

景初元年地震

按《魏志明帝本紀》,景初元年「六月戊申,京師地震。」 按《晉書五行志》,「景初元年六月戊申,京都地震。是秋, 吳將朱然圍江夏,荊州刺史胡質擊退之。又公孫文 懿叛,自立為燕王,改年,置百官,明年討平之。」

齊王芳正始二年地震

按:《魏志三少帝本紀》:「正始二年冬十二月,南安郡地 震。」

正始三年,地震。

按《魏志三少帝本紀》:「三年秋七月甲申,南安郡地震。」 按《晉書五行志》:「三年,魏郡地震。」

正始六年,地震。

按《魏志三少帝本紀》,「六年春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 按《晉書五行志》,「六年二月丁卯,南安郡地震。是時曹 爽專政,遷太后於永寧宮,太后與帝相泣而別,連年 地震,是其應也。」

大帝黃武四年地震

按:《吳志孫權傳》:黃武四年:「是歲地連震。」

按《晉書五行志》:黃武四年,江東地連震。是時權受魏 爵命,為大將軍、吳王,改元專制,不修臣跡。京房《易傳》 曰:「臣事雖正,專必震。其震於水則波,於木則搖,於屋 則瓦落。」《大經》「在辟而《易》臣,茲謂陰動,厥震搖政宮。《大 經》:『搖政,茲謂不陰,厥震搖山出涌水。嗣子無德專祿, 茲謂不順,厥震動丘陵,涌水出』。」劉向並云:「臣下強盛, 將動而為害之應也。」

嘉禾六年地震

按:《晉書五行志》:「嘉禾六年五月,江東地震。」

赤烏二年地震

按《吳志步騭傳》:「騭拜驃騎將軍,領冀州牧,上疏曰,天 子父天母地,故宮室百官,動法列宿。若施政令,欽順 時節,官得其人,則陰陽和平,七曜循度。至于今日,官 僚多闕,雖有大臣,復不信任。如此,天地焉得無變?故 頻年枯旱,亢陽之應也。」又嘉禾六年五月十四日、赤 烏二年正月一日及二十七日,地皆震動。地陰類,臣 之象。陰氣盛故動,臣下專政之故也。夫天地見異,所 以警悟人主,可不深思其意哉。

按《晉書五行志》:赤烏二年正月,地再震。是時呂壹專 政,步騭上疏曰:「伏聞校事吹毛求瑕,趣欲陷人,成其 威福,無罪無辜,橫受重刑,雖有大臣,不見信任。如此, 天地焉得無變?故地連震動,臣下專政之應也。冀所 警悟,人主可不深思其意哉!」壹後卒敗。

赤烏十一年,地震。

按《吳志孫權傳》:「赤烏十一年二月,地仍震。」《江表傳》: 「權詔曰:『朕以寡德,過奉先祀。蒞事不聰,獲譴靈祇。夙 夜祇戒,若不終日。群僚其各厲精,思朕過失,勿有所 諱』。」

按《晉書五行志》:「赤烏十一年二月,江東地仍震。是時 權聽讒,尋黜朱據,廢太子。」

烏程侯天璽元年臨平湖忽開

按《吳志孫皓傳》:「天璽元年,吳郡言,臨平湖自漢末草 穢壅塞,今更開通。長老相傳,此湖塞,天下亂;此湖開, 天下平。」

武帝泰始五年地震

按《晉書武帝本紀》,「泰始五年夏四月,地震。」 按《五行 志》,「泰始五年四月辛酉,地震。是年冬,新平氐羌叛,明